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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8 20:07:50| 人氣70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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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篇的1213,應該可以看出端倪。是的,我要結婚了,1213是我的訂婚日期。

要回想和Jay得點點滴滴,已經無法巨細靡遺,只知道終究歸納起來,就是一種幸福,於是讓我有衝動想要結婚。

上個月跟幾個今年畢業的學生吃飯,談及要訂婚的事,慧苓馬上提起之前在和她們討論婚姻觀念時,我說不結婚的往事。

「那已經一年多了!」我笑笑,一年多前那個暑假,因為讀書心得所引發的討論,一直不知道她耿耿於懷。

我告訴她,觀念沒有變,但環境與人的因素卻改變了。

我遇到的了我要的人,他並不想改造我,他喜歡完整的我,他欣賞我許多特色,即使很多人認為這些特色是缺點,我卻在和他相處當中,發現原來我是這麼特別的!

他也不試圖改變我愛玩的個性,甚至常常把我這說得一口好旅遊的幻想家拉往戶外,只要我喜歡的,他都試著接受,就算不茍同也不干涉我,我想,有這樣的人一起生活,不是很美好的事嗎?兩個人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功效,我覺得日子不再平淡無聊。既然如此,我為何要拘泥不結婚這件事,以往不結婚是因為找不到包容我欣賞我到這種程度的人,現在,找到這樣的人了,若不能緊緊抓住,我應該是傻瓜吧!

其實最重要的,是無形中自己的成長。我這種非黑即白的嚴苛性格常常搞得自己和別人很累,他讓我圓融很多,怎麼做呢?像我這種絕頂聰明的人當然不需要說教和被教導該怎麼做,他只要用無盡的包容對待我的任性和耍脾氣,就會讓我愧疚檢討和改進,久而久之,稜角分明的個性稍微圓融了些,雖然差強人意,卻是幾年前的我所不敢相信的改變。

現在雖然籌辦婚禮覺得有些煩人的地方,但感覺是幸福的,想到要過兩人生活,而且兩人很多事情都能像聖修伯理詮釋愛情那一句:看往同一個方向,就覺得很不錯。

在剛來台中之前,正面臨前一段感情很瓶頸的時期,也曾經有一點衝動想和前男友就這樣定了,他應該就是所謂的六十分,甚或應該達到我的七十分或旁人眼中的九十分吧。想定下來應該是那時真的累了,以至於雖然沒有特別的感覺,但覺得條件或形式上好像都ok,也就宿命的想,那就這樣子吧,反正愛情不就是這個樣子?

還好換了一個環境,讓我有了徹底分手的勇氣。

因為獨立思考時,發現我真的無法忍受要和一個連一點愛意都沒有的男人度過餘生,不幸的話還得超過六十年,太恐怖了。雖然五六年的感情,但橫亙兩人之間的,大部分是責任問題而非愛的問題。

即使釐清了我的想法,但又如何?分手很需要勇氣,我需要擔心很多事,例如已經接近三十,還有機會嗎?我會不會像海灘上撿貝殼的孩子,一心想撿最棒的貝殼,於是一路上拚命的丟不是最喜歡的,然後到了黃昏,卻一無所有……

還是分手了,雖然不免傷人,卻得到自由。

分手後,我曾經有那麼一陣子以為,我就要一個人過下去了,像劉若英那首歌:我想我會一直孤單,就這樣孤單一輩子......

卻也那麼巧合的遇到這個人,更巧合的是,我和他若是在大二認識時就成為男女朋友,就注定要以分手收場,因為當時的我們都不適合對方的......

對張愛玲所謂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種宿命的論調信服了,原來,真的有這樣子的事,生命中一定有既不讓自己委屈,也會得到幸福的那個人呀!

這才發現,當時的分手必須是必然,才會有後面這段緣分,原來當時置之死地而後果然生,而且如重生!撿貝殼的故事,我有另一種詮釋:若不能撿到最喜歡的貝殼,空手也不覺得遺憾呀!感謝自己不需要去妥協,也不應該去妥協,若是生命不能比自己一個人陪伴自己過得更好時,就沒必要去委屈自己。

這就是走入婚姻的心路歷程。

不可免俗的,婚紗照一起共享,拍了一整天,玩得很高興,不覺得累,因為是跟對的人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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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EN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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