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PChome| 登入
2012-03-19 02:05:06| 人氣1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問答/外僑在台滿183天 應於次年5月報稅



雲林縣崙背鄉陶小姐問:外僑應於何時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

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答覆:(1)在台居留日數未超過90天者,其有我國來源之扣繳所得,由扣繳義務人就源扣繳;如有非屬扣繳範圍之所得,應於離境前或申報期限內依規定扣繳率申報納稅。(2)在台居留日數超過90天而未滿183天者,其有我國來源之扣繳所得,由扣繳義務人就源扣繳,非屬扣繳範圍之所得,應於離境前或申報期限內依規定扣繳率申報納稅。(3)在台居留日數滿183天,且當年度所得達課稅起徵點者,應於次年5月1日至5 月31日間辦理上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若於年度中途離境者,應於離境前一周辦理當年度申報。相關疑義請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



台長: 昇徽會計師事務所
人氣(16)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稅務新聞 |
此分類下一篇:退職年資計算 逾半年算一年
此分類上一篇:海外所得已繳稅 可扣抵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article' => 20, 'article_collect' => 10, ), 'already_setting' => array ( 0 => 'active_moon_2013', ), ), ); ?>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