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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9 08:42:02| 人氣1,0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海巡署之緊急追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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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消息是在這兩天看新聞的時候,意外在旁邊跑馬燈看到的

大意是說:由於XXX案,全國各大小港口加強安檢,以防兇手(疑犯)脫逃。

從以往的經驗來套入,XXX案曾經有很多種不同的代表..

劉邦友血案,尹清風命案,劉冠軍潛逃,薛球陳益華,諸如此類的重大刑案,

(能被通知嚴防出入境的,江湖上一定要有一定的地位,案子要夠大,一定要有政府官員出面向百姓道歉,才能稱的上犯了大案子,
舉例來說,
在鏡頭前被得到忙碌的靈魂的某女立委,出現在每日勤務會報上,不是很詭異??
或者是拋家棄子,遠離家園的某男性立委,出現在百里加急的電話記錄上,不是很好笑?)

當然,司法機關宣布禁止出境的人物,安檢單位才會被下達通知

犯了大案子的人,就會在電話記錄,傳真,勤務會報之中,被列入加強檢查,
也許接著就會出現在跑馬燈的新聞快報

(只是我還是搞不太清楚這是要給誰看的,百姓,疑犯,還是安撿人員?)

一般禁止出境的小個案,只會出現在公文裡面,被擠入好幾百個人名之中,
接著被放入工作貯列之中,接著被遺忘...

理論上來說,重大刑案疑犯只要有偷渡脫逃之虞,在新聞見報之後,
通常不久之內,安檢單位內部的公文或者是電話記錄就會開始收發
然後,擔任基層安檢的人員就會開始戰戰兢兢,加強安檢。

不過,說真的,以前的羅賓,在漁港底下安檢的時候,
真的覺得挺難戰戰兢兢的嚴防重大要犯偷渡

怎麼戰戰兢兢?其實有許多執行上的困難:

1.人物的模糊不清:

拿這次的跑馬燈新聞來說好了,你知道誰殺了陳姓民代嗎?

目前沒人知道,姓名,照片,嫌犯資料,均不可考

那應該怎麼嚴防他或者是他們偷渡出境呢?無解,

難道海巡署預期疑犯在漁港鬼鬼祟祟的窺探,形跡可疑,安檢人員立即上前盤查,接著突破疑犯心防,一舉順利成擒!?

此不合理一。

2.武器的缺乏:

安檢時,基本上人員的裝備,

不外乎電擊棒(或者是木棒,不鏽鋼警棍),救生衣,手電筒,安檢腰帶,手銬

還有沒人會操作的X光探測鏡,會把魚貨刺壞引起反彈的不鏽鋼探刺靶,
用了一次就得寫心得報告的毒品檢驗盒,等雜七雜八更進一步的裝備

一堆用不上又不能丟的雞肋裝備,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這些裝備全部上身的機率基本上就跟遇到穿著潛水裝戴安全帽的老公公在舞廳裡吶喊:『搖勒搖勒!!』的機率是差不多的,

真的有點嚇阻力的可能是65-K2步槍了吧
但又不可能叫一個安檢人員背著一把65-K2步槍在漁船跳上跳下的執行任務

更何況安檢站也不會配槍枝….

所以,安檢員身上只有腰帶,手銬,救生衣
以及號稱六萬伏特的電擊棒
(這在羅賓的『電擊棒的迷思』一文中,將會提出來討論)

你問我這些裝備對付一個槍擊要犯夠不夠,

就好像你問我赤手空拳去爬喜馬拉雅山,或者是不背氧氣瓶去打撈鐵達尼號是一樣的道理……

如果你嫌命太長的話…

當然,也有可能以擒拿術或警棍打擊法制服歹徒,但『神蹟』不在我們討論的範圍

3.奇怪的規定:
知道有種安全規定叫做『槍彈分離』嗎?

有機會經過海邊,你看到岸邊值勤人員拿的槍裡面的彈匣裡面其實是空的

那子彈上哪去?

答案就在背後的S腰帶上,(有趣的是,子彈跟槍還不在同一個人的身上唷!)

當然基於安全的考量,這個規定看起來似乎不錯,一旦事情發生了

歹徒會在旁邊等你槍彈合一嗎??

還是說要練就三秒之內一人拋彈匣一人馬上組合上膛,
好像電影咖哩辣椒裡面的橋段?

另什麼時候該開槍,阿兵哥誰敢決定,真的依照『用槍時機與要領』來判斷?
我相信沒人敢承擔這個責任,然而維持治安,可能生死間不容髮,
哪會有時間討論,
此不合理三。

基於以上,基層有誰願意真的冒生命危險,種種不合理的狀況下,
真的去拼老命杜絕不法於岸際,不讓重大要犯越雷池一步??

風險太高,利潤太低,誰要進場攪和!?

某退伍老兵曾說過:『不要問我們為海巡署做了什麼,問海巡署為我們做了什麼?』

那重大刑案怎麼辦?不法猖獗怎麼解決!?

我想,用跑馬燈新聞快報來嚇阻,是一個很不錯的方法,

兵法有云:『攻心為上,攻城為下』,

跑馬燈這招這正合虛者虛之,疑中生疑,剛柔之際,奇而復奇的兵法精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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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無招勝有招』....獨孤九劍


台長: 勇敢的羅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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