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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3 16:06:29| 人氣1,63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論狐妻與傳統社會的融合─由報恩、治家等方面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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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狐,自古以來就被蒙上一層神祕的面紗。自魏晉志怪、唐傳奇到宋明小說,都不乏與狐精相關的故事。但多數卻描寫狐精調皮、令人厭惡的一面。[1]

  清蒲松齡著《聊齋誌異》一書,當中有許多篇章描寫「異類婚戀」,而這類故事也是中國傳統小說書寫類型之大宗。其中,描寫人狐相戀的故事,多達三十八篇。在《聊齋誌異》裡呈現的狐精,比起前代的小說,更多了些不同的形象。在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曾經提到:

  《聊齋誌異》獨於詳盡之外,示以平常,使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親, 忘為異類。[2]

  《聊齋誌異》有別於宋明時期對於狐精的負面印象,將狐精賦予人性化的形象,蒲松齡在書中細膩的描繪出狐精的萬種風情,例如<嬰寧>中流露燦爛笑容、純真自然的嬰寧;<小梅>中,善於持家、有情有義的狐女小梅等等。

  在這麼多的人狐戀故事中,這次選擇以當中的狐妻故事做為主題。由於一些篇章並無明顯提及狐仙和男子有無成親,因此,所謂「狐妻」在本篇論文的界定,筆者除以具有狐狸血統、有明確提及二人成親行為者,另包含和男主角能長相廝守,或是被男子視為妻子的狐女為主,當然也包含「妾」的角色。

  例如:<紅玉>一篇,紅玉與馮生雖無夫妻之名,卻有夫妻之實。因此,在這篇論文裡,筆者亦將此篇列為狐妻故事之一。

  《聊齋誌異》裡,賦予狐精更加人性化的型態,作者往往會將他們加入了中國傳統社會的價值觀念,諸如報恩、持家,以及傳統禮教的規範等等。而在這些狐妻故事中,如何呈現他們與傳統價值的融合?本篇論文首先先就《聊齋》中狐妻故事與傳統價值觀念融合的原因略作說明,接著將針對於狐妻在報恩以及治家、行為表現三大方面,說明狐妻與中國傳統社會價值觀的結合。

  在報恩的部份,本文以<小翠>及<小梅>兩篇故事為例,說明狐妻在報恩這個傳統社會中的觀念之中,所包含的「孝」、「義」兩大成分;在治家的部份,本文以<小梅>、<辛十四娘>等篇加以說明。最後是關於狐妻在行為方面上的表現,筆者以<青鳳>、<辛十四娘>等篇略述己見。

二、狐妻與傳統社會

(一)狐妻與傳統價值觀結合原因

隨著文化的發展,理想中的中國妻子已有一套規範和標準。[3]從六朝重視門第的社會觀念開始,「門當戶對」的觀念就一直深耕柢固在傳統婚姻文化當中。然狐妻變形為人之後,雖然外表與人無異,但對於整個家族而言,狐妻往往是與人難以匹配的異類,難免遭人猜忌。

劉雪真在《傳統小說中狐妻故事之研究》一文中,對此原因亦做了一些解釋:

狐以其異類而居於人寰,難免遭人疑忌,何況是成為人類的眷屬,所以為了 要掃除人類對她們懷疑的因子,她們對於人類社會的道德禮法規範的遵守,比一般人要嚴謹,使她們自己更具人的性質而為人所接納。[4]

論者所提出的解釋,大抵可以做為大部分狐女融合人類社會的方式之一。筆者認為,狐妻之所以對於人類禮法規範有如此嚴謹的自我要求,除了為避免人類疑忌之外,有部分原因可能是狐妻發自內心而起。狐妻之所以接近人類,並與人間男子成婚,一方面是雙方有情,另一方面也可能具有其他目的,如<小翠>裡,狐女小翠為報恩而與王家痴兒元豐成親。儘管如此,在兩人相處過程中,難免產生情愫,在「情」的基礎上,大部分的狐妻們都會以作為丈夫的賢婦為目標,於是自發性的要求遵守人間的道德規範。

而也有一部分是狐女自身的家教觀念而來。如<青鳳>,黑狐叔父胡義山對姪女青鳳的家教要求甚嚴。一次,耿去病掩入門扉,想見青鳳,青鳳曰:「吾叔閨訓嚴謹,不敢奉命」等等。至於狐女自身家教觀念由何而來,筆者認為可能與作者所描繪之角色形象有關,在此暫不細論。

(二)狐妻與傳統社會結合意義

  若以蒲松齡創作角度觀之,則筆者認為在蒲松齡筆下的狐妻,之所以恪守人類社會道德的規範,可能反映出蒲松齡內心對於理想女性的要求。雖然在蒲松齡筆下,亦不乏情感奔放,無邪自然的狐妻形象,如卷二的<嬰寧>及卷五的<小翠>,然她們在純真的表現之下,其實內心卻有深沉的情感。[5]這或者是蒲松齡所嚮往的女性行誼。

  然蒲松齡並不是一味的支持傳統禮教,在蒲松齡筆下,常見自由婚戀的形象,在一些篇章中,蒲松齡亦適時的反映出他的想法及觀念。而在蒲松齡筆下的狐妻故事,常見溫婉勤快又能幹的狐妻形象。例如:卷四<辛十四娘>,十四娘勤儉持家的特質、同卷<青梅>裡,勤奮努力,織布養家的青梅。而反映在現實之中,蒲松齡的妻子個性也是溫婉又勤快能幹,這些狐女持家孝順的形象,可能也反映於現實生活中蒲松齡妻子的行為,受其妻子形象影響所致。[6]同時也反映出當時對於中國女性普遍的價值觀念。

三、狐妻與人類傳統社會融合實例

(一)孝與義的表現──報恩方面

  「報恩」,是中國社會的一種觀念與行為。[7]一般而言,往往會受到輿論的肯定與鼓勵。而在《聊齋誌異》中的狐妻報恩故事,多少亦和「孝」、「義」有密切的關係。

  以<小翠>為例:

  (小翠)謂公子曰:「實與君言:我非人也。以母遭雷霆之劫,深受而翁庇 翼,又以我兩人有五年夙分,故以我來報曩恩、了宿願耳。」[8]

  小翠的母親因受王太常幫助,而躲過雷霆之災,故遣其女變形為小翠,爲母報恩,嫁給王太常家中痴兒元豐。小翠之所以被當作母親的報恩工具,一方面就是因為元豐:

  生一子元豐,絕癡,十六歲不能知牝牡,因而鄉黨無與為婚,王憂之。[9]

  或許小翠的母親不忍恩人之子受到如此境遇,更擔心恩人其後將無子孫承繼香火,於是借此機會,將女兒許配為元豐。再加上小翠本身與元豐將有五年夙分,使小翠母更加放心將小翠許配給元豐,希望藉著小翠的力量,能夠使元豐恢復正常,並且替元豐安排終身大事,以了卻翠母的心頭大願。而小翠基於盡孝,亦隨母前往報恩,絲毫不顯怨言。因為小翠了解,這麼做也是爲了一償母親的宿願,故到了王家,透過了遊戲等等方式,使元豐恢復正常。

  由於王太常夫婦不解小翠真正用意,不時產生「責女」的段落。最嚴重的一次,王太常甚至激動到拿著斧頭砍門。但儘管如此,小翠仍保持一貫的坦然自若:
  
女已知之,闔扉任其詬厲。公怒,斧其門,女在內含笑而告:「翁無怒, 有新婦在,刀鋸斧鉞,婦自受之,必不令貽害雙親。翁若此,是欲殺婦以滅口耶?」[10]

  正因為小翠基於太常當年對其母的舉手之恩,以及與元豐的五年夙分,使得小翠對於太常夫婦的責難,往往一笑置之。爲了這份情義,小翠不斷的隱忍王家人對她的質疑與非議,不只爲王太常免去一場政治風暴,也為了王元豐開啟了他聰慧的孔竅,最後用特殊的方式使他去癡。小翠對王太常一家,不只是為了回報母親未了的恩情,同時更予以加倍的回饋。

  直到元豐恢復正常,宿緣將盡,而王太常又以小翠打破花瓶為由,怒責小翠,小翠才無奈離家。這點可以看出,小翠對王家及元豐是有情有義的,若非為母親報答當年的這份恩惠和元豐的五年夙緣,她何必要在王家忍受這些怨氣?她對王家的付出,早已超過了當初王太常幫助小翠母親渡過雷劫的恩惠。

  而在<小梅>一文中,王慕貞遇一老媼攔路為一死刑犯求救,王慕貞為一己善念而救之,事後知老媼為東山老狐幻化而成,因與死刑犯之父有一夕情緣,老媼不忍見其絕嗣,方攔路求救。為報王相助之恩,於是遣其女小梅先入王妻夢中,王妻臨終前託囑王慕貞娶其婢女小梅,小梅成為王家繼室,為母報恩。

  小梅靠著靈巧的理家手腕,在短時間內,將家務打理的井井有條。不僅如此,小梅在歸寧之前,亦預知王慕貞劫難,特以告知化解方法。雖然最後王慕貞未能躲過劫難,暴病而卒。夫妻之情雖短暫,但是小梅卻盡己全力保全慕貞之子,以為王家留下後代。在王慕貞死後,族人搶奪家產之時,小梅亦出面一一處理:

女顏色慘變,便喚從來僕役,關門下鑰。眾欲抗拒,而手中若痿。女令一一收縛,繫諸廊數柱。[11]

  小梅遇到強悍的族人,亦無懼色,因為她深知自己負有一份責任──重整王家,保留子嗣的責任。即使最後,小梅還是未能留下,但至少她將王家的一切都打理好,對自己、對母親也都有了交代,於是小梅把孩子交給了黃太僕後,可以心無罣礙的離開。

與<小翠>相同的是,二者皆為母報恩,同時兼有「孝」的成分,從這點也可以看出,此時期的狐妻故事,不只是更加人性化的表現,同時也更深一層進入人類社會的倫理觀念了。

  除此之外,狐妻在報恩過程當中,並非是短暫的報完恩後,隨即離去如此而已。她們雖然是為母盡孝、報恩,但在融入恩主家庭,與他們相處的過程中,也與他們產生了深厚的感情。從<小翠>和<小梅>即可看出,小翠和小梅雖皆為母報恩,但是在與男主角相處的過程當中,自然而然的也產生了情愫,由是,更加深了她們報恩的動力,一方面是為了了卻母親的心願,另一方面則是為了她們的所愛無怨地付出。<小翠>中,小翠任憑王太常夫婦的責難,始終坦然視之,但若元豐受到責打,則「始色變,屈膝乞宥」[12]。若非有情,怎會如此反應?小梅為維護王家產業,費了許多力氣,就是為了王家保留後嗣、家業,若非深厚的情感,這麼盡力、無怨的努力,是很難做到的。

  所謂「受人點滴之恩,必當湧泉以報」,雖然當時只是舉手之勞,幫了狐精大忙,但是她們或其下一代卻回報的更多,並與他們建立的良好的情感,這點是人類所需要加強的。

(二)勤儉與幹練之間──治家方面

  一般而言,傳統社會對於好妻子的普遍標準,就是要善於持家。惟有將家裡整理的有條不紊,才稱的上是一位賢妻,同時也足以讓人們所稱道。

  在卷九<小梅>裡,透過令人敬畏的獨特特質,以及靈活的治家能力,在很快的時間裡,為王家整理家業:

    女乃排撥喪務,一切井井。由是大小無敢懈者。[13]

以及:

即頑奴鈍婢,王素撻楚所不能化者,女一言無不樂於奉命。皆云:「並不 自知。實非畏之,但睹其貌,則心自柔,故不忍拂其意耳。」以此百廢具舉。數年中,田地連阡,倉廩萬石矣。[14]

  能夠有這樣獨特的氣質,或許是因為其狐仙的身分,亦或是她深知人性的心理,使得她能受王慕貞以及奴婢們的敬愛,再加上她有條理的治家方式,在短時間內,便使王家日益興盛。王慕貞未能避劫而卒,小梅攜兒認祖歸宗,亦展現了最佳的理家能力:

細審失物,登記名,親詣邑令,令拘無賴輩。……;不數日,田地馬牛,悉歸故主。[15]

  除了<小梅>的例子外,在<紅玉>中的狐女紅玉亦表現她精明能幹的一面:

  女笑曰:「今家道新創,非夙興夜寐不可。」乃剪莽擁篲,類男子操作。……。

出金治織具,租田數十畝,雇佣耕作。荷鑱誅茅,牽蘿補屋,日以為常。 里党聞婦賢,益樂資助之。約半年,人煙騰茂,類素封家。[16]

紅玉在馮生遇到劫難後,幫助馮生重整家園,透過勤勞的工作以及幹練的特質,將馮家打理的井井有條。

  在卷四<辛十四娘>中也可見到狐妻善於理家的一面:

  十四娘為人勤儉灑脫,日以紝織為事。時自歸寧,未嘗逾夜。又時出金帛做生計。日有贏餘,則投撲滿。[17]

十四娘持家的方式,不似小梅一樣靈巧,她所用的是中國傳統婦女最常見的美德──勤儉。十四娘所秉持的是腳踏實地、勤勉苦幹的精神,在一點一滴中,扎實的累積財富。十四娘不求速成,或許與她的個性有關,但一方面也顯露出當時社會,傳統婦女普遍的特質。她們不見得像小梅一般對於擁有很強的治家能力,但是「勤儉」這一點,卻是當時大部分女性所擁有的一項美德以及價值觀。

  同樣的一點,也可見於卷四<青梅>裡,青梅以刺繡織品換取生活費:

  入門,侍翁姑,曲折承順,尤過於生,而操作更勤,饜糠秕不為苦。由是家中無不愛重青梅。梅又以刺繡作業,售且速,賈人後門以購,唯恐弗得。得貲稍可御窮。[18]

青梅和辛十四娘相近的一點,皆具有勤儉持家的精神。青梅透過賣手工藝來維持家中生計,在治理家務上也有貢獻。

(三)行為方面

除了報恩、理家這些為傳統社會所肯定的行為觀念,在狐妻平日的行為舉止當中,也可看出她們深受傳統價值觀念的影響。

  如卷一<青鳳>,狐女青鳳家教甚嚴,在面對耿去病的示意,她的反應是「輒俯其首」,見生「駭而卻退,輒掩其扉」。[19]儘管對耿去病有情,但由於叔父胡義山對於家中禮教的規範,使得她無法大膽的追求所愛,只能靠著眼神等小動作表達情感。

  卷四<辛十四娘>,也可見其遵守禮教的一面:

    回首見生,羞縮不安。

又:

女覥然曰:「還以告知父母。」嫗曰:「我為汝作冰,有何舛謬?」女曰:「郡君之命,父母當不敢違。然如此草草,婢子即死,不敢奉命!」[20]

  由此段可看出十四娘對於婚姻之事,依舊不敢馬虎行事,雖然有鬼嫗做主,十四娘父母對於老嫗之言,亦不敢違背,但是婚姻可非兒戲,是不能草率收場的。這裡反映出了十四娘對於婚姻的觀念,以及凡事以親長為先的價值觀,同時也可看出十四娘的性格,在勤奮溫婉之餘,也有堅毅剛烈的一面。

  卷二<紅玉>,紅玉一開始即和馮生「夜夜往來,約半年許。」[21]後被馮父發現,斥責一番之後,毅然決定離開馮生,她的理由是:

    女流涕曰:「親庭罪責,良足愧辱!我二人緣分盡矣!」[22]

  紅玉開始雖突破禮教限制,與馮生歡好,但遭受到馮父斥責後,以內心羞愧為由,毅然離開馮生。筆者認為,這點可以說明,其實在紅玉內心對於道德感仍有相當程度的重視,畢竟這樣的行為在當時的社會是很難讓人接受的,而紅玉在面對馮生「含垢為好」的要求,亦堅決的加以拒絕,顯示紅玉對此仍有一定的堅持,從這裡也可以看出紅玉的個性極為果決。

  從這幾篇故事可看出,狐妻的行為深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多半與狐妻自身的家教有密切關係。青鳳與辛十四娘就是兩個很好的例子。她們並非有目的地學習人間禮法,而是在自身家庭當中,學習到了這些價值觀。透過這樣的描繪,讓狐精的人性更加的彰顯,也愈發濃厚了。

四、結論

經過了上述的分析之後,我們可以發現,狐仙故事到了蒲松齡筆下,呈現的是具有人性,與人間男女一般無二的性格樣貌與價值觀,如嬰寧的自然天性、小梅的精明能幹、蓮香的主動求愛等等。而狐妻角色中如此人性化的書寫,不僅使讀者益加感覺到狐仙的人性化的一面,同時也透過作者對於花妖狐鬼的描寫,將作者心中理想人物的形象表現出來。

大部分的狐妻故事的狐妻形象,也反映出現實社會中,女子所要擁有的形象,也形成了這些與傳統社會相契合的狐妻故事,而這些故事,並非只是一味的大力讚揚這些傳統觀念的優點,筆者認為,蒲松齡在這些狐妻故事中,所要傳達的,無非是對現實社會中的無奈以及反諷。狐尚且為了滴水之恩而加倍、無怨的付出、回報,而人往往為了一己之私,互相爭奪,短視近利。相較於狐妻所做的努力,甚至比一般人都要來的突出,筆者認為,這點或許是蒲松齡自己的感嘆吧!

最後,因為限於筆者筆力、選題方面及時間的侷促,所見亦未必臻於完善,使得在論述上有不甚完整之處,請多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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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唐人的狐狸精故事中,對狐精的描寫,只在狐精調皮行為上做文章;在宋明士人筆下,鄙視狐精的動機相當明朗,這是因為文人對狐精的描寫不只是動物,而將其視為人面獸心的人物,因此動物的特徵漸漸模糊。(李壽菊 《狐仙信仰與狐狸精故事》 學生書局 民八十五年 頁162)

[2] 魯迅 《中國小說史略》 香港:三聯書局 1999年

[3] 劉雪真 《傳統小說中狐妻故事之研究》 東海大學碩士論文 民八十一年 頁96

[4] 同上註 頁97

[5] 如平日痴憨愛笑的嬰寧最後「竟不復笑」,原因是想起了撫育她的母親,最後她將這份自然的生命特質留給了她的兒子,「在懷抱中,不畏生人,見人輒笑,亦大有母風云。」顯現出標準的母性風範。<小翠>在坦然自得的行為下,內心隱含著如何報恩、解決王家困境。

[6]張嘉惠 《聊齋女妖故事研究》 中山大學碩士論文 民九十一 頁37

[7] 同上註 頁208

[8] 蒲松齡 《聊齋志異》卷五 山東:齊魯書社 1999年 頁1486

[9] 同上註 頁1481

[10] 蒲松齡 《聊齋志異》卷五 山東:齊魯書社 1999年 頁1484

[11] 同上註 卷九 頁1215

[12] 蒲松齡 《聊齋志異》卷五 山東:齊魯書社 1999年 頁1484

[13] 蒲松齡 《聊齋誌異-會校會注會評本》卷九 里仁書局 民八十年 頁1212

[14] 同上註 頁1213

[15] 蒲松齡 《聊齋誌異-會校會注會評本》卷四 里仁書局 民八十年 頁1216

[16] 同上註 卷二 頁282

[17] 同上註 頁542

[18] 蒲松齡 《聊齋誌異-會校會注會評本》卷四 里仁書局 民八十年 頁448

[19] 蒲松齡 《聊齋志異》卷一 山東:齊魯書社 1999年 頁168~169

[20] 蒲松齡 《聊齋誌異-會校會注會評本》卷四 里仁書局 民八十年 頁539

[21] 同上註 卷二 頁276

[22] 同上註 卷二 頁277

台長: 田邊一顆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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