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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03:29:39| 人氣1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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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上網徵求到府滅蟑 男網友偷拍床上內褲

補財庫三司財庫官廟記者楊忠翰/台南報導

林男拍攝成功大學女研究生床上內褲照片遭判賠12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林男拍攝成功大學女研究生床上內褲照片遭判賠12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成功大學女研究生小萱(化名),先前因租屋處出現蟑螂,遂上網徵求勇者到府滅蟑,林姓男網友自告奮勇前往小萱家,卻用手機拍攝床上的內褲照片,還像共同友人表示:「濕濕的,是不是色誘我?」,小萱獲悉後氣憤提告,台南地院認為,林男明顯侵害隱私權,判他須賠償12萬元。

小萱主張,2023年10月17日凌晨時分,她的租屋處出現蟑螂,遂委託林姓男網友幫忙;林男進入她的房間後,竟持手機偷拍床上的內褲照片;還將照片拿給雙方共同友人觀看,並表示:「你看這個女生我有意思,濕濕的,她這樣是不是在色誘我?」

小萱認為,林男說話的對象不只1人,當時還有女同學在場,林男卻提及「濕濕的,是不是要勾引我?這個女生是在色誘我吧!」等語句,讓她感到非常噁心,亦感覺自己被性騷擾,遂提告求償20萬元。

補財庫三司財庫官廟林男辯稱,自己確實有拍攝照片,但他並未將照片拿給別人觀看,亦未對女性友人說過那些話,就算他對另名女子有說過這幾句話,也沒有四處散播,他更沒有對小萱言語性騷擾,難認對方名譽受到侵害。

法官檢視女性友人證詞後發現,林男確有展示自己偷拍小萱床上的內褲照片,還反覆詢問:「她是不是在色誘我?」,甚至提及小萱床頭擺放著情趣用品,而且林男也在男姓友人車上說過類似的內容。

補財庫三司財庫官廟法官認為,林男的確說過具性暗示的言語,侵害小萱人格尊嚴,但他不是直接對著小萱說出這些內容,難認構成言語性騷擾;不過,林男未經同意拍攝女方私領域,並將照片提供他人觀看,明顯侵害小萱隱私權,判林男應賠償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補財庫三司財庫官廟


文章出自: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79681

台長: millerc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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