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當選無效之訴」再度開庭,高院傳喚國軍松山醫院的副院長(譚光還)出庭,譚光還在法庭上,凡是關於到處理呂秀蓮傷口的細節,非常鉅細靡遺,顯示有備而來。而黄芳彥也全程坐在旁聽席裡。
一、為何送奇美,不送成大?
譚光還表示:對於外界質疑為何槍擊案當天將總統送往奇美醫院而非成大醫院,決策的過程他並不清楚。他自己也很想知道為什麼?
譚光還表示,319當天,前總統府侍衛長陳再福打電話聲稱「前面有狀況,研判陳總統受傷」,當時簡雄飛、蕭自佑2位隨扈醫師先行乘坐警用機車探視陳總統傷情。譚光還因為沒有車子載過去,當他站在路邊時,黃芳彥打電話給譚光還,要譚光還副院長用最快速度立刻趕往奇美醫院。由於當時沒有交通工具,譚光還副院長自行攔了計程車趕往奇美醫院。
譚光還副院長作證強調,雖有共同處理陳總統傷口,但未參與陳總統送往奇美醫院治療的決定。
二、依據92年祥泰專案作業規定,隨扈醫師一般都是只有一位,3月15日-3月18日為2位,可是,很奇怪的事,在3月19日,卻突然再多增加了一位,共三位隨扈醫師隨行? 而總統不要防彈衣,不要防彈車,為什麼隨扈醫師卻需要增加到三位? 其中玄機? 實在啟人疑竇 !
三、總統是不是槍傷,應問照顧陳水扁的醫師,不是問治療呂秀蓮的醫師。
依據黃芳彥的說法,他打電話給另一位隨扈醫師台大耳鼻喉科蕭自佑醫師,惟蕭自佑醫師說不能確定是不是槍傷?黃芳彥又問譚光還,譚當時用英文說「大哥,這是一個穿刺傷」,黃芳彥馬上就再問譚「你是軍人,為什麼鞭炮傷和槍傷都看不出?」,譚回答「大哥,這事太嚴重,因為槍傷和鞭炮傷不一樣」。
我們是有些疑問:
1.以黃芳彥跟陳水扁的私交這麼好,黃為何不在現場?還是要製造「不在場證明」,以撇清責任?是不是要假外人之手,來建立「公正性」?或者另有要事在身?
2.為什麼黃芳彥不問直接處理陳水扁傷口的簡雄飛或是蕭自佑,卻要問治療呂秀蓮的譚光還?第一時間真正清楚阿扁是不是快死掉,應該是照顧陳水扁的簡雄飛、蕭自佑,而不是譚光還、張晉民。如果第二腰椎中彈,病人不死也半條命飛了,那有辦法讓簡雄飛心平氣和展現整形外科的巧手呢?簡雄飛是「整形外科」醫師,但也不至於離譜外行到看不出總統生命有沒有危險?
3.X光片看到子彈 陳水扁受到槍傷:我們必需先了解醫院的X光的作業流程,才能清楚知道這些醫師們並沒有說謊。通常病人「照電光」,如果病人還走得動的,就直接到放射科報到,由放射師(operator)照相。病傷嚴重走不動的,就由放射師推著移動式X光機,到病房為病人照相。放射科醫師不直接接觸病人,是在判讀室看X光底片(或是數位化影片,稱之「PACS」數位影像系統) 由PACS系統傳輸,醫師在報告間在自己的電腦上看影像打報告。奇美醫院放射科張晉民主任,也很清楚地說:他是有看到子彈,他也說得很保留:「確實在總統第二腰椎有子彈影像,但你不要問我子彈的時間點。」譚光還說:「總統第二腰椎有金屬異物影像」都沒有錯。醫師秉持著專業的良心,只能講有看到的部份,不會多講過多沒有經過求證過的,或超出專業以外的推測。
4.但這也不關簡雄飛醫師的責任。醫師的責任主要是挽救病人的生命,所以只要陳水扁沒事,就算善盡醫師的責任。整形外科頂多外加一條,把傷口縫得整齊漂亮,癒後無痕美美的。
5.要怎麼發言,怎麼新聞操縱,這對一個整天關在診間看病生活單純單調的醫師,是太複雜也無法有置喙的餘地,而且,我要再次強調──這真的不關醫師的事。扯進這件事,只能用個「ㄙㄨㄟ」來形容。
我們大膽假設:車子載的是台大簡雄飛蕭自佑2位醫師,不載譚是有原因的。台大醫院是台獨大本營,阿扁死忠支持者。而譚是軍醫,比起台大醫院,譚與陳水扁還是有段距離的。譚光還的主要任務是治療受槍傷的呂秀蓮,他與呂秀蓮是這個局的局外人。軍醫是該死的,因為譚光還副院長一直到最後,都不能確定陳水扁是槍傷,顯示譚還是專業擺中間,政治擺兩邊,黃芳彥沒能ㄑㄧㄠˊ 好譚光還。
四、陳水扁沒有按照槍傷標準作業流程,而呂秀蓮反而有?
沒有幫陳水扁先照X光,這實在太違背醫學經驗法則,按理如果病人被槍傷,我們會先去照X光,先處理重要的、影響病人安危的,再來管皮肉之傷。顯示很早就知道陳水扁沒事了。
而且處理陳水扁傷勢,也不打麻藥針?因為我們知道,只要是皮膚上一個小洞,用酒精擦上去,就會很痛,陳水扁的傷勢是長11.2cm,寬2cm的傷口,這樣的傷口用酒精擦拭,會讓病人痛得跳起來。雖然用一個理由陳水扁意志力忍痛力超強塘塞過去,我們只能說,總統您受委曲了,醫師對總統的待遇不如呂秀蓮,也不如平民百姓。
五、為什麼把熟悉槍傷處理的軍醫留給呂秀蓮?
對於醫師的安排,我們外人一直也弄不清楚,陳水扁為什麼對呂秀蓮特別好,對自己特別壞。治療他的,一個是耳鼻喉科,一個是整形外科。把最好的,對於清創對於槍傷最熟悉的軍醫留給呂秀蓮。我們不得不贊嘆,陳水扁是如此地委曲自己,是如此地有良心的人──知道受什麼樣的傷就用什麼樣的醫師,對症下藥,呂秀蓮受的真的是槍傷,當然是給她對於槍傷最熟悉的醫師。
我們不得不懷疑而且強烈地同情呂秀蓮。找事先不知情的可憐的呂秀蓮,只是為了增加表演的真實性。
呂秀蓮那一槍是貨真價實的。但到底有沒有第二槍的存在?實在令人懷疑。這個過程,是不是黨內同志早就預謀好呢?早就未卜先知地體貼地幫她安排治療槍傷的醫師?
我想呂秀蓮在剛開始時,本來沒有想清楚。為什麼找清創最熟悉的軍醫治療她,而治療陳水扁的,是耳鼻喉科與整形外科醫師?如果我是呂秀蓮,會不會覺得很心寒,黨內同志為了完成大業,就先設計這一槍?因為副總統打死了,這個總統大選還是會繼續選下去。讓心直口快的呂秀蓮來增加「阿扁被槍傷了」演出的逼真性。
呂秀蓮會不會想問陳水扁:「你安排一位治療槍傷的醫師給我,然後你自己那一槍,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到底有沒有那一槍?我是真的,而陳水扁,你呢?」
或許,以呂秀蓮的聰明才智與政治敏感度,應早就知道。所以她從319以後出門,都非常的小心,甚至她曾對媒體說:「有一就有二。」這一點,或許並不是呂秀蓮對誰產生懷疑,而是她認為真正危險是在520就職以後。
如果這樣,請來神探李昌鈺也枉然,神探只會處理證物,但如果給予「非真的證物」,只會讓神探陷入迷叢,徒然讓李昌鈺陷入在子彈machine mark的迷思。
六、李昌鈺的英文報告全文為什麼不能公諸於世?
還有一件事情很奇怪,我百思不解,為什麼李昌鈺的英文報告見不得光?不要說翻譯成中文,公諸世人,連兩造律師都沒有?只有在法院當庭,法官給2造律師看一下就收回。不知是國內的翻譯水準不夠,還是政府不希望把全文見諸世人?
李昌鈺博士在他的英文報告中,有提出三個疑點:
1. 兩顆子彈,先打呂秀蓮,再打陳水扁。以當時的車速,子彈是不會掉在同一個定點的,後來找到的那兩顆子彈,應該是事後才放回去的,而不是原始掉落的地點。
(如果是這樣,因為那個定點的位置點是錯的,害得大神探滿頭大汗模擬了半天,算了半天,精力都白浪費了。)
2. 鉛彈的溫度只有69度C,打到陳水扁的身上,有傷口,但不至於造成灼傷(Burning)。
(這個重大疑點,如果是案發在美國,像辛普森案,是足以推翻掉全案。作證的醫師一致口徑說陳水扁腹部的傷口確有灼傷的痕跡,但我相信醫師們秉持專業,應不致於串供說謊,而只能說是製作傷口的人,弄巧成拙。)
3.按照所有的醫學報告,創傷組織在兩個小時後才會出現白血球發炎反應。可是奇美醫院所提出的報告,在醫師們進行清創術時,陳水扁的傷口已經出現了發炎反應。按槍擊案是發生在下午13:45分,事件發生後,吉普車從金華路至奇美醫院如果算是30-45分鐘車程,到了奇美醫院,清創術完成的手術時間是下午2點半到2點45分左右,只有1個小時,按照生理組織反應,理當不應出現白血球反應,如果由白血球反應倒推算,319槍擊案陳水扁的傷應該不是發生在13:45,而應該是在12點多,所以陳水扁的傷,也可能不在金華路發生的。
所有的種種疑點,政府能給我們全國人民一個合理的解釋嗎?這麼樣重要的總統選舉爭議,政府怎麼會如此輕乎?難道民主已經退化落後到是非不清?何以我們的總統沒事了,卻躲起來不告訴老百姓?
害我們全國人民含著眼淚,焦灼地守候在電視機前,真是何等的鐵石心腸,欺騙我們的感情?如今回首,不禁想問總統為什麼要玩弄我們全體人民的情感?
雷根被槍擊,他的取子彈手術才真的是「超級大工程」,要拿電鋸鋸斷胸骨,才有辦法取出子彈。術後4小時,雷根就出現在電視螢幕上告知美國人民,他已無恙。何以區區的皮肉之傷,我們的總統卻選擇躲起來不告訴老百姓?
我們的政府為什麼不能給全國老百姓一個清楚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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