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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4 13:42:38| 人氣7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25分之1 秒(小說試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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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這是我儘量剔除一直為人詬病「文白夾雜」缺點的第一人稱科幻題材小說試筆之作,參加二OO四國科會暨交大主辦(首獎新台幣十五萬元)限定字數一千五~三千的「第四屆倪匡科幻獎」,進入複審第二輪(以本屆近八百篇稿件,能通過初審進入複審一、二輪的比例約莫6﹪,單就此點而言,尚可堪慰),可在決審前就被刷下來了,日昨公佈拙作淘汰理由為:「細膩精準的作品,只是在故事性和結局部分,與十六篇決選作品相較略為遜色,只好割愛。」如此理由,換個角度看,何嘗不是一種肯定?小說閱讀資歷淺薄如我者,這樣的成績,於願足矣!可終歸還是火候不夠。如今事過境遷,貼上來,給諸位瞧著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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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攝影,尤其是黑白影像帶給人的視覺張力。總覺得照片中的人物肖像被複製的不只是影像本身,而是連靈魂與生命也一起被複製了過去,存活在另一個與我們平行的時空當中。「黑白照片」讓被複製的生命在我們眼前看起來是靜止的、是死寂的。而我卻隱約地知道,這完全是一種錯覺,照片其實是活生生的。

尤其是刑案裏拍照存檔的受害者,我總覺得他們的影像,在另一個平行世界中不斷地受著照片中表情扭曲的永恆苦痛。因此我相信民間傳說裏,自殺者會不斷重複自殺過程的痛苦經歷,直到他們的靈魂獲得救贖為止。

攝影與電影都是玩弄光影的藝術。前者是靜態的影像成功地被拷貝在紙上,後者則是成功地讓連續的影像在人們心中「活」過來。由傳統的影片膠卷上,我們瞭解電影螢幕上的各種動像其實是利用人眼的視覺暫留特性,將片段的分格連貫起來而已。如果說照片是靜態的影像在平面的紙上成功地被拷貝,那麼電影就是將這個活生生的世界在人們的心裏被成功地複製出來。

後來我開始沉迷於拍攝黑白的八釐米影片,因為我漸漸地受不了在觀看黑白照片時那種「活出來」的張力,於是我想真的讓影像動起來。

在不斷地有實驗性質的影片創作之後,我的作品受到了不少學院派藝術人士的好評。也就在逐漸獲得肯定的同時,我又開始懷疑影片其實並沒有真的在動,總覺得影片其實是死的,照片才是活的。因為不論我怎麼待在漆黑的放影室裏觀看我所拍攝的影片,我就怎麼無法感受到影片的生命。但照片卻不同,我在明亮的臥室或大廳中觀看,只要一眼,便可以感受到影像中生命所散發的張力。喔!對了,我想影片與照片恰恰相反:影片在光亮中拍攝、在暗房中沖洗,也在黑暗中觀看;而照片則是在光亮中拍攝、在暗房裏沖洗,卻回到光亮中觀看……。

照片與影片一定有一個是騙子。

照片由光亮,經過黑暗的洗禮再回到光亮中,這才是真的回歸生命;影片由光亮沉淪到暗房裏沖洗,卻留在黑暗中甦醒、播放……,這其實還是死的,只是欺瞞人們的眼睛而已。

在領悟了影片與照片在光明與黑暗上的本質之後,我於是開始思考一連串的另類實驗性創作。想運用各種的剪接手法,試著找出電影的生命。於是我每天留在不見天日的沖洗暗房與幽暗的影片播放室為影片找回生命,卻完全忘了光明與黑暗這兩種對立早已是造物者對生命本質的一種設定。

早期的默片讓人覺得影片中的時間較快,是因為其中的人物動作很快。這是由於當時的科技讓默片以每秒16格的靜態影像在人們的心中動了起來。後來人們發現,人眼的視覺暫留極限是可以看見短暫到1/24秒的影像。於是就縮短每格影片的時間,讓電影片以每秒24格放。如此,人物的動作在觀片者的心中就更自然順暢了。

我終究還是回到原點,愚笨地想利用調整影片每秒播放的格數來找出影片的生命力。在一開始,我用默片的每秒16格拍了部短片,描述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眼中的世界。她的幻覺世界我用正常的每秒24格表現,而她眼中的一般現實世界,則以每秒16格的手法呈影,這樣就凸顯出精神分裂症患者自以為是的幻相是她眼中的實相,現實世界卻是她的幻相。

結果這部電影大受好評。我因此耽溺於不同播放速率的影片創作當中。甚至用上千張不連續的單格影片接起來連續播放……,但卻看不見任何具體的影像,只有一片矇矓在螢幕上跳動而已。

由於變換播放速率並沒有為我帶來太大的創作進展,於是我再度回到正常的影片創作。或許是我對追求影片原始生命的執著,我的創作一直受到極高的評價。

就在我的聲望如日中天之際,我的一部影片卻讓許多看過片子的人出現了不正常的自殺行為,統計數字一再地證明它會造成自殺,而且都是割喉,一如從前日本武士切腹般榮耀,割喉的自殺潮因為這部影片而延燒。我的影片之所以沒有被禁播,也就是因為整部影片中沒有任何一秒的割喉畫面出現,因此雖然有許多人控訴這部影片,卻也都因為這點理由,而被相信自殺潮與我的影片無關。

還有,參與本片拍攝與後製剪接的工作人員也都安然無恙,沒有一個人自殺,更沒有人自己割喉。不過,我的工作人員因為有片場的迷信,在這一連串的自殺疑雲之後,都拒絕從頭到尾觀看一次此片。只有我,只有我例外。我堅持要從頭到尾看一次這部片子(而後來我也真的看了不只一次),因為我相信自己終於找到了影片真正的生命。還記得以前在迷戀黑白照片的時候,那種影像所散發出的莫名張力,真的曾經讓我產生過自殺的衝動,因此現在我近乎病態地擁護我的這部影片,認為我成功了,認為我真的找到了在黑暗中播放的影片也有生命!


醒來,已經不知道過了多久。只覺得頸部隱隱作痛。我的律師坐在我的床邊宣讀我的權利。只要我一康復,就會被帶往監獄等著受審,原因是我的影片造成了包括我自己在內超過兩千人的自殺成功個案,以及超過五千人的自殺獲救案例。

我不知道自己為何也會自殺,也不覺得這種奇怪行徑與我的影片有任何關聯。

我的律師見我逐漸好轉,情緒也較穩定了,在一天下午讓一位調查員來見我。調查員在問了我一些關於影片播放速率與剪接上的專業問題之後面色凝重地走了。他其實相當瞭解這些專業細節,過來問我只是要確定我的罪狀而已。我的律師後來還請了位催眠師為我做催眠暗示治療,深怕我像其他自殺獲救的個案一樣再次自行割喉。

電影與其說是動態影像的存取,倒不如說是動態心像的複製,電影本身並沒有忠實地記錄連續的影像本身,但卻讓靜態影像在觀片者的心中動了起來,人們以為影像在動,其實是人眼視覺暫留的錯覺,然後再形成人們心中的……,一種幻覺吧!

在法庭上我被指控用間接的手法以影片殺人。經過他們的專業鑑定,發現整部片子是以 1/23秒拍攝,再以正常的1/24秒播放,於是就產生了有1/25秒的影格長度,再加上……

這時室內倏地暗了下來…,法庭左牆的投影螢幕上出現了一幀被割喉的照片。現場一片譁然。控方律師趕緊安撫大眾,說這是幀靜態的照片,不會對大家造成影響,請大家放心……。

這是在調查期間,鑑識小組將整卷影片膠卷攤在明亮的燈箱上做檢視時所發現的輝煌成果。他們發現整卷影片會不時地重複出現這幀照片,它被刻意(控方的說法)安插在影片的影格中,在1/25秒的影格長度下,以人眼暫留影像所覺察不到的方式不斷對觀片者洗腦,因而造成了觀者潛意識中不自覺的心理壓力,導致了割喉潮……

接下來的控訴我已聽不見了,但螢幕上的這幀照片確實是我的最愛。它散發著一種美麗凋隕的無奈。照片中的死者很美,整幅構圖也不那麼地令人不悅,反而能得到一種平靜,靜到讓「死亡」復活。這就是我一再堅持黑白照片「活」著的原因。鑑識小組的結論是錯的,並不是什麼心理壓力所致,而是這幀照片所散發的另一種生命力使然,它讓人們的潛意識覺悟到,照片中的女子才真正表現出生命。

果然,生命只有在光亮中才得顯它的榮耀,如果整卷影片沒有被攤在明亮的燈箱上一一做檢視,這項秘密也許永遠不會被發現。我「不記得」自己是否曾將那幀照片「刻意」安插在影片中?但我卻找到了我要的答案:電影由光中經過黑暗又在黑暗中甦醒,終究還是死的;只有由光明迭經黑暗的洗禮再重回光明的照片,才真的有生命。

(200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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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拙作版權所有,難得堅持,請原諒我的敝帚自珍^^||。】

末附「第四屆倪匡科幻獎暨2004國科會科普獎」網址:

http://sf.nctu.edu.tw/award/index/

衷心期盼能者快快動筆,且有以教我。

台長: Ja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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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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