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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13:52:38| 人氣13| 回應0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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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道存掏空太電又涉偽證 將提訊胡洪九作證

纏訟十三年的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掏空案,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偽造文書判刑三年、前財務執行長胡洪九涉背信判刑十四年六月、併科罰金十億元,去年已發監執行。孫道存於一審審理期間涉偽證,另遭北檢起訴。台北地院預計4月10日提訊在監的胡洪九作證,全案審理逾兩年,可望辯論終結。孫道存於2006年10月3日在北院作證時說,沒有去太豐行開過會,也沒去過太豐行,但胡洪九的律師當庭拿出有孫道存親筆簽名的太豐行會議紀錄,以及他與太豐行其他董事的留影合照,認定他證詞不實;胡洪九2015年在10年追訴期滿之前,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指控孫道存涉犯偽證罪,北檢前年2月起訴。 #div-gpt-ad-1503996040247-0 iframe { margin:auto; display: blo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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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line-ad div div { border-bottom: 0 !important; padding-bottom: 5px; };台北地院今開庭,首度提訊在監的孫道存,他身著灰色外套,比先前歷次出庭都來得消瘦,他之前辯稱當時憑印象與記憶回答,否認故意說謊「我是憑當時印象與記憶在第一時間回答,我沒有作偽證。」合議庭今隔離詢問兩位證人魏仰宏律師(胡洪九的台灣律師)、呂自體脂肪臉部填補君博(胡洪九的香港律師),以釐清當年在香港法院的民事訴訟審理情形;公訴檢察官游忠霖聲請傳喚證人胡洪九,法院改訂4月10日上午續行審理,將提訊胡洪九和孫道存出庭,屆時胡洪九勢必得在孫道存面前,為他的犯行作證。判決指出,一九八六年起先後擔任太電總經理與董事長的孫道存(六十七歲),每年領公司數千萬元報酬,明知胡洪九的不法作為,卻草率簽署文件,放任胡一手遮天,侵吞太電百億元以上資產;因全案審理逾期八年未能定讞結案,依速審法規定,獲得減刑。胡洪九(七十七歲)從一九八六年到一九九九年退休期間,因負責太電財務調度及投資,與孫道存共同將太電公司匯往海外的投資款等支出以「墊付款」科目紀錄,在太電財報上作假帳。胡洪九還隱瞞太電董事會並違反政府禁令,在大陸、香港成立太豐行等多家子公司與紙上公司,以持股子公司及墊付款項模式,把太電鉅額資金匯到子公司,加上太電處分港麗酒店所得價金等巨資,全數侵占入己。判決指出,胡洪九退休後仍掌太電財務,與太電前董事長仝清筠、祕書黃靜琳等人繼續以五鬼搬運法掏空侵占太電資產,仝、黃各判五月及九月徒刑,皆得易科罰金?

台長: rbx91jd3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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