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6-11-06 21:16:37| 人氣142|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這就是我們的總統嗎??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在經過11/3的震撼教育後~~
我們的陳總統花了48個小時"仔細"的研讀起訴書....
然後在昨天發表了聲明~~當做是對起訴書的回應....

可是聽他的內容....說真的~~
一點新意都沒有....
再怎麼說~~都是一樣的話....
"都是中國打壓"、"都是秘密外交,不能對外公布"、"以前都可以,為什麼我不行"...
唉~~最重要的..是該交代的都沒有說清楚....
從頭到尾..通篇胡言亂語~~好像是個做錯事的小孩在強辯..
在說"我沒有錯..都是別人的錯".."為什麼小明可以~我就不可以??"

檢察官都已經說:
"即便是因公偽造文書,也是違反法律的行為"
現在總統說.."一審有罪就下台"~~
唉~~當初信誓旦旦的說:只要XXXX,我就下台~~
有人算過..他前後說了26次這樣的話~~結果都沒有兌現過~~
那麼..我們還能期望這次..他會兌現承諾嗎??

很想發動全世界關心台灣政局的華人....
來看看到底他還會編出什麼的故事~~來圓自己說的謊~~
又要再說多少的謊話....來讓大家用力的戳破??

總統先生......
還是請您饒了這塊土地上的人們吧....
治國無方就算了~~
還如此"大方"的慷全國民眾之慨..
把錢搬到自己<其他眾人>的口袋....
全國的民眾啊...您們還期待這樣的領導者嗎??

台長: kissmenana
人氣(142) | 回應(3)|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安然
這世界還有誰相信陳水扁先生嗎?
2006-11-06 23:54:04
版主回應
大概只有”死忠”的”扁派信徒”..
還有因政治利益結合的群眾~~
才會相信吧..@@”
2006-11-07 11:11:35
笨蛋.這才是真相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這篇文章不是寫給你這種人看的。

 陳瑞仁,你現在眼中所看到的是紅軍的讚嘆歡呼,有沒有看到你的起訴內容已經嚴重破壞自我約束之司法自制(Judical Selfrestraint)?有沒有看到你已經侵犯國家的分權體制?總統處理外交的手段是否屬於我國尚未有絕對明確之政府行為範圍,你這麼急巴巴進入外交領域進行偵查,為的是什麼?還不是聽起來爽歪歪的「司法英雄」的歡呼聲。

 納稅人我就是質疑你的法律素養與辦案心態,不會賞你「司法英雄」桂冠,你還看什麼看?

 陳瑞仁,你現在眼中所看到的是媒體加諸的吹捧褒揚,還把你過去的「功蹟」挖出來一一聞香,不知道你在享用媒體吹捧滋味的時候,是否捫心自問過去幹過什麼「好事」?

 你過去偵辦林肯大郡案,一口氣起訴包括建商及台北縣政府農業局、工務局官員等18名被告,一時間又在媒體上風風光光的大出風頭。結果呢,法院判決結果,多數官員無罪,他們在官司奔波期間備受社會歧視的眼光,雖然後來申請冤獄賠償獲准,也無法弭補其與家人所承受之毀譽。你這個「司法英雄」沒有審慎調查、濫行起訴,消費了28名死者、還讓國家替你買單,結果你薪水照領、檢察官照幹,毫無愧疚,晚上睡的好嗎?

 你還偵辦過汐止東科大火案(2001年),起訴了台北縣消防局大隊長、汐止分隊長等六人,當時在媒體上又是風光的不得了。結果呢,今年八月本案又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你整天陶醉在媒體的吹捧讚嘆中,有沒有去看看判決主文,看看你曾經幹過什麼「好事」?

 也沒什麼啦,你只不過把證人耳聞之事項證人的判斷當成鐵一般的證據起訴而已啦,連法律學生都知道「傳聞」與「證人臆測」的證據能力,只有你這位「司法英雄」眼光獨到、與眾不同。在國務費案中,你又把街頭巷議、三姑六婆、以及未訊問本人的傳真當成鐵一般的證據,可見你永遠只記得觀眾的歡呼、媒體的讚譽,卻看不到自己總是犯相同的毛病。

 剛剛說你的證據法則還算小毛病,從最高法院的判決主文中還發現,你有踐踏被告人權的好習慣,還有偵查過程不可見人的壞毛病。

 東科大火案中,許文杰因「顱內動脈瘤破裂、蜘蛛膜下出血」經開顱手術,有馬偕醫院診斷書記載許文杰「目前仍判斷力不良,記憶減退」。而許文杰之選任辯護人迭次指稱許文杰於台北縣調查站及偵查中,在記憶不正常狀態下所為陳述。花錦智之選任辯護人於原審具狀稱花錦智於台北縣調查站及偵查時所為供述無證據能力,應予排除等語,並聲請勘驗花錦智於九十年六月八日在台北縣調查站偵訊過程之錄音帶及錄影帶。這些被告的「偵訊過程疑雲」,造成原判決有理由不備之違法,因而發回更審。本次國務費案中,你又依慣例,無視被告身體的狀況,真是毫無人性。

 還有你的偵訊過程今天也遭到律師揭發,你偵辦羅姓立委涉及十二件案件,至今只有兩件判有罪,還都上訴到最高法院中。「律師們拷貝包括檢察官、調查員的偵訊錄影帶,將錄音全部翻成文字,赫然發現連檢察官都在指導作筆錄,筆錄上所載與被訊問人之答話竟然南轅北轍」 ,你在享用「司法英雄」封誥時,看看你自己不堪的紀錄,還有臉繼續享用嗎?

 你這種辦案品質,包含司法逾越分際、違反證據法則、不實記錄被訊問人言詞,納稅人我非常質疑你是否適任檢察官?

 許永欽把已被公開的資訊當成內線交易,起訴了趙建銘,遠比當初政客與爛媒爆料的範圍還小,泛藍猶不滿足,大罵許永欽是個「狗官」。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我不會罵你「狗官」,因為我認為:你的偵察品質、法律素養與職業道德,可能比被罵狗官的許永欽還不如!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納稅人我就是在批評你,你領了我的民脂民膏、血汗賺來的納稅錢,竟然搞出這麼多烏龍案,還好意思享用「司法英雄」的美譽,著實讓我有花錢又反胃的感覺。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搞好你腦袋的邏輯在來這裡看,所謂人怕出名豬怕肥,有人一出名就不斷膨風,愈扯愈離譜。

 陳瑞仁說:「我雖是深綠,但離開投票所的布幔,心中就沒有顏色。」

 不管是檢察官、民調機構、賣春捲的、賣淫的,任何行業的國民都可以有政治顏色,這並不是什麼可恥之事。可恥的是,因為顏色而「泯滅職業道德」,像民調機構蓄意從事不實調查或曲解調查結果;又像是賣春捲的碰到政敵故意使用黑心食材;像賣淫的碰到政治對頭人故意傳染媒毒;又像是檢察官碰到不對盤的人物,或接手炙手可熱的大案子,蓄意扭曲事實、濫行起訴,應該譴責的是這些行為本身,而不是心中有顏色。

 是故,你刻意跳出來強調自己是深綠,不但非常可笑,而且擺明了此地無銀三百兩。

 再說,你講的話本身已是矛盾,現在你不在投開票所布幔內,想必心中無顏色,何以特別聲明自己是深綠?足見,政治憎愛的顏色,常在你心。

 陳瑞仁說:「台灣人拚了三五○年,選出來的總統,結果是……」。

 別忘了,總統是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不是你這種靠考試成績進入司法機構,絲毫沒有民意檢驗基礎的檢察官可以比擬,你講這句話的意思是什麼?經過幾百萬人民遴選的眼光,不如你陳瑞仁的褒貶嗎?

 況且,被起訴並不代表有罪確定,尤其是被你陳瑞仁起訴而獲判無罪的例子,更是不勝枚舉,你還真有臉皮批評啊?家中有沒有鏡子?

 無罪推定更是連販夫走卒都知道的法律常識,麻煩你依法起訴後,就別再逞口舌之能。

 陳瑞仁說:「有『揮淚斬馬謖』的感觸」。

 請問是誰斬了馬謖?是他的統帥諸葛亮,你陳瑞仁今天起訴了總統夫人,就妄想自己成了總統的統帥嗎?臉皮薄一點行嗎?

 還有,諸葛亮身兼觸犯軍法的偵查、判刑職權,你陳瑞仁依法尚無「判決權」,肖想斬了總統,下輩子再說吧。

 陳瑞仁:「在這黑暗時刻,我們更加懷念光明磊落之人。陳定南部長在生前有不少人討厭他,但我相信,在他死後,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喜歡他。」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光明磊落你有沾到邊嗎?

 你不但莫名奇妙自稱是深綠,還稱在台大讀書時,就是警總老是盯著的學生,大力秀出你與陳菊、郭雨新等人合照,又說司法官口試時,因為恩師錢國成、馬漢寶的關係,幸運過關。

 這些說法剛好互相矛盾,錯謬百出!

 自稱黨外資歷比阿扁還資深的人,但是,在台灣的黨外運動史上,卻見不到你的足跡,只見到四處都是你與黨外人士的合照,莫非,你跟馬英九一樣?

 我這樣質疑不是無所本的,你除了秀出與黨外人士的合照之外,從來沒有聽說過當年的黨外活動有你的活動紀錄,不但如此,你還自誇因為恩師錢國成、漢寶的因素,免於像林永頌等因參與黨外而遭剔除。

 錢國成是個什麼腳色?他主張319槍擊案並不需要新事證,即可持續調查,因而痛批南檢偵結319案的中國國民黨舊有勢力,根據聯合報(1972.7.11):「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了現任台灣高等法院院長錢國成、改任最高法院院長」,當年台灣的司法機構首長最高法院院長的任免調動權,被操在一個政黨的手裡,而且能在報紙上公然報導,足見錢國成如何在蔣父子的國民黨下享受權柄。而對於你這位自稱「在台大讀書時,就是警總老是盯著學生之一」的人,竟然給予通融,沒有刷掉你,難怪我質疑你當年是「尿北啊」。

 猶有甚者,連高中時代「操行成績104分」都拿出來展示,那個黨國意識伸入校園的年代,能拿到操行成績八、九十分已經偷笑了,你還可以拿滿分,請問你對當時的黨國有何特殊貢獻?光是參加儀樂隊加分也不可能滿分吧,是不是做了什麼「好事」讓教官大為激賞?莫非,你從高中時期就深諳「踩著別人的血跡往上爬」的精神?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光明磊落你有沾到邊嗎?

 駐外工作人員的細節,本非司法干預的範疇,為了釐清糾纏不清的發票疑雲,總統親自向你說明,依情依理依法依人格,你都有保密的義務,不料,李慶華竟然能夠得到偵查中的情資,據此在媒體上公然放送。

 事後,你這個查黑檢察官竟然與李慧芬互相推諉,你說是李慧芬主動提出,李說是你提示的。老天!駐外工作人員的身家安全,當成「踩著別人的血跡往上爬」的墊腳石,城隍爺與陳定南英魂是會看到的。

 接著,你竟然在公開起訴書中,表面隱去「甲君」姓名,卻呼應媒體已然報導的傳真否認等資料,足以讓人勾稽得知「甲君即是○○○」,這與公佈姓名何異?不論「甲君」是否真正的情資人員,你這一手足以讓其陷入險境,你的居心不可謂不惡毒,舉頭三尺有神明,當心禍延子孫!

 接著,你竟然在公開起訴書中,詳列當事人的身分證字號、住所等個人資料,處處顯露,你對訴訟當事人的惡意。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陳定南的英魂正在看你!
2006-11-07 22:54:45
版主回應
這樣的內容..我想適合讀者投書..
況且..我們大家都是納稅人..
如果養出這樣的檢察官..我們會很不甘願..
當領導者沒有辦法將台灣帶向一個更好的境界..
又沒有辦法給百姓一個很好的生活..
但又如何要我們甘願養這樣的人呢??
2006-11-09 04:59:38
kissmenana
我想~~我們就以客觀事實來看吧~~
有罪無罪..自有司法處理~~
<雖然我對司法..不能說極有信心>
如果對陳檢察官有任何的評論..
您可以投書至報社~~
不過~~還是謝謝您的指教..
畢竟~~總統身為一國之尊..
本來就應以較高的道德標準來檢驗..
而非以較低的標準來處理..^^”
很多事情無風不起浪..不會是空穴來風的..:D
套句老話:讓上帝的歸上帝..讓凱撒的歸凱撒..
那麼~~就讓時間和社會去做公斷吧..
2006-11-09 04:55:5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