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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3 20:58:03| 人氣1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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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雄促允善款設基金 免礙申綜援

【明報專訊】現時欲申請綜援的家庭,其總現金資產不能超過社署公布的資產上限,原意是確保公帑獲妥善運用及綜援不會被濫用;但立法會議員兼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批評,若社署連一些意外喪偶的悲慘單親家庭所收的數萬元捐款,也視為家庭資產而拒發綜援,乃「不近人情」及「逼人山窮水盡」。

指現變相用捐款減綜援開支

張超雄促社署或政府為這類特殊個案成立教育基金,即容許有關家庭把所收捐款放基金後(只可供子女作教育用途),捐款即毋須計入家庭資產內,免妨礙申請綜援。他又指若受害家庭所收捐款未耗盡便不能申領綜援,就好像「用熱心人捐款去減少綜援開支」,並不合理,並恐會打擊市民捐款意欲。

現時二人家庭申請綜援資產上限原應是3.3萬元,何以林太及女兒這單親家庭卻被訂下更嚴苛的資產上限要求,即是其家庭資產須少於8000元才能獲每月4000多元綜援金?

8000元資產線 「低得不合理」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解釋,這是因為林太來港未夠7年,不符合正常申請綜援資格,但她指社署其實暗地裏仍有一套不公開準則,可酌情決定是否發綜援給一些景堪憐的新移民申請個案。但施麗珊及張超雄都認為8000元的資產線低得不合情理,因若家庭窮至此,恐一旦連父母或孩子患一場大病也不夠錢看私家醫生。

社署昨未有回應8000元資產上限是怎訂定的,但強調一直有跟進林太家庭福利需要,社工亦成功協助林太調遷至另一地區公屋以便和親友照應,社署處理綜援申請時會按其所需行使酌情權。

文章來源明報新聞網http://news.mingpao.com/20121023/gba3.htm

台長: 就諦學堂 -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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