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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3 20:42:02| 人氣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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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捐心救人 遺孤得善款失綜援 「資產」超上限社署拒批 議員斥制度僵化

【明報專訊】林太上月喪夫後捐出丈夫林德新的心臟,令13歲「小飛魚」林言臻得以換心續命;但本報發現社會福利署計算家庭資產的方法,令林家因為一筆9萬多元的善款,失去申領綜援資格,現靠捐款度日,小飛魚父母亦對林太遭遇深表同情。

社署訂定的資產上限,要求獨力撫養1歲半女兒曉彤的林太,須把全家積蓄「使剩」到少於8000元,才可申領每月4000多元的綜援金,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社署不近人情(詳見另稿)。

社署:需要時酌情支援

社署發言人回應說,會繼續跟進林家的長遠經濟需要,並會在有需要時行使酌情權提供經濟支援。立法會議員及社區組織協會批評把所有捐款當作資產做法僵化,促社署研設教育基金,使特殊家庭不會因捐款致失去綜援。

小飛魚的母親近期多次向記者表示,擔心捐心者遺孀林太的經濟情況。記者採訪持單程證來港1年多的林太,她透露丈夫林德新離世前,一家三口全靠丈夫萬多元薪金過活,雖沒餘錢儲蓄,但總算自食其力。但丈夫上月過身後,林家經濟崩潰,「連個女兒尿片都要慳,唔出街就唔會用尿片」。

9萬善款積蓄 獲批須使剩8000

林太稱丈夫捐心事件經報道後收到10多萬善款,支付殮葬費後餘下9萬元,她曾以為可改善家中經濟及為女兒教育作準備,「做人父母,自己唔用錢都要留畀仔女!」,但她申請綜援時卻被拒,因社署職員指她資產有9萬多元(捐款),超過二人家庭上限的3.3萬元。

社署職員當時說,即使日後積蓄「使剩」至少於3.3萬,林太一家亦只能暫獲每月1980元綜援,因林太來港未滿7年,只有當林家總資產減至少於8000元,林家兩母女才能酌情獲得每月4000多元綜援(見表),即幾乎等於要求林太花光積蓄。

料積蓄半年耗盡 憂女兒教育費

林太嘆稱,若要取得綜援,唯一方法是花光善款,使剩到少於8000元,但她害怕女兒年紀漸長後若全無積蓄,將難以顧及教育開支。她說女兒未足兩歲,她需在家照顧,無法工作掙錢,但家庭每月基本開支要約6500元,加上剛獲派公屋要作調遷,但最簡單裝修也要花錢,故預料在不獲綜援下,善款約半年後會耗盡。

林太只望社署能體諒其苦,容許她為女兒設教育基金,將善款放入基金內,而毋須要花光捐款才可申領綜援。社署回應稱,若捐款用於支付基本需要以外的特定用途如教育,可在綜援計劃中獲得豁免計算,但林太回應指,她申請綜援時職員從未提過有上述豁免。

助小飛魚續命 中學擬為林家籌款

小飛魚林言臻就讀的元朗公立中學的副校長余國健說,該校家教會正商討為林家籌款,但亦有成員擔心捐款令其資產超過申領綜援上限,反而未能真正幫忙林家渡過難關。余稱家教會曾打算助林家設立教育基金,亦諮詢法律意見,惟程序繁複,令籌款進度停滯。該校家教會主席許太稱現會先出信呼籲家長捐款到慈善基金,稍後再研究設立教育基金一事。

文章來源明報新聞網http://news.mingpao.com/20121023/gba1h.htm

台長: 就諦學堂 -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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