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R 宏碁產品保固說明★★:
1.一般保固:消費者購買宏碁的產品均享有保固期限內自行送修到本公司各服務中心免費維修\換修之服務,更換零件以規格相等或較高之良品為主。
2.新品保固:宏碁筆記型電腦、桌上型電腦、液晶螢幕、掌上型電腦、數位相機、數位投影機於購買日起7日(含)內硬體故障者,包裝及配件完整憑發票可逕向原購買經銷商 或本公司各服務中心更換新品。
3.維修保固:本公司對於維修後之產品,提供90天保固期,在此期間內如果同一故障原因再發生時,消費者享有免費維修服務。
4.凡列為贈品不適用本保固範圍(例如背包、資訊展贈品、原製造廠商明列之耗材等)。
----->詳細說明請見ACER網站<-----------
˙保固標籤及序號條碼辨識說明
請檢視產品外觀或底部所張貼之產品序號貼紙(如圖所示;共22碼),由左至右之第11碼代表生產年份;第12、13碼代表生產週次,以此作為保固起始計算基準。
序號條碼紅線所框之第1、2、3、4碼代表生產日期
第1、2碼:生產年度;第3、4碼:生產週次
範例表示:生產日期為2008年第38週 (2008/9/14~2008/9/20)
| | 請點此進入宏碁保固網站 新品凡符合上述更換規則,請於購買七天內憑發票,至原購買經銷商或本公司各直營服務中心更換。 | Acer全面提昇液晶螢幕保固服務 | 液晶螢幕產品三年完全保固服務說明如下: 液晶面板、燈管、零件、免檢修工資之保固期限為三年。 | 宏碁產品保固維修如有下列情形,宏碁有權酌收維修費用 | 1. 無法證明宏碁產品之保固期限或超過宏碁產品之保固期限。 2. 未依操作手冊使用或未依說明書上之電腦使用環境,所致之故障毀壞。 3. 產品之毀損係受不可抗力(天災、水災、火災、地震、雷擊、颱風、蟲害等),人為破壞(刮傷、摔傷、卡榫斷裂、敲打、破裂、重擊等),人為疏失(遺失、液體入侵、未妥善保管等)或其他非正常因素所致者。 4. 客戶擅自或使第三人安裝、添附、擴充、修改、修復非本公司授權或認可之零件所致之毀壞。 5. 非本公司隨機出貨之軟體問題排除或系統重整安裝或軟體安裝等服務。 6. 客戶自行變更作業系統、重新規劃、分割硬碟磁碟區或因電腦病毒所致之系統損毀或解毒等。 7. 耗材例如遙控器、耳機與相關配件等。 注意事項:本公司服務中心僅負責硬體維修,不負責客戶資料之救援與保管,客戶於本公司提供維修服務時,應先儲存備用資料或為保護資料免於損壞之措施。 上述產品保固說明,宏碁股份有限公司保有以書面或網站修改、說明及解釋的權利。 | 其他建議事項 | 1. 請確認您的產品規格及配件。 2. 請您在第一次使用時,記錄序號於產品保固說明書上,並妥善保管。 3. 本保固說明僅適用於台灣地區(含離島)銷售之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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