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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5 09:20:00| 人氣1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蘭陽學院連續縱火案 三學生被訴 講師涉鼓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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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來源:電子報 >>

宜蘭縣蘭陽技術學院建築科蘇姓等三名學生,從九十一年六月至去年四月間,連續六次對該科教師的自用轎車及辦公室等處縱火一案,宜蘭地檢署已經偵結,依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王姓講師因涉知情及鼓勵犯行,也一併起訴。

 廿一歲的蘇姓和陳姓、廿三歲的馮姓被告,案發當時均為蘭陽技術學院專科部六年級學生;王姓被告則為該校講師(去年五月離職)。

 蘭陽技術學院建築科辦公室及教師停在家門前的轎車,從九十一年六月起先後遭人縱火,由於案發地點分別在頭城、五結等地,原以為是個案。

 直到去年四月間,一名陳姓教師停在宜蘭市住處的轎車又被縱火,才令校方和警方感到事有蹊蹺。

 再加上有人在網站以「審判者」之名公布犯案手法,引起警方高度重視,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追查。

 經過濾清查全科三百多名學生,發現蘇姓、馮姓及陳姓三人涉嫌重大,他們原都否認,警方再從網路留言的錯別字比對學生打字及書寫文章的內容,發現蘇姓學生有同樣錯別字,才突破心防。

 檢警調查,三學生作案時,有時一起行動,有時兩人一組,共犯下六起縱火案,被害人包括一名主任和三名教師,有的是住處圍牆遭殃,有的是轎車或辦公桌、電腦主機和文件書本被燒燬。

 後來又查出,蘇姓學生因常聽王姓講師批評科內一些缺失及教師而心生不滿,才與馮姓、陳姓學生用汽油縱火,王姓講師還稱讚他們的犯行是「蝙蝠俠式的正義行為」、「下次要小心點」等語予以影響及鼓勵。

 王姓講師否認犯行,辯稱是火災發生後才知情,也曾勸導蘇姓等學生任何事都要透過正常程序來表達,蝙蝠俠式的正義不是真正的勇敢,小心觸及法律會後悔,但檢察官未採信,認為是卸責之詞,將他連同三名學生一併起訴。


台長: joy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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