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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2 23:44:43| 人氣5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陪他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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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蘇偉貞

費敏是我的朋友,人長得不怎麼樣,但是她笑的時候讓人不能拒絕。

  一直到我們大學畢業她都是一個人,不是沒有人追她,而是她都放在心裡,無動於衷。

  畢業後她進入一家報社,接觸的人越多,越顯出她的孤獨,後來,她談戀愛了,跟一個學雕塑的人,從冬天談到秋天,那年冬天之後,我有三個月沒見到她。

  春天來的時候,她打電話來:「陪我看電影好嗎?」我知道她愛看電影,她常說那是一個活生生的世界在你眼前過去,卻不干你的事,很痛快。

  她整個人瘦了一圈,我問她哪裡去了,她什麼也沒說,仍然昂著頭,卻不再把笑盛在眼裡,失掉了她以前的靈活。那天,她堅持看《午後曳航》,戲裡有場男女主角做愛的鏡頭,我記得很清楚,不僅因為那場戲拍得很美,還因為費敏說了一句不像她說的話——她至少可以給他什麼。

  一個月後,她走了,死於自殺。

  我不敢相信像她那樣一個鮮明的人,會突然消失,她父母親老年喪女,更是幾乎無法自持。昨天,我強打起精神,去清理她的東西,那些書、報刊和日記,讓我想起她在學校的樣子;費敏寫得一手灑脫不羈的字,給人印象很深,卻是我見過最純厚的人。我把日記都帶了回家,我不知道她的意思要怎麼處置,依她個性,走前應該把能留下的痕跡都抹去,她卻沒有,我想弄懂。

  費敏沒有說一句他的不是,即使是在不為人知的日記裡。

  她在採訪一個「現代雕塑展」上碰到他的——一個並不很顯眼卻很乾淨的人。最主要的是他先注意到她的,注意到了費敏的真實。費敏完全不當這是一件嚴重事,因為他過不久就要出去了,她想,時間無多,少到讓他走前恰好可以帶點回憶又不傷人。
  但是,有一天他說:「我不走了。」那天很冷,他把她貼在懷裡,歎著氣說:「別以為我跟你玩假的。」口氣裡、心裡都一致的——他要她。費敏經常說——一個人活著就是要活在熟悉的環境裡,才會順心。

  這是一件大事,他為她做了如此決定,她想應該報答他更多,就把幾個常來找她的男孩子都回絕了,她寫著——我也許是;也許不是跟他談戀愛,但是,這也該用心,交一個朋友是要花一輩子時間的。
  費敏在下決心前,去了一趟蘭嶼,單獨去了五天,白天,她走遍島上每個角落,看那些她完全陌生的人和事,入夜,她躺在床上,聽浪濤單調而重複的聲音,她說——「怨憎會苦,愛別離苦」,這麼簡單而明淨的生活我都悟不出什麼,罷了。

  我想起她以前常一本正經地說——戀愛對一個現代人沒有作用,而且太簡單又太苦!

  果然是很苦,因為費敏根本不是談戀愛的料,她從來不知道「要」。

  他倒沒有注意到她的失蹤,兩人的心境竟然如此不同,也無所謂了,她找他出來,告訴他——我陪你玩一段。

  我陪你玩一段?!

  從此,他成了她生活中的大部分。費敏不愧是我們同學中文筆最好的,她把他描繪得很逼真,其實她明白他終究是要離開的,所以格外疼他,尤其他是一個想要又不想要,是一個深沉又清明,像個男人又像孩子的人,而費敏最喜歡他的就是他的兩面性格,和他給她的悲劇使命,讓她過足了扮演施與者這個角色的癮。費敏一句怨言也沒有。

  他是一個需要很多愛的人,有一天,他對費敏說了他以前的戀愛,那個使他一夜之間長大的失戀,那個教會他懂得兩性之間愛慾的熱情;費敏就是那個時候認識他的——他最痛苦的時候。他說——也許我談戀愛的心境已經過去了,也許從來沒有來過,但是我現在心太虛,想抓個東西填滿。費敏不顧一切地就試上了自己的運氣——他對她沒有對以前女友的十分之一好,但是,費敏是個容易感動的人。

  開始時,他陪費敏做很多事,徹夜把台北的許多長巷走遍了,黑夜使人容易掏心,她寫——他是一個驚歎號,看著你的時候都是真的。有次,他們從新店划船上岸時已經11點了,兩個人沒說什麼,開始向台北走去,一路上他講了些話,一些她一輩子也忘不了的——我需要很多很多的愛。費敏見他眼睛直視前方,一臉的恬靜又那麼熾熱,就分外疼惜他起來。她一直給他。

  他們後來好得很快,還有一個原因——他是第一個吻費敏的男孩。

  她很動心。在這之前,她也懷疑過自己的愛,那天,他們去世紀飯店的群星樓,黃昏慢慢簇擁過來,費敏最怕黃昏,一臉的無依,滿天星星升上來,他吻了她。

  有人說過——愛情使一個人失去獨立。她開始替他操心。

  他有一個在藝術界很得名望的父親,家裡的環境相當複雜;他很愛父親,用一種近乎崇拜的心理,所以,把自己幾乎疏忽掉了;忘記的那部分,由費敏幫他記得,包括他們交往的每一刻和他失去的快樂。她常想,他把我放在哪裡?也許忘了。

  他是一個不太愛惜自己的人,尤其喜歡徹夜不眠;她不是愛管人的人,卻也管過他幾次,眼見沒效,就常常三更半夜起床,走到外面打電話,他低沉的嗓音在電話裡,在深夜裡讓她心疼,他說:我坐在這裡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費敏就到他那兒,用力握著他的手,害怕他在孤寂時死掉。因為他的生活複雜,她開始把世故、現實的一面收起來,用比較純真、歡笑的一面待他。那到底是他可以感受的層次。

  費敏是一個很精緻的人,常把生活過得新鮮而生動,我記得以前在學校過冬時,她能很晚了還叫我出去,扔給我一盒冰淇淋,就坐在馬路上吹著冷風,邊發抖,邊把冰淇淋吃完,她說——冷暖在心頭。有時候,她會拎瓶米酒,帶包花生,狠命地拍門說——快!快!醉鄉路穩宜頻到,此外不堪行!生活對她而言處處是轉機。她不是一個多話的人,卻很能 笑,再嚴重的事給她一笑,便也不了了之。但是她和他的愛情,似乎並不如此。

  剛開始的時候,費敏是快樂的,一切都很美好。

  春天來了,他們計劃到外面走走,總是沒有假期,索性星期五晚上出發,搭清晨四點半到蘇澳的火車。他們先逛遍了中山北路的每條小巷,費敏把笑徹底地撒在台北的街道上,然後坐在車廂裡等車開。春天的夜裡有些涼意,他把她圈得緊緊的,她體會出他這種在沉默中表達情感的方式。東北部的海岸線很壯觀,從深夜坐到黎明,就像一場幻燈片,無數張不曾剪裁過的形象交織而過,費敏知道一夜沒闔眼的樣子很醜,但是他親親她額頭說——你真漂亮。她確信他是愛她的。

  南方很靜,費敏不再多笑。只默默地和他躺在太平洋的岸邊曬太陽,愛情是那麼沒有顏色,透明而純淨,她心裡滿滿的、足足的。他給了她很多第一次,她—次次地把它連起來。好的、壞的。費敏就是太純厚;不知道反擊,好的或壞的。

  回程時,金馬號在北宜公路上拐彎抹角,他問她「我還小,你想過什麼時候結婚嗎?」她明明被擊倒了,卻仍然不願意反擊,是的,他還年輕,比她還小,他拿她的弱點輕易地擊倒了她,車子在轉彎時,她差點把心都吐出來。車子又快到了世俗、熱鬧的台北時,她笑笑「交朋友大概不是為了要結婚吧?」樣子真像李亞仙得知鄭元和高中金榜時,說道:「我心願已了,銀箏,將官衣誥命交與公子。我們回轉長安去吧,了我心願與塵緣。」那般剔透。

  晶瑩剔透的到底只是費敏,他給了她太多第一次,抵不上他說一句「我需要很多很多愛」時的震撼,是的,她不忍心不給。

  回到台北,她要他搭車先走,她才從火車站走路回家。第一次,她笑不出來,也不能用笑詮釋一切了。

  第二天,他就打電話來叫她出去,她沒出門,她不能聽他的聲音,費敏疼他疼到連他錯了也不肯讓他知道,以免他難過的地步。他倒找上她家,看到費敏仍然一張笑臉,就講了很多話,很多給她安全感和允諾的話。費敏在日記裡寫著——都沒有用了,他雖然不是很好,卻是我握不住的。費敏的明淨是許多人學不來的。很少有人能像她一樣把事情的各層面看得透徹,卻不放在心上,而她的善解人意,便是多活她20歲的入,也不容易做到。

  以後。她還是笑,卻只在他眼前,笑容從來沒有改變過,兩個人坐著講話,她常常不知不覺地精神恍惚起來,他說:哎!想什麼?她看著他,愈發是恍惚如隔世。她什麼也不要想。

  她常常問他——怎麼跟李眷佟分手的?他從來不說,就是說了,也聽出多半是假的。他總說——她太漂亮,或者她太不同於一般人,我跟不上。即使是假的,費敏也都記在心裡,她希望有一天開獎時,對對自己手上的運氣。跟他談戀愛後,她把一切生活上不含有他的事物都摒棄一邊,看他每天汲汲於名利,為人情世故而忙,她就把一切屬於世俗的東西也據棄。跟他在一起,家裡的事不提,自己的工作不提,自己的朋友不提,他們之間的濃厚是建立在費敏的單薄上,費敏的天地既只有他,所以他的天地愈擴大,她便愈單薄,完全不成比例。日子過得很快,他們又去了一趟溪頭,也是夜半。他對她呵護備至,白天,他們在台中恣意縱情。痛快地玩了一頓,像放開繕繩的馬匹。

  溪頭的黃昏清新而幽靜,罩了一層朦朧的面紗。他們選了很久,選了一間靠近樹林的蜜月小屋,然後走走溪頭的黃昏,黃昏的光散在林中,散在他們每一寸細胞裡;他幫她拍了很多神韻極好的黑白照片,她仰著頭一副旁若無人、唯我獨尊的神氣。費敏的確不美,然而她真是讓人無法拒絕。我們一位會看相的老師曾經說過,費敏長得太靈透,不是福氣。

  但是,她笑的時候,真讓人覺得幸福不過如此,唾手可得。

  夜晚來臨,他們進了小屋,她先洗了澡,簡直不知道他洗完時,該用什麼表情來面對他。她看了看書,又走到外面吸足了新鮮空氣,她真不知道怎麼跟他單獨相處。

  他洗完澡出來時,她故意睡著了,他熄了燈,坐在對面的沙發裡抽煙,就那樣要守護她一輩子似的。在山中,空氣寧靜得出奇,他們兩個呼吸聲此起彼落特別大聲,她直起身說——我睡不著。他沒扭亮燈,兩個人便在黑暗裡對視著。夜像是輕柔的撣子,把他們心靈上的灰,拭得乾乾淨淨,留下一眼可見的真心。

  她叫他到床上躺著,起初覺得他冷得不合情理,貼著他時,也就完全不是了。他抱著她,她抱著他,她要這一刻永遠留住的代價,是把自己給了他。

  現在輕鬆多了,想想再也沒有什麼可給他了。而第一次,她那麼希望死掉算了,愛情太奢侈,她付之不盡,而且越用越陳舊,她感覺到愛情的負擔了。

  回去以後,她整天不知道要做什麼,腦子裡唯一持續不斷的念頭,就是——不要去想他。夜裡沒辦法睡,就坐在桌前看他送的蠟燭,什麼也不想地坐到天亮。她不能見他,想到自己總有一天會全心全意要佔有他方會罷手,就更害怕,她的清明呢?她一次次不去找他,但是下一次呢?有人碰到她說:「費敏,你去哪裡啦?他到處找你。」她像被人抓到把柄,抽了一記耳光,但她依舊是一張笑臉。他曾經要求她留長髮,她頭髮長得慢,忍不住就要整理,這次,倒是留長了些。她回到家裡,又是深夜,用心不去想那句詩——揀盡寒枝不肯棲。拿起電話,她一個號碼慢慢地撥——7——0——2——8——9——7——4——。4字落回原處時,她面無表情,那頭——喂——,她說——嗨——,兩個人沒有聲音,終於她說——我頭髮留長了些。他仍然寂寞地想用力抱住她。他情緒不容易激動,這次卻只叫了——費敏,便說不下去。如果能保持清醒多好,就像坐在車裡,能不因為車行單調而昏昏欲睡,隨時保持清醒,那該有多好?她太瞭解他了,她不是他車程中最醒目的風景。費敏不是一個精打細算的人,對於感情更是沒有把握。放下電話,她到了他的事務所,在六樓,外面的車聲一輛輛劃過去,夜很沉重。他看著她,她看著他,情感道義沒有特別的記號,她不顧一切地重新拾起,再行進去。有些人玩弄情感於股掌,有些人局局皆敗,她就是屬於後者。

  有天,她見到李眷佟,果然漂亮,而且厲害。李很大方地從他們身邊走過,拿眼睛瞅著他——沒有愛、沒有恨,也不把她放在眼裡,他原本牽著她的手,不知不覺收了回去。費敏沉住氣走到天橋上時,指指馬路,叫他搭車回去,轉過頭不管他怎麼決定,就走了。人很多,都是不相干;聲音很多,不知道都說些什麼。費敏一開始便太不以為意,現在覺得夠。車子老不來,她一顆顆淚珠掛在頰上,不敢用手去抹,當然不是怕碰到舊創,那早就破了。車子來了,她沒上,根本動不了,慢慢人都散光了。她轉過身去,他就站在她後面,幾千年上演過的故事,一直還在演,她從來沒有演好,連台步都不會走,又談什麼台詞、表情呢?

  真正的原因,是這本劇本太老套,而對手是個沒有情緒的人。他牽著她,想說什麼,也沒說,把她帶到事務所,只是緊緊地抱著她,親她,告訴她——我不愛李。
 
費敏倒寧願他是愛李眷佟的,他的感情呢?

  她覺得自己真像他的情婦,把一切都看破了,義無反顧地跟著他。

  後來費敏隨記者團到金門採訪。她人才離開台北,便每天給他寫信,在船上暈得要死;浪打在船板上,幾千萬個水花開了又謝。她趴在吊床上,一面吐、一面寫——人魚公主的夢為什麼會是個幻滅,我現在知道了。到了金門,看到料羅灣,生命在這裡顯得悲壯有力,她把台灣的事忘得乾乾淨淨,她喜歡這裡。

  就在那一個月,她把事情看透了——這一生一世對我而言永遠是一生一世,不能更好,也不會更壞。她寫著。每天,他們在各地參觀、採訪,日程安排得很緊湊,像在跟炮彈比速度。她累得半死,但是在精神上卻是獨立的。離愛情遠些,人也生動多了,不再是粘粘的,模模糊糊的,那裡必須用最直覺、最原始的態度活著,她看了很多;看到最多的,是花崗岩,是海,是樹,是自己。

  住在招待所樓上,每天,吃完晚飯,炮擊前,有一段休閒時間,大家都到外面走走,三五成群,出去的時候是黃昏,回來時黑暗已經來了。

  她很少出去,坐在二樓的陽台上,腦子裡一片空白,看著這些人從她眼瞼裡出現、消失。團裡有位男同事對她特別好,常陪著她,她放在心裡。碰過太多人對她好,現在,卻寧願生活一片空,她把一切都存起來,滿滿的,不能動,否則就要一瀉千里。

  她寫信時,不忘記告訴他——她想他。

  她買了一磅毛線,用一種異鄉客無依無靠的心情,一針一針打起毛衣來,灰色的,毛絨的,打到最後就常常發呆。寫出去的信都沒回音,她還是會把臉偎著毛衣,淚水一顆顆淌下來。那男同事看不慣,拖著她,到處去看打在堤岸上的海浪,帶她去馬山播音站看對面的故土山色,帶她去和住在碉堡裡的戰士聊天,去吃金門特有的螃蟹、高梁,但是從來不說什麼。一個對她好十倍、寵十倍、瞭解十倍的感情,比不上一句話不說讓她吃足苦頭的感情,她恨死自己了,十二月的風,吹得她心底打顫。

  毛衣愈打到最後,愈不能打完,是不是因為太像戀愛該結束時偏不忍心結束?費了太多心,有過太多接觸,無論是好是壞,總沒有完成的快樂。終於打完了,她寄去給他。

  回到台北,她行李裡什麼都沒增加,費敏從來不搜集東西,但是她帶回了金門特有的獨立精神,不想再去接觸混沌不明的事,他們的愛情沒有開始,也不用結束。

  他現在更不放心在她身上了!

  

台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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