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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4 13:18:14| 人氣843| 回應22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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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這次外遇男學聰明了,既然要送離婚協議書給我沒有先通知的ㄝ!做法確實有改變了。

直接請他公司的司機將離婚協議書送到我工廠,在由司機打電話要我下去收。我只能說真是無辜的司機阿!

他公司司機打電話給我時報出他們公司名稱時,其實我心理已經有底了。想絕對就是離婚協議書而已,應該沒什麼創意了。我就直接去門衛室接招。收到信封時,直接請他們司機等我一下,我會馬上處理,請他帶回去交差....

離婚協議書內容:
離婚協議書
男方:***
女方:***
雙方經過充分考慮、協商,現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在感情上己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因此,雙方均同意解除婚姻關係
二. 離婚後男方須二年內支付女方生活費台幣參拾萬元。

男方: 女方:
2007年7月04日 2007年 月 日

以下沒有了~~真的什麼都沒有ㄝ....但男方處他真的有簽名+蓋手印,還3份喔

直接用我的第一想法跟他回覆:狗屁不通! 欠我的錢先還我!!我還認真的3份都跟他寫同樣的話。

想想外遇男也真是的,需要如此大費周章嗎?就不會跟我聯繫要跟我談嗎?還是蟑螂女又在逼迫他?很多的為什麼又浮在腦海裏....

台長: pau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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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分類上一篇:精蟲衝腦的作法都是這樣的嗎?

忒儿
呵,他会不会被气死啊..
这么多次都没有成功..
那司机确实很倒霉,万一你发脾气,司机就白白被骂
哎,加油!
2007-07-04 13:27:05
版主回應
真如你所說:他已經氣到下午打電話來罵我,說他下星期要回台灣去請律師告我...
還傳簡訊說:要將離婚協議書傳真到我海峽2岸3地的公司了....
我真是招誰惹誰阿
2007-07-04 17:36:58
蕃茄媽媽
若是一直沒簽給他
他會不會對你有任何安全上的威脅?
2007-07-04 18:29:15
版主回應
他昨天已經打電話來威脅我,我要是一星期不處理,他要帶人來我公司查...
我還搞不懂他要查什麼??
2007-07-05 08:12:41
Elisabeth
30萬?
會不會太少了?
2007-07-04 21:30:27
版主回應
30萬是他看不起自己的體現吧!
2007-07-05 08:14:43
他真的很不要脸..
你就让他传真啊,是他外遇又不是你怕什么..
2007-07-04 22:04:46
版主回應
他真的有傳,還傳到2岸3地的公司都收到了...
今天我又會是公司的話題主角了
2007-07-05 08:17:32
nana
他有傳你不會回傳啊
叫他寫承認有外遇要離婚
還可以考慮
2007-07-05 11:01:01
版主回應
我直接傳真給他公司協理去處理...
真的有夠幼稚的,個人家庭問題要把他鬧大,還要鬧到公司來,真的有夠火大中
2007-07-05 11:16:26
新芽
第二條有很大的漏洞,不知道是他心思幼稚還是當妳幼稚好騙,寫得那麼籠統根本是不想付錢,不想付也就罷了,欠妳的錢一定要先還。

我一直想不明白,為什麼他不乾脆找個時間與妳當面談清楚?搞一堆無濟於事的小動作,感覺他很怕與妳見面,不知為什麼?
2007-07-05 14:20:35
版主回應
他跟我MSN說 欠我的錢沒有本票沒有借據,所以他不用還,而且那些錢他拿去買車買房了...
今天還回家裡來蒐東西,將我的日記本撕了
我有打電話去被案了,但這邊備案是沒有開單子給我的....
所以目前還不知道怎樣處理
2007-07-05 17:45:04
畈子
提醒你注意一下,
在台灣的住所...也就是戶籍地一定要從他家遷出,
遷到能夠通知到你的地方,
比方說你的娘家,或朋友家,
常常有女孩子不懂,
因為與男方有爭執或有什麼特殊原因沒辦法住在夫家,
但戶籍地還設在男方家或婆家,
結果莫明其妙的就被訴請而且判決離婚了,
一定要小心...
2007-07-05 14:42:46
版主回應
那我要是將戶籍遷出,他會不會更有理由訴請離婚??
2007-07-05 17:47:01
小玥
那要不要換妳寫一版妳的
對他來個諸多要求的

他有簽名?那見証人呢?
2007-07-05 17:27:58
版主回應
我跟他MSN上說 先將我的錢還我,他就擺爛了...還說贍養費...根本就是他辦不到的
他有簽名還蓋了手印,但沒有見證人
2007-07-05 17:48:41
菲菲
戶政所有家庭調解律師可詢問,你應該收集一些對你有利佐證,不要無知的輕易簽字,既然挽救不回的破碎婚姻,你應該走正常法律途徑去解決,把他傳真的資料都收集完整,至少名譽損毀一條他是吃不玩兜子走!
2007-07-05 18:29:47
版主回應
菲菲:
請問是否需要回台灣去詢問?我有問了一些婦女協會都說需要回台灣親自詢問的,我現在人在大陸...
2007-07-05 18:50:59
小玥
MSN是可以留下對話紀錄的
或許你可以開啟這個功能
然後再跟他對話一次
看留下這樣的對話,有沒有幫助

再來,請嘲笑他
跟他說,沒有見證人
就算簽了一百份也沒有用的
2007-07-05 19:35:21
版主回應
所有的對話紀錄我都有留檔的
嘲笑他的無知我打算目前還不跟他說...讓他繼續傻下去
2007-07-05 21:28:23
布媽
他跟我MSN說 欠我的錢沒有本票沒有借據,所以他不用還,而且那些錢他拿去買車買房了...
===========================================
這對話要留著...將來若告上法庭可當參考證供
2007-07-05 22:12:01
版主回應
謝謝布媽
我都有保留的
2007-07-05 22:34:36
菲菲
確實需要你本人去關切,自己都莫不關心,旁邊的人更是不會在意別人家的家務事吧?
你用隨身碟、隨身錄音筆將他的說詞一一錄下來,甚至不禮貌的威脅,好好保留帶著或燒成光碟片備份等,原音、原版要保留好。回台灣找懂得法律的律師請教,你工作的公司可有法務部門請教?
談話錄音內容,你可以旁敲側引的讓他親口說出時間、地點、事件,你事前先花一點心思擬好談話內容稿…

我認為感情的事應當是好來好散的處理,如果你們是名望貴族、有錢的糾隔問題,或是兒女撫養現實問題與壓力要考量,否則長痛不若短痛的解決方法對彼此比較好。不需要太在意金錢得失,因為雙方都是輸家。放開他,何嘗不是放開你自己?早一點認清真面目,總比被他糟蹋了大半輩子之後的好?
2007-07-06 01:48:18
版主回應
菲菲 太感謝你了
錄音方式我目前正在努力當中
但不太知道如何讓他說出重要項目
經過這2天的事件,我已看清了很多,那各男人已經不是我所認識的人了,真的變的太恐怖...
2007-07-06 08:58:25
蕃茄媽媽
哇~好多人都來給妳建議了
希望能讓妳更知道要怎麼做,加油!加油!
2007-07-06 13:47:15
版主回應
還好在最受傷、最低潮的時候有你們這些朋友的協助,不然自己孤軍奮鬥,我想我應該早崩潰了...
真的很謝謝大家的關心及建議!!
2007-07-06 17:08:09
jaco
現在這年代外遇似乎很稀鬆平常了
2007-07-06 16:59:26
版主回應
應該是社會病了
不然為何連基本的〝廉、恥〞都不知道!
2007-07-06 17:09:25
沙灘
來給你加油打氣
那人爛
不用手下留情
2007-07-10 01:51:38
版主回應
沙灘:
謝謝您的加油及打氣喔
目前努力正在努力中
2007-07-10 21:43:32
change
搞不懂為何要二年內付款
這麼想離婚
叫他拿現金來簽字
還是我說的找人K他
欠揍
2007-07-10 08:52:05
版主回應
先拿到現金再來談以後的發展就好
連一毛都拿不到,還要花錢請人
很不划算ㄝ~~
2007-07-10 21:45:38
裕文
將戶籍遷出
是對ㄉ
能通知到ㄋ
不會因此更有理由訴請離婚ㄉ
2007-07-10 21:48:47
版主回應
我決定在8月份回去台灣跟他一起去律師樓處理
謝謝您的建言
2007-07-12 19:12:53
菲菲
民法親屬編「裁判離婚」要件,夫妻分居達三年以上者,將可向法院訴請離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 重婚者。
二、 與人通姦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十、 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前方得請求離婚。

樓上說的對,你先將戶籍遷出,他用爛步通知你不到,確實可以此為離婚要件之一。
你戶籍遷出是可以接受的,你的理由是因為工作方便、照顧生病家人、他家人恣意遺失你的信件…種種合理辯解說詞。

記得,錢一定是拿現金,支票、定期匯款一概不接受,那些都是推拖之法。
2007-07-11 00:06:10
版主回應
太好了 謝謝
了解的更多了
太感謝了
2007-07-12 19:39:58
畈子
將戶籍遷出不會有你說的問題,
因為訴訟時,法院會通知你,
你到庭時自然可以提出遷出戶籍的正當理由,
工作就是正當理由之一,
如果你將戶籍留置於他家,結果你完全收不到任何通知,
訴訟時因為你完全不知,未出庭,
他就可以請求法院作一造辯論判決,
也就是沒有你這方的說詞,
也可以判決,
有好多帶著小孩出國留學的可憐媽媽,都是這樣被休掉的...
小心....
2007-07-14 11:39:47
Sophie Marceau
寶鈴,加油!
妳一定要戰勝這個外遇男,因為妳只要成功了,
所有關於什麼流言、上司…都不是件很重要的事情,
重要的是:妳的態度!
2007-08-20 01:08:06
connie
第一次來你的格子
看到這篇 讓我立刻連想到剛分手的男友
真是同樣糟糕的男生
還好我只損失幾萬元

要替你說聲加油加油
2007-09-27 00: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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