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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3 03:53:49| 人氣12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助人自助,自助天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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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2月21日我和蘋蘋約好早上九點半,一起去麥當勞吃鬆餅。臨行前接到蘋蘋的電話,要我帶齊證件,幫她申請一支電話。在過年的前三天,我才解約了兩支電話,以減少開銷。這兩支電話在兩年內,隨時可以復機,所以我答應了她。
我們倆同時到達麥當勞,今天是我認識她一年以來,第一次看到她化粧,她神采飛揚,真是個美麗的小婦人。點餐後,也沒說上幾句話,匆忙用完餐,她就急著要我去申請電話。到了電信局,為了一張2月27日繳費期限日的帳單$1.256元未付(那天是2月21日),無法辦理復機。因我身上只有五佰元,她堅持先幫我付款,可是我沒有答應,心中有無限的感慨!她說今天一定要辦好,她急著要用電話,生意上要用的,要我選個吉祥的號碼。當時心中思考著一些問題,於是我告訴她:我先回家一趟,今天我一定處理好。
回到家,我仔細算了一下,今天是信用卡的最後繳費期限日,所以也沒有多餘的錢可支付。於是我打電話給小文,問她是否方便還我欠款,小文說目前手頭很緊,無法還錢給我,我只好打電話給蘋蘋,請她先匯$2.000元給我,她說馬上匯。我再到電信局復機,並選了個吉祥號碼(費用$480)。我臨時又多作了個決定,把那支欠費電話的長途電話、大哥大的功能鎖住,費用每月$30元,因這支電話我已有半年未使用,使用者是我周邊所謂的朋友。
回到家已是下午五點了,打了電話要告知蘋蘋結果,但她不在家,她的公公接的電託,他說:本來是要用他的名義申請的,因為他的孫女太浪費了,一個月的電話費要六仟多塊,他不能付清,要教訓她,因他的名義下有這一張帳單未付,所以不能申請新的電話。
結論:以我現在的經濟條件,實在沒有能力作這件事的,但顧及好朋友的份上,就破例一次做個人情吧。老天爺不是我違背誓言,而是我認為:助人自助,自助天助。
寫於95年2月27日凌晨1:00 AM
今天是96年4月23日,一年過去了,想起這件事真是百感交集。94年10月10日認識住在蘇澳的小文,言談中她道盡辛酸,我動了側隱之心幫助她。除了電腦和印表機外,還幫她墊付貨款,這其中最倒霉的事是:朋友開車運送電腦和印表機給她,歸途罰了一張無照駕駛的罰單(我不知道他無駕照),我因此損失了兩萬元現金。94年的12月她的謊言逐漸顯露出來,於是我於95年元月27日搭火車去了一趟蘇澳,出發前並未先打電話通知她,終於讓我發現她的醜態,我決定收回我的設備,並要求還款,她給我一堆理由,並要求過完年再還我電腦和印表機,我不想撕破臉勉強答應了她。直到95年9月22日這一天,我又去了蘇澳,她又給我一堆理由推拖,直到她說要以4500元買我的電腦和印表機,才把我惹毛了。最後,我表明不管任何情況,當天堅決要收回電腦和印表機,這當然是爭吵的結果。招來警察當見證,說明原由,她只好屈服心不甘情不願的把設備還給我,終於結束了這場夢饜。
自從給蘋蘋申請了電話,彼此好像漸漸疏離,很少往來。不知何因,這支電話她未曾使用過,也未曾繳過電話費,我只好每月繳70元的基本費、選號費480元和電話遷移費,直到95年11月。
結論:我渡過艱辛和深刻反省的一年,如今已漸漸進入佳境。應該是:助人自助,自助天助。

台長: 佩絲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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