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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3 10:28:31| 人氣19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探視楊儒門必須到特定窗口,由專人審核 文:楊祖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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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楊儒門在看守所待遇‧有如「政治良心犯」

從一般被羈押在開守所的「被告」(不是「犯人」)角度來看,看守所給予楊儒門的待遇,可比照「政治良心犯」的標準,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現象察覺。首先,楊儒門被羈押在兩個人一間的囚房。熟悉司法行政或獄政的人都知道,看守所每間室內,大多囚禁了至少18人。兩人一間的「特殊待遇」,待在房間的另外一人,通常負擔「報馬仔」的工作,以交換自己的利益。其次,楊儒門不能也不必「下工廠」,熟悉獄政的人也都知道:「下工廠」是被羈押人能夠出現人際互動的場所,不能下工廠,意味著切斷與其它人世的接觸。第三,所方也安排專人負責,嚴格過濾探視楊儒門的人士。例如,在等待申請一般接見時,探視楊儒門者必須到特定窗口,由專門的獄政人員審核接見申請,不像其他探視者等待擴音器中傳來抽籤的號碼牌,再到不同的窗口申請。

第四,楊儒門被羈押後,有幾位立法委員,或因為「聲援楊儒門聯盟」報告楊儒門的處境請託(例如,關懷弱勢無黨籍的高金素梅委員、以及農業專業的台聯黨賴幸媛委員),或因為農業鄉鎮立委的鄉親請託(例如,民進黨籍的林淑芬經由其彰化縣議員親戚的安排),當立委們親自到看守所時,偶而還會獲得近一小時面對面的特別接見待遇。然而,其他由立法委員指定前往所方的聲援人士,卻得到所方冷冽回答:「即使立委來特別接見,也僅能透過監聽電話特別接見15分鐘」。還記得在3月29日楊儒門於第三次台北地院開庭後,立即在所方進行絕食抗議,為的是抗議所方只為了禁止他個人再寫信給立委,呼籲立委們關心台灣農業問題,因而「害了」其他被羈押的人也不能再與三等親以外(包括女朋友在內)的人士通信。「聲援楊儒門聯盟」的朋友們,在3月31日下午兩點左右,方才從前一天前往探視楊儒門的弟弟楊東才處得知他絕食抗議的消息。我與林深靖、蔡建仁,立即在高金素梅委員的委託下,帶著已經申請就緒的特別接見申請函,前往看守所。抵達時,因為所方規定探視的時間(下午四點)已經超過了2分鐘,所方葉姓女秘書態度倨傲地駁回接見。當時我們卻也探知,就在同一時間內,林淑芬委員在所內已經與楊儒門交談了近一個鐘頭,希望他照顧自己的身體,不要再絕食抗議。

感謝農業專業出身的賴幸媛立委,在聲援朋友們無計可施之時,請託她在第二天上午於立法院院會,提出緊急質詢。賴委員並且積極地在第二天中午,邀請了五位其他同黨委員一齊到看守所「探監」。所方雖然將禁止被羈押人寫信給三等親以外的理由,歸罪給法規尚待立院審查,然而,在賴委員據理力爭之下,楊儒門為了其他被羈押人絕食抗議的心意也終究達成──看守所再度開放被羈押人寫信的權利。

台長: 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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