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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7 11:23:03| 人氣24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聲援趙少康 法院不應成為陳水扁壓制言論自由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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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記 趙少康 蘋果日報2005年02月04日

接到通知陳水扁控告我的案子在星期三(二月二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台北地院廿七庭開庭,律師告訴我可以不去,由律師代理即可,但為了表示對司法的尊重以及我要當庭答辯,我決定親自準時出庭,律師李宗輝陪同。
主審法官是傅中樂,一如預料,陳水扁並未出現,由顧立雄等三律師代理,我當庭要求陳水扁下次應親自出席跟我辯論,不要躲在總統府裡以及律師背後。
法官問我能不能用書面答辯,我堅持要採口頭表達,但會用書面補充。


扁曾嚴批金元外交
我首先舉出陳水扁以前嚴詞抨擊「金元外交」的例子:
一九九二年七月二日:他罵金元外交便宜行事,逃避監督?凱子外交,徒勞無益?體系混亂,權責不清。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他罵「援外不應以機密為由,成為黑箱。」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他罵黑箱作業給外國一億五千多萬美金,包括巴拿馬。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九日:他罵為加入聯合國,我們給中美洲七國每國一千萬美金,要他們連署。
他在競選的「外交白皮書」中還大罵「金錢外交」及「凱子外交」,說他一定要擺脫「金錢」及「凱子」的污名。
再來我找到陳水扁以前主張言論自由的發言:
一九八四年十月:「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如今當了總統,絕不可能去壓制言論自由,寧可把批評當成建言與監督。」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阿扁捍衛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二○○四年四月七日:「有了言論自由以後,才有可能保住其他的自由。」
我對法官說:「陳水扁在野時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掌權時百分之百打壓言論自由。」
我又舉出巴拿馬檢方正在調查前總統莫斯科索私人南海基金會收受台灣金援七千萬美金的一筆爛帳,哥斯大黎加前後任總統羅德里格斯及卡德隆為了台灣的金援等案子被關在獄中,尼加拉瓜總統博納紐斯被控由台灣匯四百九十萬美金入其民主基金會……洋洋灑灑,不勝枚舉。


百億的金援無人能問
我請問法官及原告:你相不相信有金錢外交?相不相信有送錢給政客?有無進入私囊?以何方式進入私囊?有無送私人禮物?金額多少?在我《新聞駭客》節目提到之前,媒體、網路充斥著這樣的報案,而每年百億的援外預算,連立、監委都問不出個名堂,我做為媒體人,能不作「公評嗎?」
我在庭上說,陳水扁做了最壞的示範,法官應譴責他居高位卻動輒興訟浪費資源,法院不應成為權力人物壓制言論自由的場所,民事法庭不應成為迴避大法官五百○九號釋憲的天堂。
如果我連引用「台灣方面」而非「陳水扁」送錢都要被陳水扁告,那台灣不要說百分之百,連百分之一的言論自由都沒有。


台長: 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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