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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9 11:38:58| 人氣74| 回應5

用「雙十原則」看意外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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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險保額應為壽險保額的2倍

江羚瑜
國人的意外險投保率高,但保額普遍不足,當意外事故發生時,

  才驚覺沒有“保足意外險”而懊悔不已。

  意外險是每個人的必備保單,隨著保險商品的演進及行銷通路的多元化,國人投保的意外險可分為4種類型: 意外險主約、 搭配壽險主約的意外險附約、 產險意外險、 還本型意外險。

  民眾可依據不同的職業等級、預算考量、保障需求選擇適合自己的意外險。根據保險發展中心2007年有效保險契約統計,民眾平均不到2張保單,平均壽險保額82.1萬元,凸顯出國人的保險意識仍有待提升。

  宏利人壽業務部副總經理鄭智成表示:“雖然國人的意外險投保率高,但保額普遍不足,因為民眾往往認為『有保意外險』即可,因此,發生意外事故時,才驚覺沒有『保足意外險』而懊悔不已。”

  根據衛生署2007年資料統計,“意外事故傷害”已連續27年蟬聯國人10大死因之一,雖然惡性腫瘤位居10大死因之冠,但青少年(24歲以下)意外事故傷害高居10大死因之首,而主要經濟來源的青壯年族群(25~44歲),意外身故僅次於惡性腫瘤。中國人壽商品發展部資深協理洪祝瑞分析:“任何疾病發生幾乎可事先安排後續事宜,唯有意外在預期之外,因此意外險能提供周全嚴密的保障,避免造成家人的經濟負擔。”

  3大常見的意外險迷思

  究竟該不該買意外險?保額多少才夠?買了壽險還需要意外險嗎?以上疑問都是國人對意外險普遍存在的迷思,以下從常見的3大迷思及因應之道,個別分析如下:

  迷思1意外險保額多少才足夠?

  意外險的保額多少該如何決定呢?以月薪5萬元為例,若依“雙十原則”為計算基礎,壽險保額至少50萬元,不過仍需視個人的經濟狀況而定,至於意外險保額,鄭智成指出:“為了防範意外發生後造成殘廢,對日後家人生活影響深遠,故保額建議以100萬元較佳。”以1家3口為例,若意外導致眼、手、腳等各部位殘廢,造成工作能力受到限制,保額可依照殘廢的理賠比例給付,因此,“建議意外險保額以壽險保額的2倍,或按照年收入的20倍較佳。”

  雖然國人享有勞保、健保和公司提供的團保,以及個人投保的壽險保障,不過洪祝瑞指出:“意外險保額不宜過低”。針對各族群的意外險,如社會新鮮人較無經濟負擔,保額至少需200萬元以上,頂客族及三明治族群因經濟負擔較重,保額約500~1000萬元,退休族群由於家庭責任減輕,保額可降至200萬元。

  迷思2意外險保額比壽險低?

  一般民眾買保險的觀念,仍停留在意外險比壽險保額低,甚至“有買就好”;其實因意外而身故或殘廢,對家庭會造成不同的長期影響,因為殘障人士的家庭開銷可能比身故者更大,若投保高額意外險,有助於紓解家人長期的經濟負擔,因此意外險保額應比壽險高,才能因應萬一不幸殘廢,失去工作能力的家庭開銷,因此意外險“有買不一定買對,買對不一定買夠。”唯有足夠的保額,才能降低意外發生後對家庭的長期衝擊。

  迷思3壽險保費高而忽略意外險?

  此外,意外險保費會依照職業等級愈高而愈來愈貴,大眾普遍認為壽險保費高,而忽略投保意外險的重要,甚至深感一旦身故,壽險即可申請理賠給付,而意外險只局限於意外身故才理賠,因此出現較不划算的錯誤迷思。然而一旦意外發生,可能終身殘廢或成為植物人,卻沒有投保意外險,造成自己或家人日後的沉重生活負擔。

  以上是國人常見的意外險迷思,洪祝瑞指出,除了工作轉換外,隨著不同的人生階段,意外險應依各種需求而適時調整,包括踏入社會、結婚、生子、購屋、退休等,由於結婚通常有購屋需求,一旦懷孕生子後,子女的成長過程亦有教育基金的需求。人生必須經常面對各種不同的風險,相較於其他險種保費低廉、保障廣的意外險,只要觀念正確,便猶如家庭的必備防護傘。

  保障權益VS.理賠爭議

  釐清了意外險的常見迷思,還有哪些是民眾不可不知的意外險權益呢?當意外事故發生時,往往因不瞭解保障範圍而引起爭議,理賠糾紛也伴隨而來。鄭智成表示:“最常見的是不同職業等級,不僅牽涉保費差異,對後續的理賠事宜也影響深遠。”例如內勤人員、計程車司機、鷹架工人等工作危險性不一,理賠金額會依職業等級有所差異,因此,當職業轉換時,應主動告知保險公司或業務員,但民眾卻容易因疏於告知,導致理賠權益蒙受損失。

  其次,意外險也有“不賠項目”嗎?無論是犯罪、故意行為都在意外險的除外責任內,而“酒駕”也是近年來的熱門話題。鄭智成強調,若駕駛人酒後駕車檢驗超過標準值0.25,即視為酒駕,超過0.55視同違法,駕駛人若有投保意外險,卻達到酒駕標準0.25,即不列入意外險的保障範圍內,故意外事故發生時可不予理賠,也是民眾不可不知的權益之一。

  大眾普遍存有只要意外事故發生,意外險幾乎都賠的錯誤迷思,由於意外導致殘廢,認定標準及理賠經常出現灰色地帶,形成各自表述的情況。鄭智成舉例,若從事低階的勞力工作者,如模具工廠內的工人,不慎發生手被機器捲入而斷指的意外,理賠將依照不同的斷指部位,採取不同的殘廢理賠認定標準,因此也容易產生糾紛。過去便有層出不窮的詐領保險金事件,為了防止道德風險發生,在判斷殘廢定義上較為嚴格,亦較易引起理賠爭議。

  隨著北京奧運的來臨,來自世界各地的運動員將齊聚一堂,共同參與奧運賽事,不過鄭智成表示,從事角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運動員,平時練習、教學在意外險的保障範圍內,但是“競賽”及“表演”期間並不列入保障範圍內。

  整體來說,意外險的權益往往因認知忽略而易引起爭議,比如當意外事故發生的醫療單據,未能及時申請理賠給付,最早可回溯2年之內,皆在保險給付的期間內;或投保壽險後2年自殺,原不在理賠範圍內,如今亦可申請壽險給付;至於蓄意造成意外事故發生,意外險則不予以理賠。民眾若能對意外險的權益充分瞭解,不僅可減少理賠糾紛,更能為自己及家人規劃適合的意外險。

 

台長: C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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