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購蝦皮公司去年製作1則「分手篇」廣告,暗諷競爭對手PChome網購送貨慢,PChome網購怒控樂購蝦皮公司,一度獲不起訴,但高檢署將本案發回續查,台北地檢署2度偵查後,今認定廣告已經貶抑了PChome商業信譽,依違反《公平交易法》商業誹謗、妨害商譽等罪起訴樂購蝦皮公司、製作廣告的楊晨欣和廖宇凡等3人。
據了解,樂購蝦皮公司挨告後,這則分手篇廣告,已不在蝦皮臉書官方粉專頁。
去年間,樂購蝦皮公司製作「分手篇」廣告,PChome不滿這則廣告在暗諷他們送貨慢、用罐頭訊息回應、態度消極,向北檢控告樂購蝦皮公司。
檢方認為,樂購蝦皮公司是以幽默手法製作廣告,在網路上正負評價兩極,應不致於影響消費者對PChome的評價,認為罪嫌不足,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但是PChome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北檢2度調查後認為,蝦皮的這則廣告,確實直接貶抑競業對手,足以影響PChome商業信譽,今天依法起訴。
(中時 )
引用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1209001808-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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