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問牠!千萬別問牠!即使牠老早就登上Life雜誌封面。
狗知道啥東西?如果你這麼想,你一定對牠認識不夠,至少你
不是牠的朋友。做為一隻狗(牠一直不承認自己是狗)
牠總是想的太多,會的太多,有時候要求也太多。
所以,別拿寶路餵牠(有肉塊和蔬菜的也不行),牠喜歡比薩
餅乾和冰淇淋;別用狗鍊栓著牠散步,牠自己會開直昇機兜風
別丟根骨頭要牠跑東跑西,若是你有禮貌地請教牠,牠會教你
滑雪、溜冰和打棒球。當然,別不知好歹的告訴牠如何做一隻
好狗的大道理,關於這個問題,牠躺在屋頂仰望星空時,早已
想的夠多了。
如果可以,別把牠當成一隻狗。
自從1958年學會用雙腳走路那天開始,牠就不是了。
特別是這麼多年來,牠專門幹一些不是狗幹的事。
就拿平常生活起居來說,牠的狗屋裝飾梵谷與安德魯懷斯的畫
獨處的時候,牠在打字機上寫小說。雖然有時候牠喜歡惡作劇
搶別人的毛毯,但是常常還是很有義氣的扮成外科醫生或律師
幫大頭主人和他的朋友解決問題。
至於牠的特殊經歷和社交活動就更不用說了。
在百老匯登台,在羅浮宮辦個展,和一票頂尖的爵士樂手合作
錄製CD,巡迴世界個人fashion show,陪大頭主人乘坐阿波羅
10號遨遊太空……
做為一隻狗,這樣的生活真的夠了!
所以,千萬別問。關於生活的意見,牠會囉囉唆唆地一直說
就像這麼多年來一樣。
若你非要問個明白。找本叫『史奴比―黃金50年』的書吧!
只是讀完之後,希望你別咒罵。
牠媽的!牠真是讓人討厭、讓人妒忌、讓人無法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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