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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9 10:39:00| 人氣3,036| 回應23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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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和馬來西亞人結婚手續---②流程整理 (完整版)

 

在奇摩知識上看到summer把手續的流程寫的很詳細! 把他轉貼上來分享給有需要的人~

剛好我是選擇在馬來西亞辦理註冊結婚 所以我就照著他寫的流程去辦理囉!

紅色和綠色的字是我加上去的流程整理 藍色為圖片連結

<黑色字體為引用文章>

台灣人與馬來西亞國民在馬來西亞辦理婚姻註冊與返台登記流程

步驟一:台方須先在台灣辦理英文版單身証並驗證。其流程如下
1.
由本人攜帶身分證至地方政事務所申請英文版的籍謄本5份,6個工作天,NT 200
2.
帶著所申請到的英文籍謄本到地方法院申請英文版單身証,並由其公證處人員公證,5份,當天領,NT 750
3.
將已公證的英文單身証帶到台灣外交部驗證,外交部會要求一份影本存檔,須填寫申請文件驗證表格。(份數依自己需求,基本上只會用到一份,如擔心會用丟可多申請一份)2個工作天,NT 400 (乙份)。速件:隔天領件,NT 600 (乙份)
4.
將文件帶到台灣的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驗證,其會要求一份影本存檔,3個工作天,免費。
(4.可以準備回郵信封和郵票 就不必再跑一趟拿資料

(因為我不在台灣國內 以上的資料都是我親愛的媽媽幫我辦理的!!感謝!!)

  

 5/23 入境馬來西亞 (入境超過7天才可以開始去申請資料) 

5/30 開車上Putra Jaya (太子城或稱布城) 是馬來西亞的市政中心 建築物都很新也很有特色 

 佔地寬廣不熟悉路線的人可能要 問一下路人

步驟二:台方與馬方抵達馬來西亞後,須先將台方的英文版單身証帶到馬來西亞外交部

圖1 (Putra Jaya)  圖2  覆驗,1份,當天領,RM 10 (乙份)早上8:45交件 9:10完成

步驟三:台方準備護照與覆驗完的單身証,馬方準備身分證,雙方皆本人到Putra Jaya馬來西亞的國家註冊局 ((簡稱JPN))  申請異國結婚許可信(推荐信函)一份,當天領,免費。早上9:50交件 11:30完成當天很多人所以等了很久

此國家註冊局不會收任何文件,只會看雙方身分證明文件與台方單身証,所有文件皆需拿回。
結婚許可為一封信,此信非常重要,不可隨意自行拆開,務必保管好(的有效期限為3個月 速件為1星期)
雙方需要到馬方籍地所屬的地方註冊局辦理註冊結婚。如馬方的籍若登記在金寶,則需要到金寶或怡保的地方註冊局辦理(J在居鑾 所以我們最後到居鑾的地方註冊局)

 

6/2 新山 

要辦理速件 必須要在馬方的戶籍地所屬之州的註冊局辦理.居鑾是柔佛州 而柔佛州的註冊局在新山JB.所以我們開1個多小時的車到新山JB的州註冊局.裡面的辦事人員 似乎不想幫我們辦一下說州務大臣不在一下說異國婚姻不能辦速件處理結果在異國結婚許可上釘上字條 叫居鑾地方註冊局幫我們辦理

6/3 找官和地方註冊局

我們在居鑾先把結婚申請表格寫好貼上照片 到外面找宣官幫我們簽名 .15分鐘RM20 .之後才到地方註冊局交表格 排時間. 居鑾地方註冊局的人知道我們被當人球後流露出同情的表情說 他們只能辦理普通的註冊  快速處理一定要到州註冊局!  她也幫我們問出州務大臣要6/11 才開始辦公 (可是近期還有活動 所以可能會離開辦公室 到別的地方開會) <就是要你找不到的感覺>

逼於無奈只好選擇辦理普通的註冊結婚

步驟四:台方備護照與影本一份、單身証、照片一張,馬方備身分證與影本一份、照片一張,雙方本人帶著婚姻許可的信件到地方註冊局辦理登記與宣誓,先填結婚申請表格一份(Borang Permohonan,Pemberitahuan Perkahwinan Dan Akuan Berkanun/Bertulis),後宣誓,皆可在註冊局完成。

此登記並非註冊結婚,只是準備排期,公告兩人即將註冊結婚。註冊局會將兩人資料貼於公佈欄,如無人反對,21天後即可辦理註冊結婚。
所謂的宣誓是由公證人來公證雙方皆同意準備註冊結婚,雙方須當著公證人面前在結婚申請表格上簽名,公證人也會在表格上簽名蓋章(4)。異國婚姻則一定要到註冊局裡所屬宣誓官辦理,不可給私人宣誓官公證。

(我們在居鑾地方註冊局附近馬路邊看到有官的<黑色招牌>. 就進去找宣官簽名了 不管是不是註冊局裡所屬的 

 而那位宣官是個馬來人 簡單說一下法律規定之類的話<我聽不懂馬來話> 雙方在官前簽上名字)

如須速件處理,其方法如下:
1.
向註冊局拿一份速件處理表格(Permohonan Lesen Perkahwinan Tanpa Memerlukan Pemberitahuan Perkahwinan Dan Perakuan Untuk Perkahwinan)

2.填寫雙方基本資料與速件需求原因並簽名。
3.
將填寫好並宣誓完畢的結婚申請表格、結婚許可信以及台方護照與影本一份、單身証與馬方身分證與影本一份,連同速件處理表格交給註冊局。
4.
註冊局會在速件處理表格上蓋一個章,並檢所有所需文件,但會將文件與兩個表格交還,自行保管。
5.
將速件處理表格與結婚申請表格(其他文件不要給,怕會莫名遺失,如有需要,最好給影本)送給州務大臣簽名,各州的州務大臣辦公室可向註冊局洽詢。【完成簽名的時間不一定,可能需要不斷督促辦公室的人員,拜託他們盡快將表格送給州務大臣簽名】

8月的計畫

由於我和J跟公司請假的日期快到了 加上J 6/9必須回德國開會.所以我們這次註冊只進行到一半 原本公告21天後的6月底就可以去註冊了可是J公司還有事不能這麼快回來   居鑾地方註冊局的人說異國結婚許可的期限為3個月 如果我們不在8月底前註冊.那麼就必須從頭在申請一次…    (其實當初我們申請快速的異國結婚許可.期限為1星期 居鑾地方註冊局的人很好准許我們直接沿用為普通註冊3個月公告期間是可以離開馬來西亞境內的

所以8在去完成註冊和以下的程序囉~

6.拿回已簽名的速件處理表格連同結婚申請表格到各州首府的註冊局繳速件處理費後,RM 100,即可馬上辦理註冊結婚。

步驟五:註冊當天,雙方帶齊文件連同兩位馬籍證人到註冊局即可辦理註冊結婚,RM 20,完成儀式後將發馬來文結婚證書兩份,可順便申請英文版的結婚證書,RM 10 (乙份)
所需文件為1.結婚申請表格2.結婚許可信3.台方護照與影本一份、單身証4.馬方身分證與影本一份5.兩位證人的身份證(須為馬來西亞人)
速件者則需加附速件處理表格

(更新)

8/1   公證結婚

帶1.結婚申請表2.台方護照和影本一份還有單身證明 3.馬方ID和影本一份4.兩位馬籍證人的ID和影本各一份  (我們的結婚許可信在6月3日他們就收回去 沒還我們)

儀式結束後只能拿到馬來文版的結婚證書  他們說英文版要去Putra Jaya 的JPN申請  

8/4  到吉隆坡 (翻譯中文版 結婚證書)

天后宮裡面有間室務所 有在翻譯中文的結婚證書

82-G  Wisma PK-1 , Jalan Loke Tew , 55200 Kuala Lumpur.

Tel: 03-2273-0012    (李曉韻 H/P: 019-353-2461)

他們也有幫人跑法院和外交部 驗證結婚證書  只要把馬來文版的結婚證書郵寄給他們

過幾十天 他們會把驗證過的資料郵寄回給你 可是要價八百多馬幣!!!!

我們無法等那麼久只好自己跑一趟

早上請他們翻譯成中文 等了2個多小時(好像付了一百多塊馬幣) 他們還聲稱他們翻譯過的中文結婚證書 不必到法院驗證

結果我和J開車到Putra Jaya 的外交部時  被告知文件必須到法院驗證才行

還好Putra Jaya 裡有間白色洋蔥頭的法院  快快衝去找裡面的華人律師(Mr.Lee) 驗證中文結婚證書 

(好像是馬幣20) 差點趕不上外交部的收件時間  (當天可領件)

*天后宮離Putra Jaya 有段距離  法院人多時還要等很久  最好早上9點多就到天后宮比較保險

 

8/5  到台灣駐馬來西亞辦事處 驗證

帶著經由法院和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過的中文結婚證書  到台灣駐馬來西亞辦事處

 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55100 KL.

 

 Tel: 03-21614439, 21615508 Fax: 03-21610969 <teco@po.jaring.my>

 

辦事處不好找  請參考一下辦事處大樓外觀  也要留意他們的送收件時間

要驗證中文結婚證書竟然要等2天  如果要當天拿就要多付45%的手續費!!!  

 (台灣辦事處效率真差 而且還不幫忙郵寄到家 ) 為了那個驗證章  早上9點送件等到下午3點才能開始 排隊領件 

付了兩百多馬幣!!! (近台幣兩千多耶) 

拿著這份有 馬來西亞的法院和外交部 和台灣駐馬來西亞辦事處 驗證過的中文結婚證書

就可以回台灣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台灣的結婚登記囉~~~

 

如果馬方不和台方 回到台灣的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時 一定要在台灣駐馬來西亞辦事處

申請一份 [中文姓名聲明書] ( 聲明以後馬方在台灣的所有文件都是用同一個中文姓名 不得更改)

台灣的戶政事務所須要這份聲明書

 

恭喜完成這個麻煩的結婚登記手續喔~~~~~

  

**看雙方在哪一國辦理比較方便 在其中一國辦理好註冊後再到另一國辦理補登記即可

**西馬和東馬的規定不一樣 還是請教相關部門比較準確喔!!

**請用公開回應 也許您的資訊對別人有幫助喔!!謝謝~ 如有疑問也歡迎提出 大家一起討論喔~

 

 

** 以上是我在2008年6月我的經驗記錄 現在也許政策有些改變喔~**

 

 

看到家在鄭和路 有詳細介紹 先在台灣辦結婚登記後  回大馬補登記的流程整理

須要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

另一位格友在2009年8月 在馬來西亞辦理結婚登記後 再辦理馬方的 在台居留簽證

相關資訊請參考 咖啡烏與甜甜圈

  

 

 

2009.03.23 補充:

 台灣外交部領事局的辦事處在北部,中部,南部,東部 都有上詳細住址請點 

 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馬來西亞辦事處) 只有在台北才有詳細住址請點  

http://www.kln.gov.my/perwakilan/taipei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馬來西亞外交部)

 Wisma Putra Complex No. 1, Jalan Wisma Putra 62602 Putrajaya. Tel: 603-88874000

 

 

 相關文章:  台馬註冊結婚手續官方資訊

                     註冊結婚

 

台長: mo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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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鼻妞
希望你的註冊一切順利啊!
沒想到她們註冊結婚還挺麻煩的呢~~~
2008-06-10 07:52:00
版主回應
謝謝~
聽說他們政府不太歡迎華人的外籍新娘...唉~
2008-06-22 11:04:00
大白熊的小亞米
哇 感覺很複雜耶 我跟大白熊是在溫哥華註冊結婚的 在台灣和馬來西亞都沒有登記呢 光看到那麼複雜的流程就一個頭兩個大呢
希望你們兩能在八月順利完成註冊手續 真正成為夫妻喔
2008-06-11 05:32:00
版主回應
謝謝~
聽說馬來西亞政府規定 在外國註冊結婚的  要在3個月內回大馬補登記不然會罰錢呢
不過你們應該無所謂  
2008-06-10 08:50:00
諾米喬
好複雜吶
看得眼花花
不過還是祝福妳未來甜蜜蜜
2008-06-20 15:33:00
版主回應
謝謝~
2008-06-11 10:52:00
かえ(가혜)
moki~~~
恭喜!!!恭喜~~~
不過這麼多的程序,我只有流覽過.好複雜ㄛ~~
2008-06-24 03:07:00
版主回應
呵呵~這些是給有需要的人(台馬結婚)參考的用!!
手續真的很複雜 不去辦又不行....
2008-06-21 06:20:00
wei
Hello 你好啊~
我的另一半也是馬來西亞人, 最近我們也是在忙註冊的事所以上網爬文, 剛好逛到這裡, 你整理的真的很詳細哦!!
 
其實我們上星期才從東馬回來, 一方面回去看親友, 一方面也想順便辦好註冊, 所以出發前就照辦事處給的說明, 把我的單身證明辦好帶去, 結果去到地方註冊局, 小姐說我們得先到吉隆坡的總部驗證過, 就是拿你說的"異國結婚許可信" 吧! 我們是有打算這一陣子一定得去趟 KL, 因為不管怎麼樣, 註冊好也得到KL 的台灣辦事處驗證才能拿回來用的, 加上小姐告訴我們可以辦express 的, 帶2個證人一起去就可以一次搞定, 不過看到你寫的 "雙方需要到馬方戶籍地所屬的地方註冊局辦理註冊結婚"... 這.... 就是說我們要先到KL 拿了信, 回沙磱越註冊 (而且可能不能用速件), 然後再回KL 驗證...  想到就頭皮發麻... 加上你說要入境7天才能申請... 我男朋友現在在台灣工作, 真不知道那來那麼多假可以請...
 
看來異國婚姻真的很難, 之前我男朋友找到工作要來台灣辦工作居留都得飛回KL 3次弄了幾個月才搞定, 我幫他去辦台灣的駕照也是被刁難, 跑了很多次, 我的單身證明也是花了好一番工夫... 本來以為註冊就註冊而已應該容易了, 沒想到也是... 現在我們考慮去第3國家結好再拿回台灣跟馬來西亞用, 可是問起來也是不簡單... 就... 希望這樣得來不易的婚姻, 大家會更珍惜對方囉~ 也祝你們幸福啦!!
2008-06-27 07:53:00
版主回應
你好  
你的單身證明要先拿去 KL的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後 才可以去JPN拿結婚許可書喔~ 而且單身證明的時效是3個月 不要超過了喔~
 "雙方需要到馬方戶籍地所屬的地方註冊局辦理註冊結婚" 因為原本我們要辦快速的 結果新山的官員不在 就要我們回自己的地方註冊局辦普通的(要公告21天) 所以我們才又跑回男友家的地方註冊局 而不是在洲註冊局(柔佛州的洲註冊局 在新山)
我不清楚沙勞越那邊的規定(東西馬規定不一樣) 我們是必須在註冊後 把結婚證書翻成中文 在去KL台灣辦事處驗證 才可以拿中文的結婚證到台灣補登記喔~
所以KL是要跑2次的....累阿
祝福你一切順利 幸福美滿喔
 
 
2008-06-24 05:16:00
yeeshyuan
恭喜! 恭喜!我跟你男友是同鄉喔~   上個月剛在居鑾辦完註冊手續^^+
看到你們準備得很詳細,可是有一點要提醒的是8月回來居鑾註冊的日期一定要事先跟居鑾JPN聯繫喔,不知道居鑾JPN官員有沒有告知註冊官之有禮拜三會在,也就是說你們必須選禮拜三到那裡註冊才行,而且必須事前預約,當天再拿著許可信(信上載明註冊日期為該天)才能註冊喔,如果許可信上載明的預訂註冊日期已過或你們想換日期必須重新提出申請拿到新的以張許可信才行喔~  詢問時最好記下承辦人員的名字事後好對質~^^
祝你們一切順利~
2008-07-26 04:32:00
版主回應
只有星期3在嗎?! 我不知道呢!!!! 謝謝你的提醒~
JPN的人要我們一星期前告知 要註冊的日期就好  
你也是辦國際結婚嗎? 恭喜你們喔!!
2008-06-27 08:40:00
笨蟲
Dear MM:
我從馬來西亞回來了,也提出了結婚申請。
如我姐所問的結果,我們沒能成功的辦理快速結婚。
其實,我們有請一位我爸認識的州議員幫我們瞭解情形一下。
不過還是沒有辦法如我們所願,因為辦理快速結婚要經過兩位州務大臣的簽名,
而這兩位州務大臣似乎很忙,有可能的情形是得到他們同意的簽名比公告21天的時間還長。
所以我們放棄了快速結婚,而選擇一般的結婚程序,至少時間是確定的,也不必看人的臉色。
我們是訂在8月13日(三)註冊,不曉得你們現在的進度如何了呢!!
如果當天不能出席,要改時間註冊的話需要一個星期以前打電話詢問承辦人員唷!
因為我和我老公笨笨的,本來是定14號註冊的說,後來擔心不夠時間要去putrajaya和KL驗證馬國的結婚證書。
所以回頭改時間,幸好哪個馬來小姐人還不錯,讓我們提前一天註冊。
不過還是被他念了一下,說下次就不幫我們換時間了。
2008-07-29 09:35:00
版主回應
我覺得那些大臣是故意裝忙的
六月多我們去問時一個裝病   另一個一下說在渡假一下說開會不在新山
我們預計8月1號去註冊喔(有事先跟JPN預約了)
祝福你一切順利喔!要幸福喔~
2008-07-26 14:12:00
かえ(가혜)
到底要怎樣才可以辦的成ㄚ~~~~~~~~~~~~
2008-07-30 05:19:00
Ruby
哇! 這個資訊對我來說真的非常有用,因為11月中我也要到大馬註冊結婚了。謝謝妳的資料
2008-08-23 17:17:00
版主回應
不客氣~ 祝福你們喔!!!
2008-07-30 01:22:00
笨蟲
Dear MM:
你好~我是笨蟲,我也終於完成馬來西亞的註冊和馬國結婚證書的驗證。
回想這些日子來的辛苦,真好不容易呀,不過事情能夠圓滿順利的完成就覺得好高興唷。
感謝你這些日子來提供了不少的訊息和與我分享進度唷!!
另外,我也要和你分享的是如果你要在台灣的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登記的話,
要記得向TECO申請馬籍配偶的中文姓氏申明書+驗證唷!!
因為網友的資料沒有提到,幸好我有事先問戶政事務所的人員,
我才知道原來還需要向TECO提出申請。
2008-08-25 13:25:00
版主回應
關於那份...中文姓氏申明書!!!!我就是不知道 所以在大馬的台北辦事處時 沒有去申請!!
現在要男方要特地 跑到在德國的台北辦事處 再去申請一次!!超級麻煩阿!!!!
謝謝通知喔~  恭喜!恭喜!
2008-09-02 07:19:00
小藍
您好,想請問一下,我去戶政事務所辦理英文版戶籍謄本,那我要辦理個人的還是連同家人的也要辦理呢?
2008-08-27 03:49:00
版主回應
我記得當時英文版戶籍謄本好像是辦個人的
請你問一下戶政事務所的人好嗎?抱歉~
2008-09-02 07:24:00
小藍
請問~把結婚證書翻成中文
2008-09-26 08:00:00
版主回應
久等了~ 我把其他的程序都補寫好了!!!
2008-09-02 07:28:00
阿好姨食品
此則為私密回應
2008-10-17 10:11:00
版主回應
抱歉這麼晚才回覆您
我聽說是3~5年內不能工作  稅金的詳細情形我不清楚  抱歉幫不上忙
2008-11-21 11:12:00
咖啡烏与甜甜圈
 你好啊~
我的另一半也是馬來西亞人喔 我計劃要結婚了
正發愁 ,怎麼完成我們這國際婚姻時.............
看到妳的部落格 ,讓我和另一半 ,信心大增 , 終於可以一起去完成終身大事了
我的另一半提醒我 ,要有心理準備, 因為馬國的效率是有夠差的啦....哈  
也祝福妳們的新生活 幸福美滿............
2008-12-15 11:43:00
版主回應
恭喜恭喜
要申請的資料很多手續很麻煩喔~ 記得要準備妥當再去申請
相信你們忙完這些手續後 會更珍惜彼此這段"得來不易"的婚姻 
祝福你們 幸福快樂喔
2009-02-18 16:17:00
醫界小小兵
請問中文翻譯版本一定要大馬外交部驗證嗎?(馬來人又不懂中文)
因為官方資料只說要給台北駐馬辦事處驗證
2009-02-18 15:16:00
版主回應
一定要先驗證喔~ 中文翻譯好後先拿到法院請公證(我是請布城法院裡的Mr.Lee)
請他蓋好章後 再去大馬外交部驗證  
有外交部驗證過的才有國家效力喔!?
或者你也可以請大馬的朋友 打電話問台北駐馬辦事處 詢問看看
2008-12-15 12:14:00
Wagamama 在UK
你跟我一樣也是繞了地球大半圈吔,
我現在在英國吔,不過當時我們是在台灣公證,反到比較方便!!
 
2009-02-23 17:01:00
大皮蛋
我想請問一下喔~~~在大馬的台灣辦事處是馬來人在辦事嗎???
2009-03-02 14:21:00
版主回應
我去辦的時候 櫃台兩個人都是華人喔~
2009-02-18 15:59:00
雯雯
謝謝Moki的分享唷
我們打算9月要註冊結婚囉~ 
不過....自開始搜尋資料到現在 好像大部份分享的朋友都在西馬 怎麼都沒有一個朋友在東馬沙巴的呢? 
如果真要是西馬和東馬的手續不一樣 那麼就糟糕了啦 不知要問誰呢...
2009-03-18 06:54:00
版主回應
須要的資料因該都差不多 把妳能準備到的東西都帶著吧~
當然要請你的另一半或家人去戶籍地的JPN問是最清楚的了!!!
2009-03-03 09:25:00
大皮蛋
我想請問一下~~一定要去申請英文版的結婚證書嗎???
2009-03-25 03:31:00
版主回應
英文版的結婚證書不是一定要的 因為我還要去申請其他的簽證 所以就需要辦
 
2009-03-18 08:35:00
咖啡烏与甜甜圈
Moki你好:想問你幾個問題
1.入境超過7天才可以開始去申請資料?? 因為我在今年的2月有和女友(馬來西亞人)回馬來西亞5天..所以我們一定要停留7天後才可以到吉隆坡申請拿異國婚姻 信件嗎?這7天是要連續7天? 還是加起來7天就好?
 2.新山的州註冊局 你有地址嗎? 我女友(馬來西亞人新山人)她上網找不到 天阿.....
2009-04-10 16:40:00
版主回應
當初(去年6月) 新山jpn 辦公的小姐有問我是何時入境大馬
有看入境章 也看她在數有沒有到須要的天數 所以應該是連續需要7天  不過是去年的事了
不知道有沒有改規定 可能要請你的家人打電話問一下
我沒有新山jpn的住址 我們是問路人找到的  記得很好找!!離新馬交界處的大橋不遠 (抱歉~不太記得了)
 
2009-03-25 07:03:00
咖啡烏与甜甜圈
MOKI小姐
你寫的 "台灣人和馬來西亞人結婚手續②流程整理 (完整版)"是否否願願意讓我張貼在我自己的部落格裡. 然後我想做一點小小修改. 當然我一定會在底下註明文章出自你的部落格.
因為你的流程整理. 讓我們節省了很多時間 .下個星期我們要去新山公証了 ^_^
PS:J先生終於出現了
2009-07-19 15:10:13
版主回應
ok沒問題~
先恭喜你囉!希望你一切順利 也祝福你們幸福喔~
2009-04-27 08:22:00
Dinosaur
請問可以在台灣公證然後再到馬來西亞登記嗎?
2009-12-24 09:11:54
版主回應
當然可以!看你們在那裡辦方便囉~
2009-07-20 07:11:07
(悄悄話)
2014-03-20 18:21:1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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