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由55歲尤男駕駛的曳引車,日前在彰化縣二水鄉員集路5段蛇行,還一度跨過車道中間的雙白線,開到對向車道,沿途險象環生,所幸當時對向車道無車經過,未發生意外,警方發現後立即將該車攔停,尤男渾身酒氣,警方依法對尤男進行酒測,酒測值超標,警方將他帶回派出所,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彰化地檢署偵辦。

尤男8日下午駕駛曳引車行經彰化縣二水鄉員集路5段,沿路車身不穩且蛇行,車子開過車道中間的雙白線,晃到對向車道再晃回原車道,讓其他用路人嚇出一身冷汗,危險駕駛行為,被巡邏員警黃右富、陳柏叡發現,擔心發生事故造成危害,2人立即將其攔查停車。

尤男8日下午駕駛曳引車行經彰化縣二水鄉員集路5段蛇行,一度跨過車道中間的雙白線,開到對向車道,沿途險象環生,嚇壞其他用路人。(民眾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尤男8日下午駕駛曳引車行經彰化縣二水鄉員集路5段蛇行,一度跨過車道中間的雙白線,開到對向車道,沿途險象環生,嚇壞其他用路人。(民眾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尤男8日下午駕駛曳引車行經彰化縣二水鄉員集路5段蛇行,一度跨過車道中間的雙白線,開到對向車道,沿途險象環生。(民眾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尤男8日下午駕駛曳引車行經彰化縣二水鄉員集路5段蛇行,一度跨過車道中間的雙白線,開到對向車道,沿途險象環生。(民眾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警方將駕駛人尤男(58年次,台南人)攔查,尤男一開車門,即飄出濃濃酒氣,面有酒容,身上有明顯酒氣,員警發覺尤男是酒後駕車,現場提供礦泉水漱口後依法定程序對其實施呼氣酒測,於13時26分測得酒測值超過標準值(1.14MG/L),顯已觸犯公共危險罪嫌。尤男醉得不輕,警方表示,尤男面對警詢,意識不清,甚至無法交待曳引車上是否有裝載東西。

田中分局內安派出所長曾國禎表示,警方在二水鄉員集路發現一輛曳引車蛇行,警方立即前往攔查,並在員集路南段成功攔停,並發現該名駕駛滿身酒氣,依法對其實行酒測,酒精濃度高達1.14毫升,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請臺灣彰化地方檢署偵辦。

田中分局長簡龍宏呼籲所有的駕駛朋友,切勿存有僥倖心態,共同建立「不酗酒、不拼酒、不勸酒」之飲酒文化,並養成「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習慣,勿逞一時之快,而造成一輩子的遺憾。他也強調,警方將持續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工作,以遏止民眾酒後駕車違規,防制酒後駕車肇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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