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放假天,很想很想見他。 第三天.星期日 他說約了好友,又要很夜才回家。他說晚上才打電話給我。 我獨個兒走到街上逛逛。 買了《十二夜》影碟,這悶悶的電影,要不留個紀念,送給我也不要。 晚上十二時正,他還沒有打來。於是我打給他。 「我跟朋友在一起,還沒有歸家,晚一點才打給妳,好嗎?」 再晚一點?即是幾點? 我一直睡到大清早。 手提電話又整晚也沒有來電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