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2-09-29 08:45:23| 人氣3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何為勞動三權?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勞動三法

  「勞動三法」即是指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

  「工會法」於民國十八年十月二十一日經國民政府公佈,並自當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全文共六十一條。

  「團體協約法」於民國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國民政府公佈,自民國二十一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全文共三十一條。

  「勞資爭議處理法」於民國十七年六月九日國民政府公佈施行,全文共六章四十五條。

  勞動三法具體的規範勞工行使「勞動三權」(亦即:團結權、集體協商權及爭議權)的問題。茲簡述如下:

  一、團結權:現行法律對於資方「私有財產權」及「經營管理權」具有絕對的保障,個別的勞工則相對的處在極端不利的地位,實務上個別的勞工不可能跟雇主爭取到什麼權利,所以勞工們必須團結起來組織「工會」,才能夠展現出團體的力量,這就是「團結權」。

  二、集體協商權:運用工會集體的力量和企業主或雇主進行交涉,以便爭取較優質的勞動條件或較佳的權益,這些權益是由工會與雇主對等談判所做出的團體協約,不是雇主與個別勞工在不平等地位上所訂的勞動契約,所有工會會員都可以在相同的基礎上享有這些權益,這就是「集體協商權」。

  三、爭議權:勞資一旦無法達成協議,工會就可以運用「爭議行為」逼迫雇主接受勞工的訴求,這就是「爭議權」。爭議權代表的是勞工集體力量的極佳武器,所有的爭議行為中,發揮到極致就是「罷工」;罷工的殺傷力最大,除了使生產停頓之外,往往重挫競爭力,是所有企業主或雇主最不樂意見到的狀況,更是所有勞工權利的最後堡壘,是不容許任意侵犯的基本權益。

台長: sherie67
人氣(32)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