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海x通報有寫,近日某電子媒體報導本署正面新聞,有助於本署形象提升云云,為了這個,在網上漫遊了一陣子,卻找不到什麼正面的,果然是網路之大,無奇不有,居然有這某電子媒體…….真想看看內容^^
誠如Robbin在前面所說的,大陸船員暫置船入港,是個對治安及偷渡的一個頗大的威脅,Robbin在九月初,寫了三封相同內容的e-mail給環保署,漁業署,及海巡署,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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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xx on 09-01-2001 at 11:03:41 :
您好
請問如果漁港海水受到人為廢棄物污染
是否屬於環保署的範圍,是否違反海洋污染法?
因為目前甲乙丙類物質還未公告,
如果僅為垃圾,排泄物,廢水..等,請教是否可以告發?
還是算違反漁港法,函送至貴署或是縣市主管機關,
由貴署或縣市主管機關負責處理?
還是由海巡署的安檢單位負責處理?
煩請告知,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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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發出的一個禮拜之內,環保署的答覆最快最清楚,對相關法規及處理方法都有說明,接著,問題發出的十天後,漁業署也有了回應,不過海巡署嘛,到今天還是沒有下文,什麼回應也沒有,真的開始懷疑上頭是不是只會受理申訴信件,對其他問題一概擱置,這真讓me給搞糊塗了。
唉,羅賓也想寫寫海巡署的正面呀,奈何遇到的都是這種事情,一堆迫在眉睫的問題不去想法子趕快解決,徒然投注許多人力在海岸線上執勤,所得到的成果跟所投注的人力、時間、金錢根本不成比例,真不知所為何來?
少林足球裡面周sir有云:「太陽快下山啦,有搞頭就趕快做,時間是不等人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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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搞頭就趕快做,長官,時間是不等人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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