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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7 01:52:24| 人氣8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一個努力擺脫命運的少年 既心碎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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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木馬文化提供】

書名: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

作者:薛曼‧亞歷斯(Sherman Alexie)

譯者:盧秋瑩

出版社:木馬文化

出版日期:2009/03/02

內容介紹

這本書是講一個很會畫畫的印第安小孩,選擇離開原本在印地安保留區念書的學校,到一個全是白人小孩的學校去上學。這個故事既叫人心碎又很好笑,據說是作者根據自身的經驗所寫,裡頭記錄了當年他努力想要擺脫命運的青春年少。

新書內容搶先看:

本月熊貓俱樂部

我的腦袋天生積水。

好吧,也不是真的這樣。事實是,我出生時頭顱裡面的腦脊髓液太多了。腦脊髓液就是腦裡的油,只不過醫生把它說得好聽一點。腦葉裡的油脂跟車子引擎裡的機油一樣,可以讓機件跑得快速又平穩。不過,像我這樣的怪咖,出生時頭顱裡不但油太多,而且還又厚又黏又噁心,把這顆腦袋該做的事搞得一塌糊塗——我的思考、呼吸和生活引擎全都慢下來,全都泡在油裡。

我的腦袋浸泡在油裡。

但是,這樣說的話,又會使得這整件事聽起來怪誕又可笑,彷彿我的腦袋是一根又粗又肥、浸在油裡面的炸薯條似的。所以,換個說法是:「我的腦袋天生積水。」這樣好像比較正經,比較詩意,比較準確。

好吧,或許這樣說也不會很正經。也許,這整件事根本就是怪誕又可笑。

可是,欸,拜託好嗎,當初醫生切開我的小腦袋瓜子,用某種小吸塵器抽出裡面多餘的腦液時,難道我的老媽、老爸、老姊、阿嬷、表哥、表弟、姑姑、阿姨、叔叔、伯伯等等,他們有覺得好笑嗎?

我當時只有六個月大,本來在手術中應該掛掉的——就算那台迷你吸塵器沒有弄死我,那場手術也會讓我嚴重腦殘,一輩子成為植物人。

唉,不用說,那場手術沒把我殺了,否則我也不會在這裡寫這本書。不過,我的腦部傷殘倒是替我的健康帶來種種問題。

首先,我有四十二顆牙齒。正常人類的牙齒數量是三十二顆,對吧?但是呢,我卻有四十二顆。

比一般人多了十顆。

比正常人多了十顆。

比人類多了十顆。

我的牙齒擁擠到幾乎連嘴巴都閉不起來了。所以我到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那邊,請他們把我嘴裡的一些牙齒拔掉,希望從此之後我能正常進食,不要像隻禿鷹,口水老是流個不停。可是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每一年只接受一次重大的整牙補助案,結果我只好在一天之內,把多出來的十顆牙全部拔掉。

更要命的是,我們的白人牙醫相信,印第安人對於疼痛的感受程度,只有白人的一半,所以他只開給我們一半劑量的麻醉藥。

你說他是不是有夠變態?

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一年也只補助一次眼鏡的配購,提供的款式也就那麼一千零一種:又醜又厚黑色塑膠框的那種。

腦部受損讓我一眼近視一眼遠視,結果我醜陋的眼鏡也就跟我的雙眼一樣:兩邊不平衡。

我常常頭痛。我的雙眼彼此就像仇人,你知道的,那種以前曾經結婚、而現在對彼此痛很到極點的一對敵人。

我三歲那年就開始戴眼鏡。我這人看起來,簡直就像個三歲大的印第安老公公,在原住民保留區裡面到處跑來跑去。

哦,另外,我很瘦。側身一溜,人就不見了。

不過,我倒是大手大腳的。三年級時就穿十一號的鞋!大腳、細鉛筆身,我走起路來就像個大寫的英文字母L。

還有,我的頭顱巨大無比。

壯觀。

我的腦袋,大到連原住民保留區裡面的小孩都愛圍著我,看我的腦袋。有些小孩叫我「天體軌道」,有些乾脆叫我「地球儀」。那些愛整人的傢伙常逮住我,抓著我的身體轉圈圈,然後指著我頭顱上的任一點說:「我要去那裡。」

不用說,我的外表看起來很滑稽;不過,最慘的還是「裡面」。

第一,我有癲癇症,一週至少發作兩次。也就是說,我很規律地在傷害著自己的大腦。問題是,我會痙攣是因為我的腦袋受過傷,但是每次癲癇發作等於是把舊傷口再次撕開。

沒錯,只要癲癇一發作,我就是在傷害我的舊傷。

我的癲癇已經有七年沒發作了。不過,醫生都告訴我,我的癲癇「依然有高度復發的傾向」。

高度復發的傾向。

聽起來像不像詩句滑出舌尖那麼順口?

還有,我說話結巴口齒不清。或者我應該說,結——結——結——巴——巴 ,口——口——口——齒——齒——齒——不——不——不——清。

你可能認為口吃不是什麼要人命的事。但是讓我告訴你,對一個小孩來說,再也沒有什麼事比口吃更危險了。

一個五歲小孩結結巴巴,可愛。不是嗎?大多的一流童星還不是講話結結巴巴,一路紅翻天。

而且,哎呀,就算你到了六、七歲或八歲,如果還是口齒不清的話,那還是蠻可愛的;但是,等你到了九歲或十歲還那樣,你就完蛋了。

因為九歲或十歲之後,如果你講話結巴,你就會被當成智障。

要是你跟我一樣,十四歲了講話還在結巴,那你就是天下最智障的智障兒。

原住民保留區裡的人,每天大概要叫我個兩次智障。叫我智障的時機,通常是他們在扒我褲子、把我的頭塞進馬桶,或者朝我的頭摑掌的時候。

我寫這本書的時候,所用的語氣和我平常講話的方式是不一樣的。如果我把那些結結巴巴都寫進來,你恐怕會以為自己是在讀一本由大白痴智障人所撰寫的書。

你知道智障的人在部落裡受到什麼待遇嗎?

他們慘遭痛扁。

一個月至少一次。

呀,沒錯,本人是「本月熊貓俱樂部」的會員,眼睛常被揍到瘀青。

我當然想去外面去玩,每個小孩都想往外跑,不過我還是待在家裡比較安全。所以我都是一個人待在房裡,讀書和畫漫畫。

我把時間都用在畫畫上。

我畫我老媽和老爸、我老姊和阿嬷、我的死黨羅迪,還有部落裡其他的人。

我畫畫,因為文字實在太難以預測。

我畫畫,因為言語太有限了。

如果你用英文、西班牙文或者中文說寫,只有一定比例的人口瞭解你。

但是,如果你用畫的,每個人都懂。

假設我畫了一朵花,世上每個男女老少看了都會說:「是一朵花。」

我畫畫,因為我想對世界說話,我要世界注意到我。

手中握著筆,讓我覺得自己很重要,覺得也許有一天我會變成某個重要人物,也許是成為藝術家,一個出名又有錢的藝術家。

我想要名利雙收的話,只能走這條路。

看看這個世界吧,幾乎每一個有錢又有名的褐色皮膚的人,都是藝術家:要不是歌手、演員、作家,要不就是舞者、導演和詩人。

所以我要畫畫,因為我覺得這可能是我唯一能脫離原住民保留區的機會。

在我看來,世界就像一連串崩潰的水壩和無窮盡氾濫的洪水,而漫畫就是我的小小救生艇。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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