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越南的下龍灣還沒發生沉船意外,遊人仍獲許在船上過夜。天色漸漸暗下來後,船夫把船停在數座石灰岩環繞的水潭,風平浪靜的很適宜讓大家安穩用餐。夜涼無事,我們聚在船頭拱船夫說故事。船夫略略說了幾則夜航遇見的奇聞,惹得大夥不太敢搭腔,試著轉換話題。話題一轉,就轉到了彼此的國籍上。
知道我們來自哪裡,船夫似一下來了興致,說起他曾到過檳城,在那裡工作的經歷;說儘管中文不靈光,卻喜歡聽中文流行曲——最難忘的是一支女子組合,尤其喜歡三人中叫HEBE的那一位。我們提醒:「哦,她們不是馬來西亞的歌手。」船夫理直氣壯應答:「可我是在檳城聽到她們的。」
幾年後我以為我們已經走得更遠,遠到在阿姆斯特丹運河上的船屋裡,卻還是遇見能與你談起家鄉的人。船屋主人是一對五十多歲的夫婦,年輕時經常隨船航行到各個海港,巴生港口是他們曾停靠一段時間的駐點,他們還在那裡打過工。「吉隆坡,對吧?吉隆坡……」女主人說,一臉的「我記得」。
是。隔了半個地球,你也不會太在意要糾正吉隆坡與巴生港口的距離。他們有兩艘船屋,泊在一起,一艘夫妻倆自己住,那裡除了主臥室,還有一個家庭須有的客廳與廚房。另一艘船首的兩間房由兒子與女兒分住,後段的兩間租給背包客短居。甲板搭了浮橋連到馬路邊,甚至修築了一道簡單的矮門圍出庭院的格局,橋上種了花,船紮得很穩,一切看起來再也不走的樣子。
旅途中常有這樣的機遇。當我們面對陌生人,打開關係的方法卻不約而同地是:告訴對方我們曾在同一塊土地上生活。
於是事情變得有點玩味起來。你迫不及待離開原地,想要卸下舊地的景觀,即使那只屬短暫的抽離,但也盡力說服自己裡頭有毅然丟下日常羈絆的魄力和勇氣,來到新的一處地點,冀望一段(不論長短的)新生活。可你遇見的人,卻用盡他們的資源與想像來提醒你:嘿,你其實沒走遠。
氣洩。不會怪責,只是有小小洩氣。似偽裝的痞子氣被輕易戳破。往往還不知該怎麼應對——又無法大度地稍稍挑眉,呢喃出一聲:噢,你也在那裡。
可對方倒是非常滿足。
只好安慰自己,是走得不夠久吧,無關遠近的。真夠久了,自然就更靠近情感作祟的本質,就更能體會「可我是在檳城聽到她們的」這樣的邏輯,有絕對站得住腳的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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