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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5 22:17:02| 人氣272|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立委水準差 責任在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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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水準差 責任在選民

美國的國會議員都以立法成果爭取連任,台灣的立委則以選民服務及作秀來爭選票,台美國會議員都順應選民的期待

陳茂雄

台灣政壇出現鬥爭是必然的,不鬥爭才是異常的新聞,最近政壇上鬥爭的議題放在立委「零提案」的問題,立法委員不做立法工作在台灣是很普遍的問題,也是大家都能接受的異常現象。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立法從提案到議決都在議會(國會)完成,在美國雖然大部分法案係應行政單位的需要而立法,但行政單位還是要委託執政黨國會議員提出,因為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行政單位不能提法案。

台灣也是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照理說行政單位不能提法案,可是台灣各項立法的草案大多出自行政單位,因為台灣的背景特殊,當年由萬年國會掌控立法權,而大部份萬年國會議員不要說提法案,連表決時該贊成或反對都需要他人從旁輔導,所以依賴行政單位提出草案是必然的。萬年國會退職之後,新改選的立委雖然有人能夠提法案,不過重要法案的草案大部分還是由行政單位提出。

美國的國會議員未必有能力立法,但國會助理卻是專家,可以完成草案。與台灣不同,在美國公費的國會助理其地位相當高,因為他們都是專家,專負責立法工作,不會幫國會議員打雜。台灣的萬年國會退職後,立法院也模仿美國設計公費助理的制度,以便執行立法工作,只是台灣的公費助理真正從事立法工作者很少,大部分人是幫國會議員的選舉打基礎。

台灣與美國的風氣之所以會有那麼大的差異,主要的原因在於選民,美國選民認定國會議員的工作在於立法,所以驗收成果的重點也在立法。台灣選民缺乏立法的概念,誤以為國會議員的工作就是質詢,事實上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並沒有質詢制度,台灣卻有,因為台灣的制度是依循《中華民國憲法》,國會並沒有監察權,因為監察權歸監察院,國會缺乏監察權的國家會形成強勢的行政單位,因而設計質詢制度以監督行政單位。

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不該有質詢制度,台灣的環境特殊,設計了質詢制度,讓選民誤解國會議員的主要工作就是質詢,對於立法工作反而印象模糊。公費助理也不是聘請專家從事立法工作,而是為國會議員的選舉工作服務。既然選民對立法工作印象模糊,國會議員也不重視,其結果是不學無術的人只要懂得作秀,照樣可以進入國會殿堂,只要選民喜歡。

美國的國會議員都會以自己所提的法案,且通過參、眾兩院的成果來爭取連任選舉時的選票。台灣的國會議員沒有人會表現自己所提出且議決通過的法案,而是以選民服務及作秀來爭取選票。之所以會有那麼大的差異,因為美國選民重視法案,台灣的選民則考察國會議員的服務成果,更喜歡作秀的政治人物,造成兩地的國會議員有很大的差異。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hchen0201

2021/10/6(台灣時報社論)

台長: 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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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是騙子 , 責任在選民
立委水準差 責任在選民

總統水準差 責任在選民

弱智卻實行民主政治 災難啊

民主政治有ㄧ致命病根是永遠無解的

那就是 大多數的人民都是從眾的庸人
連什麼是對他有利的
都搞不清楚

好書難暢銷
暢銷難好書

台灣社會 學子與父母
拼死拼活
要考上好學校

假學位 偷吃步 應該是台灣社會
不能容忍的

民主 並非適用 每ㄧ社會
人民 沒有道德 沒有智慧
民主弊端叢生

民主的前提是 道德+智慧
否則 民主社會 不會 進步
只會拉扯 進兩步 又退兩步
虛耗
2021-10-06 00:06:3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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