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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9:03:25| 人氣1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王貽興宜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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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大家第一次接觸王貽興大家跟我一樣,是透過電視螢幕。

「最緊要正字」。

有如etv的感覺,將每集生字重複又重複,這種極具教育性和高效的節目很容易受年青一輩側目。所以我當時很不屑看他的作品。

然而,有次巧合地,我手上突然出現了一本文學刊物,名字不太記得,好像是本雙周刊。由於時間過於充裕,所以我把整本書看了一遍,包括其中一篇王貽興的文章。

這個人還真的不能看輕。

然後有次閒逛書店,又「隨手」的拿起了他的散文集來看。

季老師常說,「序」的自由度往往最大,筆者總可以東拉西扯的亂寫些愛寫的。

所以我看了他的「序」。

驚覺他那種收放自如的威力是多麼驚人。寫作比賽得獎的作品他稱之為「攞獎野」,我未有幸拜讀該文,但明顯地,那篇文章是絕頂華麗。

就像玩音樂一樣,能把一首歌以一分鐘240拍的速度玩出來不算最神,能夠在60至240的任何一個速度也能將其奏得淋漓盡致才是真正的高手。

王貽興就是這樣的一個高手。

所以今年書展我揸乾荷包也要買一本他的著作。這年他的著作過多,我就挑了看能我會最有共鳴的書來看。畢竟,讀書的樂趣在於能感受作者的感情,而會心微笑。

《熱血才是王道》

對我這個拉車邊的宅男來說,這本書應該頗適合。

今天我終於有空可以拿來翻一翻,但還未全書閱畢,我已忍不住要寫這篇文章。王貽興比我相像中更值得我崇拜。

或許過於倉猝,明顯校對方面做得不太完善,有錯字,也有印不出來的字。不過知音難遇之處,除了王貽興書中提及「文人相輕」,其實「會己則嗟諷,異我則沮棄」也是一個問題。

所以如果這個校對問題出現在其他我不喜歡的作者著作中,我必定將次放大再放大。但出現在王貽興的書內...哈!放過他吧!

王貽興的文字之所以吸引我是在於其絕對能以「雅俗共賞」四字來形容。我從多年前也試著將口語加到文章中,既然魯迅可以將白話文加到文言文之中,我這個想法應屬可行。但明顯,這些大膽的創新,只有成名了才會有人認同。

「打佢個屎忽!」在王貽興文章中出現只是惹笑,但如果寫在功課中只會換來留堂。只有成了名才有創作的空間,這是創作的一種無奈。

王貽興在書中也提到不少的無奈,最大的無奈莫過於不能做回自己。這是引來我最大回響。因為大家為了糊口,必須迎合他人。王貽興也承認,要出書也要迎合大眾口味,不是想寫什麼就寫什麼。因為我們太著重後果,不夠「熱血」。

「沒有犯錯,不代表你就做對。沒有犯錯,因為你根本什麼都沒有做。」

這句是最叫我忘不了的。

當然,我們又不能像漫畫主角那樣拚死去捍衛什麼。只能像殷海光所言,保住了命後才收復失地。

所以此書帶出的最大問題,或許就是我們該如何在熱血和現實中取一個平衡。

我相信王貽興寫的書全部也帶出不少問題供讀書反思,在爆笑之餘始終會引出對社會的無奈。

所以王貽興宜興。

台長: 蒙蒙豬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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