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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國防部史政局片面秘密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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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6年2月27日
19時許,專賣局查緝員於台北市查緝私煙,發生爭執,打傷煙販林江邁,暴徒數人乘機煽動,圍毆查緝人等,警員鳴槍彈壓,誤傷市民陳文溪,羣情噪囂,焚燬輯煙卡車。

民國36年2月28日
八時起,台北市暴徒糾集民眾數千人,搗毀專賣局,當場擊斃職員兩人,並將專賣物品焚燒,繼則包圍專賣總局,開始殘害內地同胞,占領車站,控制交通。
十八時,本部為維持治安,保護良善,宣佈台北市臨時戒嚴,並電令鳳山何團長派一個營、基隆要塞派二個守備中隊,準備加強台北市警戒。
十二時,基隆市暴動開始,暴徒數千人乘夜圍攻要塞,被擊退;本部任命基隆要塞史司令為該區戒嚴司令。(民國三十六年三月一日待續)

民國36年3月1日
一時許,本部派赴基隆運兵汽車,被暴徒攔擊,陣亡官長一員,負傷士兵二員。
十時,由政府及人民代表組織二二八事件調查委員會。
桃園地方暴徒圍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並以一股竄大溪、煽動高山族同胞下山未果;一股搶劫八塊機場損失輕機槍二挺、步槍二十枝。
本部應省市參議員與本省國大代表之請,於二十四時正,宣佈暫時解除戒嚴。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二日待續)
民國36年3月2日
六時,基隆市宣佈臨時戒嚴。台北市暴徒普遍甌擊、洗劫外省公教人員及宿舍,社會秩序紛亂尤甚。十二時,調查委員會會謁見陳(儀)長官,經長官面允數項:
一、因此案被補之民眾,無條件釋放。
二、關於本案之死者,由政府發給撫卹金貳拾萬元,傷者由政府負責醫療,死傷者不分本省外省,希望民眾調查報告。
三、不追究本案之民間負責人。
四、即時恢復交通。
五、武裝警察巡邏車逐漸減少(槍口不向外武器放車內)。
六、從速恢復工作,商店照常營業。
七、食米即運市內,供給民食需要。
八、路上倘有死傷者,由警察或民眾設法送院醫治。
十五時,陳長官再向民眾廣播處置辦法(如上),然台北暴徒之暴行有加無已,外省人被擊斃而填入溝渠者,雖婦孺亦不免。新竹發生暴動,暴徒企圖圍攻憲兵隊,並焚燒郵件與法院文件及市縣官舍。
十八時,基隆暫時解除戒嚴。
二十一師獨立團第二營乘火車到達新竹,車站當局受台北方面暴徒指示,火車不準運兵,逐被阻不得北上。
台中奸黨乘機煽動民眾圍攻政府機關,甌傷外省人並驅入集中營,搶劫倉庫中手榴彈萬餘枚。
奸黨首領謝雪紅黨徒並鼓動學生,組織自治軍,設司令部,偽造關防。
彰化暴徒威挾市長,提出無理要求。嘉義暴徒聞風響應。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三日待續)

民國36年3月3日
調查委員會改組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推舉代表,藉故指責政府,並干涉軍政,要求軍隊於本(三)日下午撤回軍營,地方治安由憲兵警察學生組成之青年治安服務維持,政府為求事態之不再擴大,均經照辦,然奸黨暴徒竟藐視政府,猖獗益甚。
台中奸黨派人煽動高山中霧社番族百餘人下山搶殺,嘉義匪徒搶劫空軍油彈庫,損失步槍二千九百餘枝、機槍三十餘挺、手槍九百餘枝、步彈五十三萬餘發,聲勢更形浩大。
內地公教人員一部及駐嘉義之二十一師獨立團第一營主力,被迫退入紅毛碑機場,數度被奸黨圍攻,戰鬥慘烈,雙方均有傷亡。
十六時,台北市處理委員會決議成立忠義服務隊,維持地方治安。本部派遣汽車接運二十一師獨立團第二營(至二十三時到兩個連)。
本部為防範未然,除嚴令士兵不許外出免於暴徒衝突,以求合理之政治解決外,並秘密部署兵力,劃定台北、基隆為兩戒嚴區,分別以憲四團團長張慕陶、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為戒嚴司令,並劃定新竹、台中為防衛區,發表本部處長辦紹文、高參黃國書為兩區司令,前往佈置;又急電高雄要塞司令彭孟輯,嘉義以南由該員負責防範。但黃司令前往台中,未展開工作。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四日待續)

民國36年3月4日
處理委員會宣佈十七縣市同時組會(輯煙事件發生於台北,該會竟宣佈全省各縣市組會,其居心險惡,已極明顯),全省為之騷然。
台北市學生由蔣渭水(奸黨)鼓動學生於中山堂召開治安會議,討論消滅國軍。
處理委員會竟占領廣播電台,任意廣播、煽動羣眾,該會並決議電力公司全由本省人負責工作。
參議員王添燈,公開宣稱,台中一切機關業已接管完竣。台南暴徒占機關,洗劫宿舍,參議會組織青年軍,控制市區,遍貼共黨標語。
高雄市發生騷亂。
台東、花蓮港同時醞釀暴動,企圖召徵海外歸台之浪人,出動接收縣政府,經當地政府軍憲聯絡高山族,維持治安,未釀成禍災。
宜蘭暴動。羅東暴徒自設司令部,內分參謀、情報、交通、聯絡處,搶劫警察局步槍三百娛枝。
本部為應付南部之暴動,劃定嘉義、台南、高雄等縣市為南部防衛區,並令高雄要塞司令彭孟輯為南區防衛司令。
宜蘭代表提出要求:
一、各機關首長應引咎自動提出辭職。
二、軍隊及政府機關禁止武裝。
三、外省人應集中受本省青年監視。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五日待續)

民國36年3月5日
截自本日止,成立非法團體計有:
一、台灣共產黨。
二、人民協會(共產外圍組織)。
三、民主同盟(共產外圍組織)。
四、民眾黨。
五、台灣政治建設協會。
六、學生自治同盟。
七、海南島歸台者同盟。
八、學生聯盟。
九、興台同志會。
十、警政改革新同盟。
十一、台灣省青年復興同志會。
十二、偽興華政府。
十三、若櫻敢死隊。
十四、台中高雄嘉義羅東各軍司令部。
處理委員會討論組織大綱,並迫令政府撥款五千萬元(台幣)又向各方募捐(實為敲詐)。
本部為避免衝突,下令士兵外出,禁帶武器。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六日待續)


民國36年3月6日
台北處理委員會派員監視臺灣銀行業務,各地騷亂尤烈,外省人之商店,無一倖免,甚至本省人商店有上海字樣以及僑居本省數十年之外省人,與曾遊歷內地之本省人,亦遭甌擊。
台北暴徒攻破駐北投之汽車二十一團第一連。
高雄市暴徒凃光明等以手槍威脅市長,共同前往要塞司令部,提出軍隊繳械及接收鳳山軍械昌倉庫之無理要求,並圖行刺;十四時,高雄要塞司令緊急處理,宣佈戒嚴,收復城區各要點。
二十時,長官向全台民眾廣播,公署決定向中央請示,改為省府制度,縣市長七月一日時行民選,各廳長盡量選用本省人,希望大家趕快鎮定,尋求愉快和平的生活。(民國三十六年三月七日待續)

民國36年3月7日

台北市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向中外廣播處理大綱四十二條。
二十一時,本部於營房附近捕獲匪徒兩名,搜出攻擊省會、軍政機關、供應局等路線圖。
從各方證實奸黨暴徒,絕非政治要求,和平解決已無希望,且其判國企圖,已昭然若揭,本部不得不作斷然決策,除電福建友軍就近增援,並候奉調閩憲二十一團之兩營來台,及電呈中央增派部隊外,更作適切之部署。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八日待續)

民國36年3月8日

各地秩序混亂已達極點,倉庫被劫無算,竟有奸徒宣佈台灣獨立,並張貼打倒國民黨十八年專政之標語。二十三時,台北暴徒數百,分數路進攻總司令部、長官公署以及圓山汽車修理廠、憲兵隊,均遭擊退。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九日待續)

民國36年3月9日

二時由閩開到基隆憲兵,本部派卡車接運回台北,於七堵遭匪徒攔炸未逞。
楊監察史亮功來台,於基隆台北途中,被暴徒圍擊,隨員及乘車均受傷。
基隆暴徒復圍基隆要塞被擊退。
六時本部宣佈台北市繼續戒嚴,並派兵彈壓變亂,搜捕奸暴。
十一時三十分,台北暴徒圍攻本部對國內聯絡之無線電台,被擊退。鳳山、左營、屏東三地,繼高雄之後,肅清奸暴並恢復秩序。

民國36年3月10日

下午解散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及一切非法團體。
高雄要塞彭司令分別肅清台南、旗山各地奸暴,繳還武器頗多。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十一日待續)

民國36年3月11日
整編二十一師師長劉雨卿到台,向民眾廣播國軍來台的目的,本部並發告民眾書,曉以大義,分化奸偽反動勢力。
整編二十一師五三八團本日向基隆登陸,除留兩個連守備基隆外,其餘全部開台北市,任省會綏靖工作。(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十二日待續)

民國36年3月12日
整編二十一師師部及直屬部隊率四三六團由基隆登陸,除以一個營以空運嘉義解圍外,師部逕開台北,四三六團以火車運輸向新竹推進。

民國36年3月13日
整編二十一師四三六團本日到達台中,台中、彰化開始肅奸工作,奸檔謝雪紅率眾逃竄埔里。
空運嘉義機場之營(欠二連)協同由台南派遣之部隊開始出發,收復市區。匪徒分向布袋、北港、新營、虎尾各地逃竄,我軍追擊圍剿。
彭(夢輯)司令並派隊驅逐恆春暴徒,恢復秩序。
整編二十一師一四六旅旅部由基隆登陸後,即向新竹推進。並令該旅岳旅長率領必要人員前往台中,督剿肅奸。
整編二十一師獨立團第二營即開宜蘭擔任绥靖工作,即日到達,恢復秩序,收繳武器。(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十四日待續)

民國36年3月14日
整編二十一師派兵一營進剿竄逃埔里之奸匪。
鐵路交通:台北至基隆、至台中、高雄、至嘉義、至屏東,均告恢復。
民國36年3月15日
令飭二十一師獨立團即率鳳山員兵開台東,並令該團進駐宜蘭之營推進花蓮港,統由該團長指揮,任台東、花蓮港之綏靖任務。
民國36年3月16日(無記載)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十七日待續)

民國36年3月17日
花蓮縣開始肅奸與清查武器工作。

民國36年3月18日
獨立團到達台東開始肅奸工作。

民國36年3月19日
整編二十一師一四五旅率四三五團由基隆登陸,繼以火車輸送旅部至鳳山。
整編二十一師師部及直屬部隊本日開台中,指揮清剿工作。
四三五團駐台中,歸師部直接指揮。
整編二十一師一四五旅四三四團繼由基隆登陸,以火車輸送至台南,加強南部綏靖工作。

民國36年3月20日
為部隊陸續到達,警備總部重新調整部署分區綏靖計,分全省為台北、基隆、新竹、中部、南部、東部、馬公七個綏靖區,以各該地區有關軍事主管憲四團團長張慕陶、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駐新竹之一四六旅旅長岳星明、駐台中之整二十一師師長劉雨卿、高雄要塞司令彭夢輯、駐台東之整二十一師獨立團團長何軍章、馬公要塞司令史文桂等分任綏靖司令。以專責成,並自二十一日起,開始清查戶口,辦理連保,徹底肅清奸頑,現除斗六、布袋等偏僻之處,尚有少數散匪潛伏,正圍剿外,五月十六日全省解除戒嚴,各地綏靖工作均能順利進行。(完)

輝哥:
嗚呼,台灣老百姓的災難才剛要開始,直到五、六十年後才解除戒嚴,其間屠殺異議份子、知識份子不計其數,戒嚴時期由軍隊以專責成,當然為所欲為,一個連長可以當場槍斃人犯而不經審判,軍隊強用學校教室,軍車撞死老百姓以三斗米賠償了事,這就是當時台灣的人權,初饞民主果實的我們,能想像嘛?唯一要記取的事:「不要再讓這段歷史重演」。

台長: 輝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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