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位吳姓須眉2016年到中國迎娶曾女為妻,因他是家中獨子,婚前表白要傳宗接代,但曾女來台後,竟延續3年謝絕行房,甚至說「年紀大,生不了了」,吳男憤而訴請離婚。曾女到案推稱是丈夫不激情親切,但吳母證稱曾聽兒子說過想激情親切,都被曾女推開,兩人從未有過性關係,新北地院認定兩人婚姻已有嚴重破綻,且都有責任,昨判准離婚。
判決指出,2016年末吳男到中國迎娶曾女,回台同住吳男工作地點桃園,但不到3個多月,曾女就自行北上,到中和跟吳母同住,吳男說,成婚前已先商定好要生小孩,但曾女來台後卻不願和他發生性關係。
吳男還表示,當他提出行房要求,不是被謝絕,就是曾女說「不想生」,但他身負傳宗接代的重責大任,妻子聽到母親表達關切,竟回稱:「年數大,生不了了。」且2018年7月他到中和同住,老婆仍對峙跟他分房睡。
吳男供稱,他嫌疑曾女只是為了來台灣工作、獲得成分證才成親,且曾女做任何事都不商酌,把他當空氣,也常跟他母親吵架,不做家事,害他夾在此中,左右為難,兩人豪情已形同陌路,是以請求判准離婚。
曾女則表示,知道吳男有延續香火的責任,只是她想有不變工作,也要有足夠育兒費用,才能生小孩,而且來台灣後,吳男從未自動牽手或碰觸,從不跟她有親密關係,而行房這種事,又豈是她一人可告竣的。
曾女還說,吳男休假到中和,她從未拒絕同房,當吳母關切,會回話「不想生小孩」、「年數大,生不了了」,只是其時心情欠好的情感言語,至於和丈夫的豪情,只是相處時候少,缺少溝通罷了,謝絕離婚。xyz
不外,法官找來吳母作證指出,兒子和媳婦僅剛結婚有同房,但曾女臉都很臭,都沒措辭或溝通,後來曾女1人獨睡1年多,平日也不做家務,放假都在家睡大覺,且之前她主動和曾女打號召,但曾女都不睬會,直到兒子提了離婚,曾女才會上班前和她打招呼。
吳母也說,她問過曾女為何成婚快3年卻沒生小孩?曾女說她「老了,生不出來」,只是兒子說,每次他想要産生關係,曾女城市推開他,兩人至今從未産生過關係。
法官認為,兩人婚後從未産生關係,且已長期分房,彼此互動冷淡,缺少溝通,夫妻已著名無實,出現嚴重馬腳,且雙方都沒有任何積極改良作為,婚姻已難以保持,昨判准離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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