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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教室:遷徙自由-以釋憲實務為簡介之基礎

憲法教室:遷徙自由-以釋憲實務為簡介之基礎 陳誠 大學助理教授/曾任國家文官   釋字第四四三號、第四五四號及第五五八號解釋均指出,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旅行,包括入出國境之權利。   首先,除居住權、家屋權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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