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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4 20:13:09| 人氣2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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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讀了一本書叫「洞」。著本書再敘述一個叫史丹利的少年,他因為偷了一個很有名的人的的球鞋,所以被送到一個叫你挖洞的地方。那裡的規定就是,每天要挖一個五英呎深,五英尺寬的洞,只要你挖完了洞,剩下的時間就是你的了。
如果你有發現任何有趣的東西,都要拿去給監護人看。有一天,一個叫零蛋的人從那個地方逃跑了,而史丹利去找他。他們兩個會合後,一起找到了上帝的大拇指,並在那邊生活了幾天。最後,他們回到那地方,並挖到監護人要的東西。後來,史丹利和零蛋一起被送回去了。
我覺得這個故事在告訴我們不要犯罪。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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