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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7 07:11:16| 人氣1,94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別問我為何有同性戀....莊凱兒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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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問我為何有同性戀....莊凱兒告訴你

同性戀形成的原因是多元的,目前還無法以單一因素解釋造成同性戀的因素,每一位同性戀者的成因也不盡相同。一般而言,普遍認為形成同性戀的可能原因包括先天及後天二種,茲分述如下:

一、先天因素: (一)遺傳支持此觀點的人認為同性戀可能來自於X染色體中基因的影響,但目前仍無法辨別是基因中的哪一部份造成影響。

男性因有一個X染色體,因此若其基本中有同性戀因子,較容易成為同性戀者,女性因有兩個X染色體,因而來自單一X染色體的同性戀基因所能產生的影響力較小,故目前女同性戀者的人數少於男性同性戀者。

目前學界相信遺傳多少會對同性戀的形成產生影響,但究竟能影響到什麼程度則仍無法確知。

(二)生化因素有學者認為性荷爾蒙(睪丸酮或動情激素)是關鍵生化物質,它不只影響一個人生理上的性別,也影響了這個人性取向的對象。在胎兒的發展過程中,一個人成為男性,並有了男性的身體,但腦中關於「性取向」的機制並沒有接受到足夠的睪丸酮的訊息(或接收到的動情激素過多),使此人的性取向仍然指向男性(即喜歡男性)。

而女同性戀則是因為睪丸酮過多或動情激素不足,使其性取向與一般男性相同(即喜歡女生)。

在關於成年同性戀者的研究申也發現類似的現象,即男同性戀者的睪丸酮數量低於異性戀男子,女同性戀者的睪丸酮多於女異性戀者。

然而這個論點仍然有其可議之處,由於醫學倫理的問題,我們不能強迫為胎兒施打荷爾蒙,然後觀察其出生後的性取向,因而無法判斷荷爾蒙是否真正為「原因」對於成年的同性戀者,又很難分辨,究竟是先有男性荷爾蒙現象才形成同性戀,還是因為先是同性戀,而後造成體內男性荷爾蒙分泌過多的「結果」,因此生化因素固然與同性戀有關,但生化因素到底是同性戀的原因,還是同性戀的結果,則還需要進一步研究。二、後天因素 (一) 家庭與童年經驗古典精神分析理論認為一個懦弱、無能又不足以成為典範的父親,搭配一位強勢又過度保護的母親,將會塑造出一位同性戀的孩子(男同性戀)。但精神分析理論卻沒有說明同一對弱父強母所生的小孩,為何沒有全部成為同性戀?也沒有說明有一些同性戀者的父母關係並非母強父弱,卻依然會成為同性戀的理由。

另外也有人認為若是童年時期遭遇到相當惡劣的異性相處經驗(如女童遭強姦亂倫,男童遭虐待),將使此人厭惡異性,而喜歡同性。但是同樣的,這樣的說法也無從解釋,何以不是每一位有不良異性經驗的人都成為同性戀者,也不是每一位同性戀者一定有過如此的不良異性經驗。還有一些學者試圖從家庭經驗與童年經驗解釋同性戀的成因,例如若家庭中對性有嚴苛的禁忌,男童被當成女生撫養,女童被當成男生撫養,男童生長在女性佔絕大多數的家庭中,對同性父母缺乏認同等等,這些觀點雖然看似成理,但部無法通過「是否每一個有此經驗的小孩都成為同性戀者?以及是否每一個同性戀者都具有此種生活經驗?」的邏輯辯論。事實上,上述的家庭與童年經驗只說明了某些人在成年後選擇同性相戀的部份理由,但卻非全部的原因。

(二) 生活經驗持此觀點者認為人的行為受到其生活經驗的影響,同性戀是經驗的結果,一個人若有比異性經驗更良好的同性經驗則有可能成為同性戀者,當社會鼓勵異性戀時,選擇同性容易遭到龐大社會壓力,卻仍然在與同性相處中感到愉快親近甚至性興奮的經驗,因而秘密選擇同性。因此,當一個人的性器官接觸到足夠舒適與溫和的刺激時,不論給予刺激的人是何種性別,其性器官都會有相同的興奮感覺,故一位女性如果發覺與其性器官接觸的同性所給予的性刺激經驗優於異性,則她以後選擇與同性發生性行為的傾向自然較高,同樣的,當一位男性發覺與他相處的同性比異性更能帶給他親密與愛戀的感受,則選擇同性作為情愛對象也是很自然的。此種觀點最難解釋的,將是那些陷入苦戀中的男女,一些始終遇人不淑的女子,心中何以仍然期待「下一個男人會更好」而不打算改與同性談戀愛?許多王老五單身漢雖有許多同性好友,卻依然等待心目中的公主,而沒有成為同性戀者。

 (三)短暫的時空環境因素有一些人的同性戀行為只是在某些特殊時空環境下所發生的行為,這些人一般不被稱之為同性戀,只說他們有同性戀性行為,因為如果換了個時空環境,他們仍然可能以異性為主要的性行為對象。這些特殊的時空環境包括: 1.只有單一性別的環境,因無接觸異性的機會,為滿足性慾而與同性發生性行為。如:監獄、軍營、船艦、純男校或純女校。 2.工具性:如為了金錢或其他政治、經濟、個人利益而與同性發生性行為。 3.強迫性:如遭到其他同性強迫而發生同性性行為。 4.好奇:基於對性與同性性行為的好奇而嘗試與同伴發生性行為。嚴格來說,這些因短暫時空因素所發生的同性性行為,不是我們一般所指稱的同性戀,更不能當成同性戀的形成因素,放在此處乃是為了呈現同性性行為並非世所罕見,人在許多情形下是依然可能發生同性性行為的。也由此區分,真正的同性戀者並非特殊時空背景下的產物,而是一種持續且穩定的對同性之情愛與慾念現象。

 (四)社會習俗不同的社會及時空對同性間的行為有不同的認定,像在民國以前的中國社會,雖然同性戀不會公開宣張或承認,但也從未刻意去排斥或禁止。美國精神醫學界對同性戀的認定限於對同性的情愛與性慾念取向,但也有些文化普遍將一些同性友好行為(如牽手、擁抱、搭肩、親吻)即解釋為同性戀。如:男生有點娘娘腔容易被認為是同性戀;男生互相親吻對方在某些國家是禮俗,在某些國家則會引人側目,兩個男生相互擁抱在一起,在摔角比賽中和在床上發生這種事所具有的意義是不同的;同樣是牽手走路,一老一小的牽手會比兩位年齡相仿的成年男性更容易被接受,凡此種種,皆說明了社會習俗對同性戀的差別認定。而社會對同性友好行為的容許程度會存在明顯性別差異,故也影響了同性戀的認定。如:兩位女學生手牽手過馬路和兩位男學生手牽手過馬路給人的感覺就不一樣;兩個每天一起行動的女同學會被認為是好友,兩個一直在一起的男同學則容易招致閒言閒語;也因為社會較容許女性間的同性友好行為,使得女性較不會認為自己是同性戀,而男性則很容易懷疑自己是否有同性戀傾向。而當社會越不接納同性戀時,對於自己是否是同性戀的懷疑越容易引起焦慮,這樣的焦慮往往使人產生兩極化的反應:更容易擔心自己是同性戀,或更努力否定自己可能是同性戀。這樣的觀點乃視同性戀為社會認知與社會建構下的產物,即行為是一種現象,而「同性戀」則是一種標籤,要將哪些行為包含在「同性戀」這個詞彙之下,不同的社會、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群體、不同的組織與政治團體、不同價值觀的人們各自有各自的判斷與觀點。換句話說,要懷疑一個人是不是同性戀,就不只是問他是或不是同性戀,而要先問間他是處在哪一種社會環境下,以及他所在乎的對象及他自己對同性戀的認定是什麼,才能慢慢討論出此人是否算是同性戀。 .

台長: 紫縈仙子到凡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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