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亮光只是輔助的材料,不能取代自己有問題向神、傳道人及肢體的求助與求救,也不能取代教會生活(教會的崇拜等聚會及與肢體互相的禱告扶持),更不能取代自己每天讀經禱告與神親近的時間。●●
腓 3: 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太 10:28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伯他。
人的本能都是會保護自己,所以自然也會趨吉避兇,可是為什麼人不要最大的「大大吉」,卻要糞土般的「小小吉」;人也不要努力拼命避「大大兇」,卻為了避「小小兇」弄得七莗八素;就連很多基督徒也是如此,豈不怪哉?
「大大吉」,就是成為創造及主宰宇宙萬物的真神的兒女,得著祂大能的保護與引導,也得著祂的愛。
「大大兇」,就是創造及主宰宇宙萬物的真神違背祂的「自然律」及「生活律」,走向靈魂滅亡的末日審判。
有人會說,這「大大吉」及「大大兇」都不是「立即」會得到或遇到的,這實在是邏輯上的一個極大的錯謬;所有的「意外」,不管好或壞,對還沒有遇到的人,都不是「立即」的,但對於遇到的人,都是「立即」的;問題是,你能掌管或確定「意外」絕對不會「立即來到」嗎?如果你不能,那就得承認這看來可能不是「立即」的,隨時都可能在下秒鐘成為「立即」的。
既然神是創造及主宰宇宙萬物的真神,那麼所有一切從祂來看,都是「立即」的;你現在「立即」有的,下一刻可能「立即」沒有,你現在「立即」沒有的,下一刻可能「立即」有。「立不立即」既不操之在我,「有沒有」也不操之在我,所以我的努力與目標都是憑「我感覺」,而不是憑「我掌管」,那有啥用呢?
「趨吉避兇」要憑「最大及最終的掌管」,而不是沒有掌管能力的「感覺」,這才是真正能「得福避禍」的「趨吉避兇」之道。
耶穌更大 靈命日糧 - 2003年8月20日
路 11:14 耶穌趕出一個叫人啞巴的鬼﹐鬼出去了﹐啞巴就說出話來;眾人都希奇。
路 11:15 內中卻有人說:「他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
路 11:16 又有人試探耶穌﹐向他求從天上來的神蹟。
路 11:17 他曉得他們的意念﹐便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紛爭﹐就成為荒場;凡一家自相紛爭﹐就必敗落。
路 11:18 若撒但自相紛爭﹐他的國怎能站得住呢?因為你們說我是靠著別西卜趕鬼。
路 11:19 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這樣﹐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
路 11:20 我若靠著 神的能力趕鬼﹐這就是 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路 11:21 壯士披掛整齊﹐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無事;
路 11:22 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就奪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兵器﹐又分了他的贓。
路 11:23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金句: 「那在你們裏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翰一書4章4節)
東南亞的華人社團和中國的一些鄉村會在鬼月有一系列活動,人們相信,死者的靈魂在節日期間會回到人間游蕩。因此,為了取悅這些鬼魂,人們就燒香、燒紙錢、備酒菜、在街頭表演。
我生長在新加坡,大人從小就教我要畏懼這些鬼魂。有一年,我在鬼月時發高燒,有人就說我一定犯了什麼沖,冒犯了這些鬼魂。
現在我讀聖經知道,耶穌的能力勝過撒但在世上的邪靈和他的魔鬼,我也已經從以前的懼怕中得到了釋放。因為我已經信了基督,接受祂作我的救主,我知道再也不用靠自己去安撫邪靈,去與它們爭戰。
耶穌趕出鬼(路加福音11章14-23節),表明祂的能力勝過邪靈的權勢。祂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又從墳墓里復活,就戰勝了撒但,判定了撒但滅亡的命運:
西 2:15 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
啟 20:10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聖經向跟隨基督的人保證:「那在你們裏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翰一書4章4節)
我們無需懼怕魔鬼和邪靈,因我們的主耶穌更大! Albert Lee
雖然這世界滿了魔鬼,
威脅著要將我們毀滅,
我們不恐懼,因神已命定,
借著我們,真理終將得勝。Luther
撒但的能力無法和耶穌的能力相比。
(本文獲蒙真理文化基金會同意引用《靈命日糧》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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