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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8 01:49:56| 人氣3,38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番頭家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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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導論-典範的競合:
筆者已是第二次對柯老師(大師)《番頭家》一書進行閱讀,第一次閱讀時並未很深入的對Shepherd與施添福的著作做個很深入的了解,而只是草草帶過,讓筆者質疑柯老師當中的一些論述似乎總依著其自身的主觀脈絡進行印證;但本次的閱讀卻已經有一些基礎的基本的認識,尤其是對清代台灣社會的基本形構的理解;總體而言,本章誠如《白銀資本》一書當中的立論一般-傳統社會學的經典論述諸如馬克思、韋伯與涂爾幹等人-企圖由歐洲當時社會的「內部因素」尋找令現代(或說是理性化)資本主義興起的原因,但卻都忽略掉現代資本主義興起的外部原因-主要在於歐洲社會參與了世界的經濟整體(主要的),並藉其自身的文化脈絡、世界分工當中的角色打下了現代資本主義的基礎;誠如柯老師所言,這無疑是一種非「邏輯哲學論」的『機遇』-若發現新大陸與發現好望角沒有造成西方社會的改變,那與中國的鄭和下西洋有何區別呢?在世界總體的「柏青哥」的遊戲台當中,小鋼珠似乎在無限的選擇當中不斷的隨著時間不得不的進入了下一個軌跡,當中似乎並非先驗或超驗冥冥之中所決定的,反倒是不同的時間點、不同的形式材料所交雜而成;同樣的清代的台灣社會的族群與地權又參與在何種樣態的整體之下呢?誠然,學社會學的吾人若欲社會事實有所解釋,又不免得必須進入辯證的法則當中,必然對整體進行橫切 ,而這樣的橫切便成為不同典範之間的競合了 。综融本書,筆者將這些不同的典範分為三種論述,茲羅列如下:
A、國家理性說:Shepherd主要認為清代政府為一個相當理性且有計畫的國家機器,對台灣的治理目的並非一昧的追求財政自主,而是尋求國家與當地不同參與者間的平衡;簡言之,即精密的計算(國防策略、控制成本與稅收潛能)如何以最小的成本達成治理的目標;也即如此Shepherd批評了既存的「忽略說」以及「流離說」 ,並且以台灣北部的熟番大租直至清代仍受到保存為證據(並未流離至山區),說明國家如何藉由徵稅與產權的界定型塑了台灣社會;筆者認為吾人也在先前的閱讀中理解Shepherd對台灣清代治理在政策上封禁隔離與準殖民化的搖擺;對Shepherd而言,熟番地權的保護即清領台灣治理的進化 ,由清領初期粗製濫造的封禁與放任到乾隆時代精緻化熟番地權保護,彷彿熟番地權的保護為清廷理性設立的結果,並且成為完全制度化的「番大租」模式。
B、國家剝削說:與Shepherd國家保護熟番地權觀點的不同,施添福認為正由於國家的前期重稅與乾隆中期重役的結果,使熟番無法力農-導致熟番貧困化,進而促使熟番遷移至近山的地帶;該氏以竹塹地區漢墾區熟番地快速流失為例子,說明熟番遷移的形成原因。
C、綜融觀點:面對上述兩觀點的矛盾,柯老師則提出了綜融的看法;在乾隆二十五年前熟番土地在程度上的確大量的流失 ,但在二十五年漢番間的「三層制」確立後,清廷的確採取一連串的措施對熟番地進行保護-熟番離開平原被「安置」在特定的地帶當中,諸如乾隆三十三年的「番大租」制,以及林爽文事件後乾隆五十五年福康安所提出的「屯番制」;而這些制度的確立,並非Shepherd所突顯的「進化論」觀點,也非施添福所提的「國家剝削論」,兩者雖都點出的清代政府官員失職所造成熟番土地流失的現象;但Shepherd忽略土地申告書當中架構的瑕疵 ,並採進化論的線性觀點認為國家不斷的順應民間大小租多重地權,終於誕生較精緻且成熟的熟番地權保護措施;而「國家剝削說」雖然對熟番土地流失作出細膩的解釋,卻無法說明為何乾隆中期熟番地權的保護。

2、族群政治:
本章呈現清廷對於台灣的治理態度,亦即如何協調生番、熟番、漢人與國家間的四角關係;對於清廷而言,台灣治理的首要目標不在於防範番人作亂,而是界外成為漢人流民與造反的淵藪,也即依循的這樣的想法,政策偏重於維持各個群體間的隔離,嚴密的防止漢人的侵墾以及番漢間的交流;但由於清廷治理政策上的缺失,使的熟番地權不斷外流,終致雍正九年爆發熟番暴亂;而乾隆朝面臨到一方面台灣漢人勢力的擴張,另一方面則面對熟番的遷移,便積極的對熟番地權進行保障,最後則奠定了三層制的治理方式。
A、 (生)番漢關係:
西方由於受到封建制度的影響,逐漸形成以單一民族為單位的國家體系,並且將民族與國家進行結合成為世界體系內公認且唯一的實體;反觀中國,傳統以來中國即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對於國的概念一直是以文化作為劃分的準則-亦即願意接受儒家文化教化者便可成為政治共同體的一員 ;依此觀點檢視清代的台灣社會,柯老師認為中國政治共同體當中以天子為文化與權力的核心表徵,其次為具有高度儒家專業道統學養的文人科層菁英,在其次則為沉浸於儒家倫理氛圍的漢人,隨後為歸化的熟番,最末為難以教化的生番 ;但實際治理並非以文化的感召為主,而是由政軍與經濟力量所共同決定;因而清廷透過抑制拓墾而阻止漢人勢力的擴張,也在這樣的觀念下,清廷對生番的角色進行了定位。
清領初期上演了許多生番規化的戲碼,但隨著生番殺人、侵入的事件越發頻繁,使的雍正皇帝放棄了文化主義的理想。雍正五年,總督高其倬檢討了生番殺人的原因以及其對策,他認為漢人的越界與通事的利益衝突才是導致生番大舉「出草」的真正原因,因而提出了劃定界線與必要性的武力鎮壓;雍正皇帝則認為:台灣治理在於將各族群進行隔離,不容混雜為上策;繼任的台灣總兵王郡(雍正五年),則依此脈絡認為對生番進行剿撫並不能增加太多的實質利益,反而應運用生番「出草」的傳統嚇阻漢人入山經營,並且嚴防漢人與生番勾結,亦即以生番作為外衛防止邊界成為動亂的基地;上述的概念則構成了雍正時代番漢關係的治理原則,並且在乾隆朝成為生番政策的基調。

B、 熟番結盟:
康熙四十九年,台廈道陳璸在奏摺中提及台灣漢人侵奪熟番土地破壞熟番生存環境的狀況,加上地方官員偏袒漢人,使的熟番生計困難,因而希望康熙皇帝準允熟番自行開墾,並禁止漢人侵占熟番土地,康熙準奏禁墾番地;但雍正朝因清丈隱田而逐漸開放漢人墾殖熟番獵場 -雍正三年閩浙總督覺羅滿保為了維持稅賦平衡,上摺請奏准許開放瞨墾熟番土地者「陞科」,使的番地大量的流失,生計大受打擊;加上漢人的欺壓,終於在雍正九年(1731)彰化縣的熟番聯合北部的熟番叛亂,攻擊衙門與漢庄;叛亂平後 ,閩浙總督郝玉麟於乾隆三年(1738)奏請希望能夠將漢人以貼納番租的方式所「瞨買」的番地全部陞科,日後則禁止漢人繼續瞨買番地 ;清廷雖然明定禁止民間瞨買番地,但民間仍可透過「番業戶」的方式取得番地;乾隆九年高宗皇帝派遣福建布政使高山等人來台勘查,由於台灣民番關係複雜,熟番地權日益流失,以及生番隨時可能作亂下山「出草」,高山建議將熟番、漢人與生番三者的地理位置從新分配;也即將熟番安置於近山的丘陵 ,以熟番制約漢人私墾土牛界外的土地,並且將私墾者分為三種情況懲罰:一、若日後還有漢人瞨買熟番地者,凡經清查土地一律歸還熟番,二、私瞨 熟番地者依照所墾殖畝數治罪,三、私墾生番地者一律發配邊疆;高山的建議則成為台灣族群政策的治理方針,熟番雖然藉此廢除了繳納稅賦的責任(作為守隘的獎勵),但需負擔守隘的義務。該治理方針經過福建巡撫喀爾吉善、鍾音等人對豪強業戶的整肅與生番地界的確立 ,於乾隆二十五年福建巡撫楊廷彰的任內獲得執行。
乾隆三十三年台灣道張珽對熟番地作出更進一步的保障,令番地一律禁止陞科,斷絕番業戶過戶給漢人的途徑,並且政府強制規定將其租額比照一般的漢大租;清廷雖然一昧的保護熟番地權,並採用高山的建議採用分段的方式以(熟)番制漢、以(熟)番制(生)番與熟番結盟,但乾隆五十一年時所爆發的林爽文事件卻發現「土牛界」外有大量的私墾田園;乾隆五十五年,平定林亂的大學士福康安重新堪定熟番地界,將戰亂發起者、資助者的土地一律歸番管業(養瞻地),並選定精壯的番人四千餘名歸入官方管理 ,而對土牛界外的地區官方則默許漢人的開墾-自行設隘防番 ,從此熟番的角色由原來的作為生番與漢人的夾心變為維持內部社會穩定的輔助力量。

3、小結:
Evans(1995)提出「鑲嵌自主性」的概念,認為國家一方面與特殊社會團體間緊密的連結,使其成為一個凝聚的群體(鑲嵌性);另一方又具備自主的能力規劃其群體目標,而非依私人利益中飽私囊(自主性);清代台灣雖非所謂的「發展型國家」,但清朝政府卻在不同的時間點鑲嵌在社會當中,並對突發的「異例」進行政策上的修正;前者諸如清廷倚重墾戶維持地方治安,後者則如同清朝政府積極確立三層制般與熟番結盟,並形成有效的武裝力量;亦即制度動態的自我肯定與再製,以回應其自身的內部需求;而筆者認為,誠如柯老師在本書結論當中所提及的機遇觀點,清廷的治理政策並非如同Shepherd所論的一昧順應民間制度(在保護熟番地權上清廷一反民間慣例)與始終如一的族群與地權政策也非施添福所提的「國家剝削說」,反倒是在不同機遇下持續的鑲嵌於社會之中;審時度勢的訂定治理方針;亦如同筆者前述一般,清廷無法自外於先結構-受到材料與形式的限制,不斷的對其所面對的台灣社會整體進行回應,以達成有效治理的目的。


台長: 旅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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