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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2 02:05:57| 人氣1,503|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遇見十八歲的自己/5.失戀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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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失戀的滋味

 

十八歲的日記:

…這一個月,日夜我所努力是排除他的影子,但竟真的是拂不去長夜征仲的影子,曾經試著去忘記,但卻抽刀斷水水更流,往日瀟灑的我,已逝去無蹤了…他曾問過我,如果我們不曾相識,又會怎樣?我答說:「認識了你,我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人生總是很奇妙的組合,人總脫離不了命運的擺佈,認識了他,是幸是不幸,這不是我所能定語的,只是一個很明顯的事實存在,我們於芸芸眾生中相識了,而且是通了幾年信,聊了不少話的朋友,…這些日子以來,我想了很多,如果我與他之間的交往,不能帶給他什麼幫助,又何必勉強呢?有句話說:「相知相愛的人,未必都能在一起,而在一起的人,也未必都是相知相愛的。」人生非常的短暫,瞬間許多煙華風雲,都將隨風而逝,日月逝去,而我們亦無法獨留,而人活著,從沒有所謂的「多餘」事物,上天造萬物,都有它一定的作用在,同樣地,上天為我們安排的路,也都有它的道理在。人生是漫長的,而我們都年輕,年輕得太容易做錯、傷人,往後尚有一大段路要走,有句話他說得很對:「只要各自對自己負責,時間仍代表永恆…」

 

這是十八歲的我,首度品嚐到人生第一次的失戀。其實,我覺得失戀的經驗愈早體驗愈好,就好像是打預防針一樣。我發現,如果沒有經歷過失戀就走入婚姻的,萬一婚姻出現了問題,通常都很難過關,都會陷入無法自拔的悲劇中。

情到深處無怨尤

最可怕的婚變就是青梅竹馬型的,兩人可能從小就認識,長大後送作堆,彼此沒有太多戀愛的經驗,萬一中年以後,來個七年或十二年之癢的,被背叛的那一方,真的會如天塌下來般的難過。

所謂的「情到深處無怨尤」,這個在親情方面比較可能,在男女之情,就很難了。被背叛的一方,如果真的相信這句詩人之言,那麼日子就會很難過。有一位朋友,她是十六歲的時候認識老公的,當時老公十七歲,他們在高中畢業時,兩人就步入禮堂,當時她才剛滿十八歲。結婚之後,也生了兒子、女兒。表面上看起來還滿風光的,但是她的日子,卻是在老公不斷外遇及家暴中度過。

但是她已習慣生活裡不能沒有老公的生活,因此就算老公單方與她離婚,她還是接受老公娶新歡的事實,不僅接受老公把新娶的老婆帶進家門,在老公變成前夫之後,還與前夫以姐弟相稱,與前夫的新婦以姐妹相稱,她的理論就是「情到深處無怨尤」,只要生活還過得下去,前夫還願意待在她身邊,她就忍受著一屋二妻之苦。

誰能主宰生命

對於失戀,她是完全沒有康復的能力,不知如何走下去,只好學會與痛苦共處。後來她變成前夫外遇對象的心理輔導者。因為前夫沒有因為娶了新婦而停止愛情遊戲,反而變本加厲,不斷結交新女友,而且都是上手之後就甩掉,使得許多女人都是哭著找上門來。她因為與前夫有豐富的相處經驗,所以安慰起這些女人是得心應手,她的日子就變成前夫專用的感情清潔婦。

有一位朋友也是在十七歲時就與老公相戀,未到十八歲就步入紅毯的那一端,結婚二十五年後,以老公外遇離婚收場,結果她遲遲無法走出離婚陰影,天天幻想著前夫會再回頭。

這種沒有嚐過失戀的滋味就走入婚姻的,萬一遇上感情風暴,真的會很慘,完全沒有從谷底爬起的力量。她們習慣了被寵愛,習慣了生命裡被男人所主宰,習慣了「太太」的頭銜,習慣了看男人臉色過日子,習慣了拿男人的金錢生活。

這種「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婚姻觀,並沒有什麼錯,但是萬一某一方變調,另一方就要學會應戀,沒有應變的能力,就很難走過婚姻的風暴。

遇上失戀或失婚了,就該想一想,誰能主宰你的生命?幾十年前,當你出生的時候,那個男人在那裡?你還沒有認識他之前,你是怎麼過活的,現在就怎麼過吧。沒有人能完全主宰你的生命,因為你是一個獨立完全的個體。婚姻結束的原因很多,我把它當成前夫死了,所以我得自己過活,重要的是,不是再去惋惜為何會這樣,而是明天我該怎麼過。

 相愛與相處

十八歲的我說:「這些日子以來,我想了很多,如果我與他之間的交往,不能帶給他什麼幫助,又何必勉強呢?有句話說:『相知相愛的人,未必都能在一起,而在一起的人,也未必都是相知相愛的。』」這些話,套在四十八歲的我的身上也很合適,離婚前,我也想了很多,如果他天天逗留在外,這個家不再給他溫暖的感覺,又何必勉強呢?

近二十年的婚姻,我相信他感受過家的溫暖,孩子的笑聲及妻子的嘮叨,都讓他感受過家的溫暖,只是他目前不再以此為滿足了。也許他的人生價值變了,也許他有更好的追求,這些都無所謂了。可惜的是,他讓妻子及孩子都感覺到受傷。這些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但是他傷害了她們。

離婚後,女兒問我:「媽咪,妳會不會恨爹地?」我說:「很想恨,應該恨,但無法恨。」這場婚姻他用逃避及謊言來結束,讓妻女都感覺到被拋棄的傷害,這是該恨之處。但我無法恨,是因為他永遠是女兒的爹,在我生命永遠佔有二十年的份量,如果我活到七十歲,他佔了我生命約四分之一強,對於一個睡在自己身旁近二十年的人,也沒有什麼好恨的,離開溫馨的家,是他的損失,不是我的損失。雖然離婚之後,我需要母兼父職,要賺錢養家,還要接送孩子上下學,但我願意,這是我的幸福。也許就是那句話:相愛容易相處難,就當他死了吧,對於一個死人,有什麼好恨的?

時間仍然代表永恆

有句說,昨日種種譬如昨日死,套在婚姻結束裡頭,也可以說成離婚種種譬如昨日死,有個漫畫家在描述男女分手時,女的對男的說:「前半輩子是你的,後半輩子是我的。」這是真的,我就當前半輩子的婚姻如夢一場,不知道前夫如何想,至少我認真活過,認真到忘我的境界,

這種應變能力的培養,婚前的失戀經驗是最好的課程。為此,我感謝十八歲時,這位讓我失戀的男友。記得年輕時,常開玩笑說,把男朋友或女朋友甩掉是幫助他/她成長。其實,這是真的,因為有了失戀的經驗,讓我在婚姻變調之後,知道怎麼再站起來,知道如何來排遣低潮的情緒。

十八歲的我說:「人生是漫長的,而我們都年輕,年輕得太容易做錯、傷人,往後尚有一大段路要走,有句話他說得很對:『只要各自對自己負責,時間仍代表永恆…』」從四十八歲的我來看,不僅年輕人容易做錯、傷人,只要沒有徹底想透人生的人,都會傷人、做錯。

而對於已離婚的雙方,真的只要各自對自己負責,時間仍代表著永恆,曾愛過的、恨過的、欺騙過的、付出過的…,都在歲月的軌跡裡,也在彼此的記憶裡,抹也抹不掉。當我們死後面對神的審判時,這些恩恩怨怨都會再重現一次,因此十八歲的我說:「而人活著,從沒有所謂的『多餘』事物,上天造萬物,都有它一定的作用在,同樣地,上天為我們安排的路,也都有它的道理在。」

從四十八歲的我來看,曾經經歷過的失戀與失婚,也都它們存在的作用,總有一天,當我回憶起來時,無論是前夫或是前男友,我都可捂著笑容,甜蜜的說:哦,那個男人…。 


未完待續/下接 6. 一人下海,全家得救?

台長: 耶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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