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9-06-20 23:29:12| 人氣13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332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再三十三天
我會遺忘妳
一個月多的時間 很足夠了

記得嗎
三十三天那天 是我們分手滿一年哦
還是很深刻
對於妳 我不甘心放手

但是不得不放手
因為你不在愛我了
妳的目光不在停留在我身上了


我想改變
因為這麼糟的我 如果我是你 才懶得理我自己


如果我回到國三那時候的我
妳是不是 就會在一次對我動心







還是一樣很傻很白痴
這種想法 告訴自己不能在這樣
還是忍不住

抱歉 我還是很愛妳

台長: r噴
人氣(132)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我要回應 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 登入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