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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1 14:09:54| 人氣3,033|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完美主義者的敗家日記(十六)又去了Woodbu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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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胖胖可以穿成這種模樣,天會塌下來。

認識胖胖的朋友都知道,胖胖的一個特點是,穿衣沒有品味,ㄟ,正確地來說,是沒有sense。唯一的對穿衣服的sense是,要乾淨沒有異味即可。

這其實不能怪胖胖,這都是台灣的教育制度導致的。台灣的學生在大學之前,是要穿制服的。蛇王聽到耳朵長繭的一個胖胖小故事是這樣的,胖胖在上大學前沒有穿過便服,一年到頭都是穿制服(而且還是哥哥們傳下來的)(連高中都同一所高中,連藏青色夾克都沒辦法買新的)。胖胖上了大學後才發現沒有制服可穿,心裡慌慌,便服怎麼穿都很奇怪很難看,這種不會搭衣服穿的恐懼等到當兵時是有紓解了一年十個月啦!反正連休假都是穿軍服就可以了。

胖胖的穿衣哲學,到念研究所時開始進化到每天會穿不同件T-shirt。不過因為左丹奴的T-shirt就那幾種顏色,胖胖喜歡的又只有兩種,所以碩士班有一年是穿兩組兩件同色共四件T-shirt過來的,反正胖胖冬天也是穿T-shirt而已。搞到別的研究室的女生來抗議:「叫你們那個學長不要天天穿同一件衣服,不衛生!」其實胖胖有換洗啊!只是同一色的有兩件輪流穿呀!

話說回來左丹奴衣服便宜,還真耐穿,T-shirt 穿了七八年都沒有壞,本來還想帶來美國的。

上次去紐約州woodbury忘了是什麼時候了,應該是去年夏天跟蛇王還有奇奇老師去的吧!那時很開心大開殺戒買了五六件Gap的T-shirt,然後一年多來就是穿那幾件T-shirt上班過日子,同事又看到膩了。

再說剛來美國時買的Levis 550牛仔褲被胖胖穿破了,也該買新褲子了。其實胖胖覺得褲子很簡單耶!就是買了一件牛仔褲,天天穿,一直穿,都不必換(當然要洗啦!),都不必傷腦筋。

然後又是Labor Day的Sale,所以跟紐約朋友約了,就大家在Woodbury見!

買了一天,又忍不住開殺戒了。

Gap: 補買了兩件其他花色的T-shirt,增加T-shirt花色流通率。為什麼一直買Gap?因為胖胖覺得抓到一個牌子版型適合的,就不想換了。朋友老婆說他們有去看過A&F的衣服(事實上是去人家店看真人猛男模特兒),覺得很不錯。Woodbury好像沒有A&F,不過A&F就不用想了,沒有那種料哦!穿了給笑死,有人看過穿A&F還有肚子突出來一點的嗎?簡直叫做自取其辱,再說年紀都可以當穿A&F的小朋友的老爹了。不過這次有買兩件可以穿在短T-shirt裡面那種長袖白T,秋天時可以這樣穿,胖胖看這邊的美國學生有時會這樣穿,看吧!胖胖是有在學習的,這個叫做「層次感」嗎?全部加起來約三十幾吧?今天沒有打很多折,感覺沒有便宜到。

Levis:買了一件新的550來取代那條穿破的。一直夢想買經典501,試穿後夢想破滅.....501褲管太緊了,大腿塞不下。話說回來CK也有牛仔褲,那個更不用想了,總覺得CK是作給120磅的人穿的。Levis漲價囉!以前一條才25塊錢,現在要30塊囉!(還是比台灣便宜太多了)

Adidas: 買了一雙新的貝殼鞋(這個名字是蛇王教的),因為舊的快踩壞了,而且也早就不白了。這次找到那個三條線是沒反光的,很開心,跟跳「歌舞線上」那個可愛舞者同一雙。折完價45元,很奇怪運動鞋都很貴。

Timberland:因為進去找朋友,撞見一件夾克,感覺不錯,35塊錢有點貴,不過朋友老婆說好看,好看就買囉!朋友老婆又幫挑了皮帶,因為買一送一,變兩條。其中一條背後粗粗的,跟老師傅拿來磨剪刀的那種皮很像。皮帶兩條應該是25元左右。

CK:買了一個皮夾,因為蛇王送的皮夾壞了一年了,一直沒有去買新的。蛇王送的還是Kenneth Core的耶!一定很貴吧!弄壞了很心疼說就一直用,不過要小心證件會掉一地。本來是要去Coach買的,不過好像Coach也似乎是一個應該還不錯的牌子,今天人多,進去要排半個小時,就不去了。去CK時是自己進去的,皮夾沒折多少,suede的還要30元,後來朋友老婆看了直搖頭,說CK不值那個價哦!

朋友跟老婆很喜歡買手錶,這次又買了Coach的對錶,好像要好幾百,真是有錢哦!朋友都一直在看西裝,襯衫,領帶,胖胖只會買T-shirt,本來胖胖是很喜歡Quicksilver這家的T-shirt的,覺得好酷,結果朋友看到胖胖竟然挑Quicksilver挑得很開心,站在門口一臉鄙夷像,連進去都不願意哩!

結果今天又破財了.....還是只有穿T-shirt牛仔褲白球鞋的sense......

ps: 那個照片中棉花田的衣服好像很不錯的樣子(因為Model的關係啦!),不過在美國要去哪裡買啊?是不是又是跟A&F一樣是會讓人自取其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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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胖大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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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王
啊啊,我也好想去敗家啊~~~

下次我們來好好研究該怎麼穿衣服吧
2008-09-02 15:53:42
mennen
好久不見(又是一個五六年過去了) 沒有高崗屋可以送你 只是留言say hello 我現在在倫敦 希望可以玩到明年年底再回台灣 有機會來倫敦的話記得告訴我一聲 掰掰
2008-09-04 01:51:58
版主回應
哇好久不見喔!你在倫敦唸書嗎?還是工作?好羨慕喔!不過英國消費應該很貴吧?
2008-09-04 09:31:05
本城男子
唉~ 我也不懂得穿衣服...=.=
2008-09-04 23:09:02
mennen
我是來倫敦唸書的(好老的學生啊),應該一年就能念完(希望不要有意外)。倫敦的好處就是去歐洲方便而已,在紐約也很好啊,如果我去美國唸書的話 第一志願就是去紐約。目前暫住在我同學家,不過他去香港出差了(我的菲傭就這樣走了),現在就我一個人住他家,不過等他九月底回來,我應該已經搬進宿舍了。
p.s.我可以跟你要msn嗎(算了,沒辦法裝可愛要msn)(我的E-mail就是我的msn)??
2008-09-05 03:43:31
版主回應
唸書喔!真好!當學生最好了。我不是在紐約啦!我是在一個鄉下的海邊的小鎮.....嗚嗚......

在倫敦的話可以去好多電影裡面的景啊!王十字車站啦!斜角巷啦什麼的 ......好想去!
2008-09-05 10:12:09
mennen
離紐約三個小時之內可以到的地方都算紐約吧。我前幾年有來過倫敦兩次,不過說實話,也不算太熟,因為都把倫敦當做丟行李的地方,東西放了就去歐洲玩了,回倫敦都是回來休息的,休息夠了就再去下一個點玩,所以對倫敦其實也不是很瞭解。而且可能因為是來上課的關係(我要唸八個星期的語言學校),每天都要上課,放假就不大想出門了,反正我把玩的部份放在明年,今年就乖乖上課吧。我也覺得當學生很好,尤其是工作這麼久了,可以放個長假,唸點有趣的東西,真的很不錯。
2008-09-06 01:24:46
又肥又腫的小肥馬
面面好久不見
原來你去英國啦 唉唉 我都沒辦法放假說:P
你去念多久阿 不知道有沒有機會去放行李:P
2008-09-08 20:58:27
mennen
好久不見(感覺好像是藉這裡來找朋友的),我現在的計劃是明年年底再回台灣,如果有機會來,記得來找我喔。
2008-09-11 13:36:35
Gino
Kenneth "Cole" yo
2008-09-26 02:51:2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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