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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7 11:22:43| 人氣8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林嘉欣想搬屋養狗作伴 (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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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

林嘉欣為Panasonic數碼相機擔任代言人拍廣告,她稱廣告花了12小時完成,同場演出的還有一隻3個月大的狗仔。拍攝時,狗仔對嘉欣很熱情,結果她皮膚敏感,頸部又紅又腫,她要敷冰以消腫,但嘉欣仍冒著皮膚敏感也要抱著小狗玩,原來她在台灣的家也有養狗,但香港的環境不容許她養狗。

早前嘉欣在寵物店看到一隻拉布拉多犬很喜歡,因所住的大廈不准養狗,故她想搬屋可以養狗兒作伴。不過朋友也勸她打消念頭,照顧狗要花很多時間,她獨個兒沒有能力,後來她最愛的拉布拉多犬已給別人買了,令她有點失落。

台長: 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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