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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4 16:10:48 | 人氣16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晨興聖言─詩篇結晶讀經(一)(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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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篇結晶讀經(一)


 第五週 在祂救贖的死裏,並在祂產生召會之復活裏的基督


週 三                


綱 目

六 基督在十字架上被神棄絕—詩二二1,太二七45~46:

1 基督在地上時,父神始終與祂同在,但在祂釘十字架的某一個時候, 神棄絕了祂—約八29,太二七45~46。

2 主耶穌在神的審判之下在十字架上受死時, 祂在素質上仍有神在祂裏面,作祂神聖的所是;然而, 祂在經綸上卻被公義並審判的神所棄絕—一20,三16~17:

a 主耶穌已從聖靈而生;因此,那靈是祂所是的兩個素質之一— 一20,路一35。

b 神的靈降下,落在主耶穌身上之前,祂裏面已經有神的靈— 太三16。

c 在十字架上, 基督這神人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獻給神作包羅萬有的祭物— 來九14。

d 神將基督算為罪人,作了我們的代替,且悅納祂的獻上之後, 神這位曾經降在耶穌身上的聖靈,就離棄了祂—太二七46。

3 雖然神作為那靈在經綸上離開主耶穌,然而,基督是作為神的兒子, 神人,而死;因此,在祂的死裏有神聖永遠的元素—徒二十28, 約壹一7,來九12。

經 文

詩二二1 『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為甚麼遠離不救我, 不聽我唉哼的言語?』

來九12 『…〔基督〕藉著祂自己的血,一次永遠的進入至聖所, 便得到了永遠的救贖。』

  14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 祂的血豈不更潔淨我們的良心,使其脫離死行,叫我們事奉活神麼? 』

晨興餧養

當主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 那時,祂正在擔當我們的罪,(彼前二24,)替我們成為罪,( 林後五21,)並取代了罪人。(彼前三18。)這就是說, 神將祂當作我們的代替,為我們的罪審判了祂。在神眼中, 基督成了大罪人。關於這一點,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 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 神在甚麼時候使基督替我們成為罪? 是主在地上三十三年半的期間麼?不, 如果神在主耶穌整個人生的過程中,使祂成為罪, 那麼神就不會與祂同在,神也不會喜悅祂。我相信, 基督在十字架上最後三個小時,就是從正午十二時到午後三時, 當遍地黑暗時,神纔使祂成為罪。神不只使基督成為我們的代替, 甚至使祂替我們成為罪。(馬可福音生命讀經,四七三頁。)

信息選讀

因著基督是我們的代替,且在神眼中成為罪,神就審判了祂。 我相信就是在這時,約在午後三時,施膏的靈離開了主耶穌。

我們已經著重的指出,聖靈,就是施膏的靈,降在主耶穌身上以前, 祂裏面已經有了神聖的素質作祂所是的兩種素質之一。 現今我們需要看見,神聖的素質從來沒有離開祂。 即使祂在十字架上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 你為甚麼棄絕我』的時候,祂仍然有神聖的素質。這樣, 到底誰離開了祂?乃是施膏的靈(藉此祂將自己獻給神)離開了祂。 神悅納基督作包羅萬有的祭物以後,施膏的靈就離開了祂。 雖然施膏的靈離開了祂,祂仍然有神聖的素質。

主耶穌的死不僅是人的死,也是神人的死。因這緣故, 祂的死有永遠的功效。主的死有永遠的權能,來救贖我們。否則, 一個人不可能為多人受死。一個人是有限的,因為人不是永遠的。 如果主僅僅以人的身分受死,那麼祂死的功效就相當有限。 祂只能作一個人的代替,不能作千萬人的代替。然而, 主的死也是神人的死;因此,這是永遠的死,完成了永遠的救贖, 具有永遠的權能和功效。

聖靈降臨在主耶穌身上以前,主已經有了神聖的素質。當祂受浸時, 祂是以神人的身分受浸。受浸以後,聖靈就降在這位神人身上, 為著祂的職事膏抹祂。祂三年半憑著這靈服事。然後, 祂在十字架上以神人的身分,藉著永遠的靈獻上自己, 作為包羅萬有的祭物。神將祂算為罪人,作我們的代替, 甚至使祂替我們成為罪,又悅納祂的獻上之後, 神這位曾經降在耶穌身上的聖靈,就離棄了祂。雖然如此, 主還是一個神人,且以神人的身分受死。這就是說, 雖然神作為那靈離開了主,但主不是僅僅以人的身分受死, 乃是以神人的身分受死。所以,在祂的死裏有神聖永遠的元素。 祂的死成功了永遠的救贖,帶著永遠的權能和功效。( 馬可福音生命讀經,四七三至四七五頁。)

參讀: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四十八至四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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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Joshua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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