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周刊 第296期]
來港三年,首年(01 年)便奪得「金像獎」最佳新演員、最佳女配角;第二年、第三年更入圍角逐影后,電影明星以資歷計,林嘉欣其實相當幸運。
廿二歲前,林嘉欣的命運肯定不像今日時來運到。九歲父母離婚,跟媽媽的她,要與爸爸、姊妹分開住,家人關係疏離。十五歲由加拿大回台灣探親,以為好彩街頭遇上星探,然後以為更好彩簽了當時薄有名氣的張洪量做經理人,十六歲便推出第一張唱片,可惜不足一年,翻臉、解約、對薄公堂,之後被逼雪藏,白白虛度了幾年光陰。
廿二歲後,簽「星皓」,拍的都是好戲、好拍檔,事業順風順水,工作上遇到的大難題最多不過是傳傳拍戲過份投入精神緊張諸如此類,看她嘻嘻哈哈描述「病」情,嚴重極有限,又是宣傳技倆居多。
感情上聽她說暫時空白,但親情、友情可以彌補,爸爸很關心她拍《救命》時抑鬱,頻頻致電問候,妹妹對她說:「做得唔開心唔使怕,一定支持同愛妳。」還有拍檔李心潔,大家一見如故,友情無價。
順境的人最易得意忘形,但林嘉欣失敗過,潦倒過,最衰的都試過,將以前的不幸視為幸運,「好彩一早遇到挫折,今日先識珍惜,而且放低包袱,既然最衰鮋都試過,以後遇咩都可以冷靜而堅強去面對。」
人生本來就像國際象棋的棋盤一樣,黑白相向,有幸有不幸,體會得到而又能夠瀟灑走幾回的,應該才是棋手最大的幸運!
拍戲要得到人認同,身為演員的嘉欣也要付出代價。像《異度空間》,邊拍邊抑鬱,經常無緣無故喊;像《救命》拍到精神緊張,磨牙變得差,幸運是嘉欣有家人作精神支柱,全靠親情捱過去。
親情價最高
拍《異度空間》時,情況真係幾嚴重,拍完返酒店經常無緣無故喊,可能因為初來香港冇朋友、廣東話又講到「一舊舊」,環境又陌生,覺得自己唔妥都唔知搵邊個呻。
於是就打電話俾爸爸,其實都沒甚麼講,但就是希望聽到他的聲音,那種感覺自然就變得很安穩。今次他知我拍《救命》,調轉頭主動頻頻打俾我,就是怕我又再太投入,其實佢同我講拍戲係假,唔好諗太多,我都知、我都明,但就是由他說出口,自自然然心會平靜得多。
其實做演員壓力真係相當大,試過神經緊張到在未綵排過的情況下,扯心潔的頭髮,覺得自己心理有點不平衡,她愈驚我個心無端端會愈興奮、愈開心。
雖然還未至於去看心理醫生,但晚晚磨牙磨到骹都甩,爸爸叫我夜晚不如咬住隻襪訓,我講笑話流口水呢?反而妹妹的安慰最感動我,她話︰「如果做得唔開心唔怕,好定唔好都支持你、愛你,唔一定要有錢有名先覺得你叻,最緊要你開心咋!」聽完幾辛苦都抵番、值番。
習慣的寂寞
單親家庭長大,林嘉欣一個人跟媽媽住、姊姊、妹妹跟爸爸,一個人孤獨慣,逼住自己獨立,細細個扮大人,凡事自己鍾意獨自撐,冇錢唔覺慘,寂寞亦都很習慣。
自細單親家庭長大,尤其係外國,逼住自己要獨立得更快。甚麼都識得靠自己,讀書時籌款,洗車、焗餅賺錢,就算一個人返到屋企都唔驚,冇飯食自己會識得替自己安排。
為生存、為保護自己都好,細個已經扮大人。15 歲入娛樂圈只係反叛,但 16 歲當歌手由單純的環境走入大人的世界,想別人不當自己是細路仔,便刻意擺出一個形象,刻意要自己做決定,經過不知幾番掙扎,駁嘴又怕人話「有毛有翼曉飛」呀?唔出聲又屈住屈住唔好受。
16 歲第一次出碟,媽媽千里迢迢由加拿大請假回台灣照顧我宣傳,知她心意是想保護我,偏偏我又想自己一個人去面對,綵排幾次,安排埋燭光晚餐陪她公園散步先敢說出口,講完她即刻喊住話︰「你大個女喇!」好彩唔係怪責我,只是太感觸先所以喊。
遺傳的堅強
據林嘉欣說,她遺傳了媽媽堅強的性格,林媽媽向來「硬淨」,感情又好,做生意又叻,從來不會選擇逃避,唯一懂得生存的方法只有面對。當日她與舊經理人張洪量打官司,算是最大打擊,幾年下來經濟拮据,替朋友的孩子補習,有錢冇錢,食多食少,自己調節,總有生活的辦法。
台灣經歷過一段最潦倒的日子,由大屋搬細屋,再搬到一個小房子,朋友知道我環境,個個送我實用的吸塵機、檯燈、焗爐做入伙禮物,諗落不知幾溫馨。
錢是好緊拙,但冇錢便慳點用,辛苦點都唔怕。何況飯可以唔食,早午晚食多士,一袋六、七片,又平又飽肚。
試過替朋友的小朋友補習英文幫補,小朋友環境好,以為有錢大晒,態度唔好又冇心向學,我就寧願食少餐都唔教,我係為生活,但基本尊嚴都要有。
虛榮之後……
講真,話我入行貪慕虛榮,剛開始的確有,15 歲當然有白日夢,個個讚我又靚又得意,以為自己一定得,諗番好彩一早便遇到挫折,否則估計現在可能好輕佻,今日就唔識得珍惜。現在會實際點,識得儲錢,叫做有備無患。
工作就更加平常心,因為俾人雪藏最衰的都已經試過,放低包袱自然輕鬆得多,個人唔會飄飄然,生活就係追求最簡單。
現在只享受工作的過程,生活愈是平凡就反而愈開心,早睡早起,聽到雀仔聲就起身,夜麻麻戴住黑超當正自己大明星的唔係我。有一日或者拍戲唔開心大不了選擇離開,慶幸我冇生活壓力,屋企人個個又可以照顧自己,到時或者返加拿大讀書又好,開咖啡店又好,最緊要簡簡單單。
福氣
最近,林嘉欣與鄭中基傳出緋聞,凡事看得開的當事人林嘉欣說:「例牌工作性質,同邊個一齊做野都傳一次啦!」
嘉欣看得開,經理人公司卻不然,已採取法律行動控告該週刊,「星皓」老闆王海峰更透露,律師費連堂費,上庭一日一百萬。
告得到故之然好,告不成?一百萬至數百萬訴訟費隨時蝕到「渣」都冇。類似花邊新聞差不多日日有,老闆王海峰卻如此捨得兼大手筆,嘉欣有這種經理人,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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