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PChome| 登入
2013-03-25 02:47:03| 人氣4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在幾日前告知?

答覆:


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無記名股票者,應於三十日前公告之。


資料來源:駱金龍會計師(台灣會計師、中國會計師及稅務師)

台長: 昇徽會計師事務所
人氣(48)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財稅會計實務問答園地 |
此分類下一篇:股東會之召集通知要以何種方式通知?
此分類上一篇:未依限繳納贈與稅,會受到什麼處罰?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article' => 20, 'article_collect' => 10, ), 'already_setting' => array ( 0 => 'active_moon_2013', ), ), ); ?>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