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長官太需要鼓勵,想要來自外界的讚賞~~
常常卡值班,偏偏我們那邊又是大港,船多,釣客多,自然事情多了...
就意外的發生,一個月可以處理五六起以上..光是屍體來算, Robbin我入伍前哪看過那麼多BODY..
意外發生後,海巡弟兄都知道,只要一回報給上級,接下來你得面對的是各級長官所詢問的各種問題,如果發生事故的是弟兄...那更嚴重,你得不斷回報,最好是連他家的狗什麼時候分娩都知道時間點..那更好。
幾次處理下來,讓我對意外業績的認識又深了幾分...
不止一次,明明民眾跟警察報案,我們是看到警車後才過去的,或者是發生地點實在是跟我們距離過遠,因此對案情不見得多瞭解....
然而,接過好幾次長官的電話,要我說事實不符的話...
『等等如果有人尤其是上面的長官要問案情,你就這樣這樣說,不知道問你們大隊勤指的x作戰官』...總隊的某官在電話裡跟我說著
於是經我詢問後,原來我們是
落海:一發現有人落海,馬上通報警察及救難單位,並且立即循勤指系統回報上級,並派中隊x人在現場協助救援。
浮屍:執行xx勤務時,發現異常,立 即察看.........
總結就是,我們一定是最早發現,最早救援,並且都讓民眾留下感激的眼淚的那個單位,那怕事實不一定是那樣..總之你們口徑一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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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經月累,你能對所謂勤指系統的具體作為有什麼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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