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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8 18:38:34| 人氣4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標示不明被罰600 他拍照找證據爭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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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示不明被罰600 他拍照找證據爭公道



嘉義縣水上鄉中興路口,相關單位原本只在路面上畫設右轉箭頭,很多駕駛人開到路口,才發現占用右轉車道被員警開單,駕駛邱家王不服四處陳情,相關單位終於改善,畫上「右彎車道」標示。
記者唐秀麗/攝影


【記者唐秀麗/嘉義縣報導】

高雄市民邱家王駕車行經嘉義縣水上鄉中興路口,被警方以佔用右轉車道開單告發,他認為到了路口才在路面畫上右轉標示,構陷駕駛人觸法,一個多月來他到各地拍攝轉彎車道標示情形,終於促使相關單位改善,他強調,「六百元事小,只是爭個公道。」

邱家王指出,他因為工作關係常往返嘉義、高雄等地,八月五日行經水上鄉中興路口時,被警員攔下,告發他違規佔用右轉專用道,罰款六百元。他當時向警員說明,這處路口右轉車道標示不明,他依規定走外側車道,怎知到了路口,外側車道成了右轉車道,相關單位未提前警示,右轉標示也過於簡略,一直到路口才畫上一個右轉箭頭,外地人根本無法辨別,有違公平正義。

邱家王說,警員不理會照開罰單,他覺得很冤枉,一個多月來走遍台中、嘉義全台各地拍照存證陳情,指台中市等其他縣市都會在及早在路面噴寫「轉彎車道」,或提前在路口前五十公尺處設置指示牌,提醒駕駛人注意,對照中興路口的狀況,工務段顯然標示不明。

但他向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工務段提出申訴都遭駁回,他不死心,重返現場勘查十幾次,最近終於發現工務單位做了改善,在路面噴寫轉彎車道字樣,及早提醒用路人。

邱家王強調,為了爭公道,一個月下來,他花在油錢、沖洗照片的,至少超過三千元,「這不是罰款六百元問題,只是爭個對錯」,雖然陳情、訴願一再遭駁回,但他將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異議,要替用路人討個公道。

水上警分局人員表示,道路標示不清,並非告發單位權責,警員只是依法辦理,但警員私下也表示,不要說外地人,很多「在地人」也不知道中興路口的外側車道是右轉車道,立法委員張花冠的司機日前也因此在這裡被開單。

水上工務段段長陳錫恩表示,加劃右轉車道標誌只是加強輔助設置,不是承認錯誤,且工務段在路口前有設置指示牌,告知駕駛人車行方向。

嘉義縣政府交通管理課長楊志雄指出,公路總局水上工務段原本僅在路口畫上右轉箭頭,未提早告知駕駛人,並沒有違反規定。不過,以他擔任嘉義監理所罰單仲裁委員會委員經驗而言,他認為邱家王的陳情案應成立,他將在全縣道安會報建議,相關單位應在重要路口,加設更詳細標誌、標線及指示牌,避免再引起爭議。

【2004/09/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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