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六世紀末,
離開十二年的布拉克
終於回到他的故鄉—伊斯坦堡,
迎接他回家的除了愛情,還有接踵而來的謀殺案,
以及,
更大的問題。
由這三條線交織出來的故事,
而開頭的三個章節彷彿這樣的告訴讀者:
「皆下來我們就是這樣的方式繼續我們的故事囉。」
第一章,一具屍體的獨白。魔幻的手法。
和第二章布拉克上咖啡館遇到的說書人,
在第三章,
說書人在咖啡館掛上一幅狗的圖畫,
變成了狗,對著咖啡館的聽眾說故事,
於是作者變成了說書人,對著讀者說故事。
書中的每個人物開始輪番上陣對著讀者說話,
於是讀者變成了這部書的一部份。
包括事件周遭的人物,和九幅圖畫中的角色,
(如果把這本書看成是一幅說書人的畫,那這九幅畫就是畫裡面的畫)
各自喃喃自語的內心獨白或是相互引響之下,
帶領著閱讀者(聽眾)往結局緩緩的走去。
關於愛情,布拉克要面對的是,
如何去贏回他早在十二年前就已失去的青梅竹馬,
她現在是身邊帶著兩個兒子的寡婦。
除了要面對她之外,還有她的父親、她的孩子和他的情敵。
關於謀殺,死者是宮廷的細密畫師,
兇手在他們之中,
這背後似乎有個陰謀驅使著死亡的陰影籠罩在畫師們之間。
一方面要提防兇手,一方面要盡快把兇手找出來,
否則將成為代罪羔羊。
關於更大的問題,
土耳其,東西文明的十字路口,
隨著時代潮流的前進,
東西方文明衝擊的最前線,
到底是傳統好還是得效法西方世界?
宗教信仰和藝術,
國王的威信與狂熱教派信徒的暴力,
還有自我價值觀和金錢的掙扎。
這三個部分主要是以布拉克當主線串連起來,
乍看之下彷彿布拉克是這本書的主角,
其實,他也不過是那個時代漩渦中的過客。
每一個故事中出現的人物都可以是主角,
那真正的主角是誰呢?
還在考慮嗎?
就是正在閱讀著本書的人。
魔幻寫實加後設的手法就是本書的特色。
書中有些有趣的地方,
故事中找出謀殺案兇手的關鍵是畫的風格,
被找到的兇手是一定會處死刑的,
所以延伸出一個結論:擁有風格等於死亡。
這點呼應了細密畫家們在對於該維護傳統的去風格畫法,
或是學習西方寫實風格而違背古蘭經的教誨的掙扎。
另外一個地方是,這些角色中有個小孩和作者同名,
而書末顯示著這本書是那個跟作者同名的小孩寫下來的。
這是我的第二本土耳其作家的作品,
但是是第一本讀完的土耳其作家的作品。
在翻開這本書之前,
我可以給讀者兩點建議:
一、要有耐性
二、要知道怎麼去運用耐性
之所以這麼建議完全是基於個人的閱讀經驗,
除了篇幅很長以外,
不曉得為什麼,這本書的前半部份,
讀起來總是覺得澀澀的,
不太流利,明明已經看完一章了,
又覺得好像遺留下些什麼。
一直到第二個受害者出現之後才開始有點進入狀況,
但這時候卻已經是第二十九章了,
全書共五十九章,剛好一半。
所以耐性是重要的。
另外,這本書之中有比例蠻重的篇幅是在描述圖畫,
當然這是這本書的重點,但是一再提到的那些書中的插畫,
對他們(土耳其人或穆斯林)來說可能是熟悉的著作,
但相對於更遙遠的東方的華人(我)來說,
因為個人對於伊斯蘭世界的文學幾乎沒有接觸過,
所以總是不太容易融入其中。
如果對於伊斯蘭的歷史和世界有點認識,我想會比較好,
對我個人而言,我一向不會懶得去做這樣的事,
就當作是閱讀之外的一點點附加價值(常識的獲得)。
這邊有個疑問,
認真的說,這本書我個人認為並不算是推理小說,
那麼又回到一個老問題:什麼樣的小說叫推理小說?
「這也叫做推理小說!?」
我們常可以聽到
推理小說的閱讀者發出這樣的驚呼
或者是忿忿不平的聲音。
然而不下於推理小說閱讀者所發出驚呼聲的頻率的大概是,
「怎麼!這也叫爵士樂!?」
一個爵士樂聽眾的驚呼。
爵士樂的起源大概是在十九世紀末的美國南方,
一開始是黑人奴隸們從教堂中的福音詩歌
或是工作時哼哼唱唱的曲調開始,
是不經意的,不登大雅之堂的。
相對於推理小說的源頭,愛倫坡的那五篇作品,
大概也是不經意的
(他自己也沒想到會變成某個類型小說的始祖吧),不登大雅之堂的。
這麼說來,
爵士樂和推理小說的發展似乎有某種程度上的相似。
再回到爵士樂上,
一路發展下來什麼搖擺樂、咆勃、酷派、調式,
到自由、融合、酸爵士。
「這也叫爵士樂」的驚呼似乎說明了什麼,
一樣的那些樂器,
所吹奏出來的音樂,為什麼會有造成認知上的差異呢?
於是我們明白了。
差異的形成並不是物件(樂器)、元素(曲風)的不同,
而是物件、元素之間相互引嚮之後,
最後所呈現出來的效果氣氛的不同。
那麼推理小說的物件是什麼,
由於我接觸的東西還不夠多和深入,不敢大放厥詞,
但是比方說,把謀殺物件和愛情物件放在一起,
如果最後呈現出來的是愛情的感覺多於謀殺,
那頂多只能稱呼為「有謀殺劇情的愛情小說」,
絕對不是推理小說。
這就像是叫著,
一樣都有爵士鼓,為什麼我的音樂不能叫爵士樂。
不過,似乎不必太擔心這樣的爭議,
應該樂於見到這樣的爭議,
因為每當出現爭議的時候,
表示又有一個創作者替推理小說帶進了某些創新,
姑且不論他的意圖是成功還是失敗,
創新總是好的,
表示這個類型的小說充滿活力和彈性,
可以容納各種的新點子,
這是身為讀者的我們應該感到高興的。
(我想沒有人想看套公式般的八股推理小說,
不會有認定上的困難,但相對的太無趣了。)
話題扯遠了,
如果要替這本小說分類,
哪我要把他分在哪個類型呢?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
但我肯定的是,
這其中其他的部分所呈現出來的,
絕對大於謀殺這個推理小說中常用的樂器所造成的效果。
所以勸讀者,
還是不要把這本書當作推理小說來讀吧。
(雖然兇手的身份真的很吊人胃口,要到倒數第二章才會揭曉。)
最後,
這本書的結尾與其說是一樁謀殺案的揭曉與真相大白,
或是愛情故事的終點,
不如說是一個時代的結束,
一個舊的世界的傾倒與崩壞。
和新世界的建立,
卻注定了東方(伊斯蘭)和西方(基督)的漸行漸遠。
※書末附上的年表:
p.541,「一三七0年至一四0五年」條,
最後括弧中的敘述:
「一四0二年,鄂圖曼蘇丹巴耶賽特一世在此地(安那托利亞)擊敗帖木兒。」
我查了書和網路的資料寫的都是一四0二年是帖木兒擊敗鄂圖曼帝國。
所以書上這邊好像有點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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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紅》Benim Adim Kirmizi
作者:奧罕.帕慕克/著
譯者:李佳姍
出版社:麥田
初版日期:2004 年 0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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