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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4 00:53:11| 人氣71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裁判與盜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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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篇】

關於陳海峰與黃甘霖之間的事件,我第一個感覺就是這又成為一個羅生門,這招似乎是上位者相當擅長的一種手法,讓支持者搞不清楚誰對誰錯,不過一般而言,筆者通常是不太相信所謂的「官方聲明」的,因為通常在這種出差錯情形下的聲明,都是為了消毒,當然,若是為了澄清球員交易或跳槽傳聞的情況下,「官方聲明」可信度會提高不少。

裁判是不是應該在場上跟球員聊天?在避免瓜田李下的情況下,當然是能免則免,甚至兩隊球員也應該專注在比賽中,而非在比賽中聊起天來,以美國NBA為例,裁判若發現兩隊球員在比賽中講話,都會立即加以制止,若再犯還會判兩位球員犯規,就是防止發生類似陳海峰、黃甘霖的事件。

且以官方聲明來說,中職承認陳海峰曾向黃甘霖「開玩笑」般表示「你再盜壘我就判你出局」,這更是不應該有的行為,何況之後真的發生誤判,結果中職只針對誤判部份將陳海峰處以扣點處份,卻對「開玩笑」部分視而不見,這顯示出中職真正搞不清楚重點在哪,敷衍心態嚴重,也難怪上半季獅象最後一場對戰的誤判,中職也只以扣點跟禁賽﹝或休假﹞了事,對於如何改進缺失與惕勵精進卻隻字未提,致使同樣事件一再發生,實足令人心寒!

中職最常使用的一個藉口,就是裁判人數不足,加上南北奔波才導致判決品質低落,但這算理由嗎?球迷花250元買票,又花了三個小時進場,難道是要看一場屢屢誤判的比賽嗎?裁判人數不足,想辦法擴編或請國外學有專精的資深裁判,並舉辦各級裁判講習,教練、球員需要培訓,裁判也是需要專門培訓的,這又顯示出二軍制度的重要性。

推委卸責、敷衍了事的經營心態,當然只能提供水準低落、誤判累累的比賽,或是意欲以時過境遷的想法,將該負的責任轉嫁給球迷,才是最最要不得的地方,也是最不為球迷所接受的重點。

【盜壘篇】

講完了裁判,讓我們來談談盜壘吧!最好的例子,當然就是今年8月2日兄弟對金剛之戰中陳致遠的盜壘爭議。當時兄弟已經大幅領先,金剛守備也無心去關懷壘包上的陳致遠,讓陳致遠輕輕鬆鬆盜上二壘,而引發相當大的爭議。

讓我們先撇開不成文的規定不談,先來看看規則怎麼寫:棒球規則10.08G有寫:「跑壘員企圖盜壘時,守隊對此並未顯示守備行為,亦無關心者,對該跑壘員不記錄為盜壘,而記錄為因野手選擇的進壘(fielder's choice)。」也所以在金剛隊已無心比賽下,陳致遠就算盜壘也不計盜壘成功次數,但卻能幫助球隊進分,只是似乎很少有裁判會引用這條規則。

棒球比賽中,領先十分算不算多?很難講,統一對太陽之戰,太陽第一局就攻下七分,統一卻在之後一局攻下十三分逆轉,NPB洋聯西武對大榮之戰,八比零領先局面卻慘遭大榮於九局下逆轉,央聯首強阪神虎隊曾在與讀賣巨人的對戰中,一局攻下十分,去年MLB世界大賽冠軍安納罕天使隊也曾有一局攻下十分的表現,所以陳致遠的舉動具有合理性?那倒也未必。

重點就是當時金剛隊可說已經放棄比賽,只想將剩下局數盡快消耗完畢,好回去檢討準備下一場比賽,兄弟根本沒有被逆轉的危機存在,陳致遠的舉動自然會被對方球隊跟球迷認為是「鞭屍」,那還不一把火從肚裡燒起來?抗議、對下一棒打者投故意觸身球等等舉動也應運而生,衝突自然是免不了的。

「鞭屍」舉動該不該?今年大榮曾分別在7月27日、8月1日兩場對上歐力士的比賽中,以26:7跟29:1的比賽羞辱了青波隊,兩場比賽各擊出驚人的32支安打與31支安打,大榮戰績與球員帳面大進補,這不只是「鞭屍」,還把屍體用火燒、用刀切片下酒了,職業球員的成績是與球團談薪的最大依據,有機會可以進帳當然要好好把握。

那大幅領先時到底該不該盜壘或使用觸擊戰術?筆者倒是覺得要看當時比賽情況,若如金剛隊當時一般無心戀戰,領先球隊最好還是收斂一下自己,以免引起衝突,也所以棒球比賽中才會有這條不成文規定,因為成文規定無法適用在所有情況之中,棒球規則中也才會有10.08G這條規定。

畢竟只是不成文規定,陳致遠若要盜壘也沒人可以說他不對,只是要有承受後果的心理準備而已。

台長: T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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