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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0 11:54:50| 人氣4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眼看穿罩門 性侵辣妹案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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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

一件「破」胸罩還清白,男子性侵害改判無罪!為了證明胸罩是誰的?自稱被性侵害的檳榔辣妹當庭試穿,結果胸前太雄偉,扣案胸罩根本「罩不住」,老舊、有肩帶的款式與案發當天穿比基尼賣檳榔的辣妹「形象」不符,由於審判的是女法官,對「內在美」瞭如指掌,當場戳破檳榔西施的謊言,一副胸罩,救了吳姓男子,免吃牢飯之苦。

吳姓男子今年三月,因性侵害檳榔西施,被宜蘭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八年。由於案發後,警方在吳姓男子的住處,搜到胸罩及柴刀。吳姓男子表示,胸罩是繼母的。檳榔西施卻一口咬定,胸罩是她的。因為扣案的胸罩,罩杯較小,內墊較厚,辣妹開庭當天穿的胸罩,內墊較薄,所以無法用肉眼辨識,為了慎重,證明胸罩到底是誰的,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當庭要求辣妹試穿,結果一穿上,就難逃女法官的「法」眼,扣案的胸罩,根本罩不住辣妹豐滿的胸部。

法官指出,檳榔西施者為了吸引男顧客,外表穿著很講究,但扣案的胸罩不僅外觀老舊,款式也很「復古」,這位辣妹曾表示,平常穿的胸罩都是華歌爾、曼黛瑪蓮、黛安芬等知名品牌,而當天穿的是思薇爾,但扣案的胸罩,品牌不明,大概是菜市場的「雜牌」,與辣妹的「品味」大有出入﹔此外,辣妹坦承,案發當天,是穿比基尼在賣檳榔。辣妹賣檳榔,自然很注意內衣與外衣的搭配,既然穿比基尼,胸罩應該是無肩帶或是透明肩帶,否則胸罩肩帶外露,外觀上非常不雅,因此辣妹的說辭,顯然不可採。

至於辣妹描述吳姓男子做案的刀子,尺寸、外觀也和扣案的柴刀不符,被性侵害之後,卻不快速逃離現場,或打電話求救,卻留在檳榔攤繼續賣檳榔,讓吳姓男子多次往返檳榔攤犯案,被性侵害後,拖了一個月才報案,有違常態。

合議庭認為,原審採信被害者片面有瑕疵及聽被害者轉述的兩名證人的證詞,認定事實及用的法律均有錯誤,因此改判吳姓男子無罪。

台長: joy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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