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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3 13:24:09| 人氣60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完美主義者的敗家日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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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有些時候,事情會出乎意料之外的。突然收到亞馬遜書店送來的小包裹,收件人是胖胖版主沒錯,訂購者是……蛇王!喔!這下真是……說不出的歡喜啦!

打開包裹,一堆揉成皺皺的牛皮紙,隱隱透出寶光,耶?連泡棉都沒有哩!翻開牛皮紙堆,看!剎那間,霞光上衝宵漢!一個跟兩片裝CD包裝一樣大小的紙盒,淡淡的蘋果綠,對,上面有一個被咬一口的蘋果標誌!透明膠片窗口裡躺著一隻乳白色長方形的…… 打火機?喔!不是打火機(還真的很像),是目前熱賣到缺貨的ipod shuffle!(而且是1 G的)。

啊?胖胖版主已經有一個三代10 G ipod 了呀!才用一年呢!蛇王買這個實在是太破費了啦!雖然最近台幣一直升值,可是算算這隻要149塊錢,胖胖版主自己可花不下這個錢呢!真是要好好謝謝蛇王哩!

好,既然拿到手,當然要來好好分析測試一下,跟大家報告一下囉!以美東這邊的物價來說,其實並不貴。比一下價錢,149塊錢,買Creative的MP3,只能買到512MB的,買韓國三星的,只能買到256MB的,算算真是顆便宜的蘋果。為什麼會沒有其他牌子貴呢?很簡單,因為它真的做得很簡單,簡單到被iRiver的總裁說比N年前全世界第一隻出品的記憶體MP3的功能還要少。簡單到什麼地步?環狀控制盤只有幾個功能,播放暫停鈕,上一首下一首,前後快轉,音量大小,好,沒了。控制盤上方有一小顆躲在塑膠殼裡的指示燈,沒有LCD螢幕!沒有LCD螢幕!按了按鍵只能看小指示燈燈號。背後有一個滑鍵開關,也可以切換到循序播放或者shuffle播放,另外還有一個小小的電力指示燈平常還不會給你亮,要按了才會告訴電力多少,當然也是要看燈號。上方一個3.5mm耳機插孔,下方一個方蓋子拿開後,則是USB插頭。機殼是白色塑膠,除了開關跟環狀控制盤之外,其他地方完全沒有接縫,沒有插榫,很像是一體成形的(至少看起來),看來比ipod還要難拆解。

這下問題來了,裡面的鋰聚合電池如果用到無法蓄電的時候該怎麼辦呀?看來蘋果公司根本就沒想過這樣的問題,或者他們的研發部門從來不覺得這應該是個問題,如果在保固期電池蓄電力降到一半以下,公司直接換一台新的給你,如果過了保固期?你可以當拇指碟用,或者到那時候你可以選購公司更新的產品。沒辦法用東方人勤儉持家的想法去要求財大氣粗的老美公司,在台灣大家如果買一些隨身電子產品,一定會考慮電池的問題,比如說買手機,數位相機,多半會多買一個副廠電池,一來出門在外比較放心,二來也希望這些產品可以盡量用到天長地久海枯石爛。可是話說回來,很多情況下,手機比電池先壞(比如胖胖版主以前那隻用了四五年的鯊魚機,用到最後鯊魚皮都掉光了),相機電池還沒壞(現在鋰電池好說可以撐三年吧!)就已經想換更高畫素的了。誰知道三年後3C產品市場變得什麼樣子呢?搞不好一隻10G或者20G的記憶體MP3不到美金一百塊呢!那麼要幾十塊錢更換一隻1G的MP3的電池就不划算了。當鋰電池的壽命長過市場產品的淘汰週期,電池的更換就變得不是一個重要的事情了。也就是說,ipod的產品壽命,就是等於內建的鋰聚合電池的壽命。蘋果公司並沒有要你珍愛寶貝你的ipod一輩子,他們希望你會一直買新的ipod。好啦!反正十年後,我還是可以把它當作拇指碟用就是了,只是希望到時候軟體產生的檔案不要太大(曾經我也一直以為128MB的拇指碟就該夠用一輩子的了)。

好,另一個被其他家公司攻擊得體無完膚的地方,沒有螢幕,不能選歌。蘋果公司一直打Life is random!這個主題,並且把它設定成ipod SHUFFLE,就是在shuffle模式下你不會知道下一首歌是什麼。Shuffle模式在以前的ipod就有了,只是ipod的螢幕選單真的很方便,所以選歌很快,頂多做好播放清單在健身房用,很少用shuffle模式。蘋果公司這下反其道而行,大唱random哲學,說這樣子生活才會有更多驚喜。胖胖版主用了之後,感覺其實挺……爆笑的,比如說,胖胖版主灌了一些資料庫裡的歌進去(你也可以設定成每次插上電腦自動亂數灌歌進去,永遠不知道這次裡面有什麼歌),好,開始播放,歐洲合唱團的The final countdown(記得嗎?198幾?),然後是「情愛幾多哀」(這是港劇歌啦!),然後彈出一首海頓的弦樂四重奏,接下來則是雄壯的「黃埔軍魂」,然後是這邊收音機天天放的「Welcome to my life」(聽到都會唱了哩!),然後是一首歌劇魅影,接下來是「天蠶變」主題曲,然後是「我的家鄉在松花江」………其實很好玩,如果坐長途車這樣聽一定不無聊。其實喔!蘋果公司當初也很想做一片螢幕上去的,可是這樣螢幕小到設計不出一個好用的導航選單,因此做罷了,順便也省下了成本。以前胖胖試用過朋友的128MB「小藍鯨」MP3隨身聽,現在那個機體的版型在台灣隨處可見,只是容量顏色不一樣,取一些奇奇怪怪的名字。那個兩行字的LCD背光螢幕,一根可以按下去的前後搖桿,一堆按鈕,還要切換成不同的模式(音樂/FM/錄音),看了說明書好久還是覺得很難用。其實這種小隨身聽根本不是拿來正經聽音樂的,何必拘泥於一定要選歌呢!蘋果公司這一招回馬槍雖然被其他公司攻擊跟嘲笑,胖胖倒覺得其實很厲害喔!要在一個那麼小的機體跟有限的按鈕上操作選歌的複雜程序,根本不會是一件快樂的事情,如果產品有這些功能,消費者又會被「暗示」「控制」一定要去使用這些功能,然後把自己搞得很不愉快都不曉得為什麼。現在蘋果公司不給消費者這些功能,消費者反而鬆了一口氣,然後也「暗示」「控制」消費者說選歌是不必要的,Life is random,消費者就可以好好亂聽歌了。

好了,不可以一直說蘋果公司的好話,又沒收錢。(不過看到一堆其他品牌公司的總裁又嘲笑又放話,結果自己的產品從來賣不過蘋果ipod系列,就覺得很好笑。音樂產品的重點就是在音樂的部分,有誰會一天到晚聽歌時盯著七彩背光螢幕上的歌名跑馬燈呢?)

話說回來,音質如何呢?這點才是最重要的。既然拿掉了很多功能,如果音質不夠好就說不過去了。它附了跟ipod一樣的耳機,相同的SENNHEISER發聲單元,聲底本來就很不錯了,比起其他廠牌MP3附的廉價耳機好很多。這點很重要,數位音樂在數位的方面失真已經算很少了,最大的失真在類比放大跟電流/聲能的物理性轉換上,所以一副好耳機絕對是必要的,這一點也是ipod能熱賣的一大原因,因為「聽起來就是不一樣」。以前買CD隨身聽,附的耳機都只是勉強可以聽而已,都還要去挑其他的好耳機來搭配呢!不過ipod的耳機對許多消費者來說已經夠好了,對天生龜毛挑剔的胖胖版主自然是還差那麼一點點啦!所以測試的時候用了SENNHEISER的MX550還有Grado SR-60(改成了SR-80了,啊?怎麼改?換個海綿墊就是SR-80了,沒蓋你!)來聽,雖然也都不是高級耳機,至少是低價耳機裡的佼佼者了。嗯!跟胖胖的三代ipod 來做對比,因為這一次ipod shuffle換裝的一個SigmaTel的MP3解碼器整合晶片,不再是ipod慣用的PortalPlayer的解碼器,以及Wolfson的數位類比轉換器(DAC)和德州儀器的DC-DC轉換器(可是有做功課的喔!),趕快來聽聽音質表現如何。採用單晶片當然是為了減輕成本跟重量以及耗電量,希望不要在音質上有太多犧牲。好消息是,如果是用ipod附的耳機來聽,ipod shuffle跟ipod聽起來幾乎一樣(這樣可以嗎?哈哈!),但是用 SENNHEISER的MX550來聽的時候,就可以聽到差異了。MX550是個便宜的神奇產品(25塊美金),雖然也被一堆人講得體無完膚,因為它的低頻量感實在比不上前代產品MX500,但是它的中高頻解析真是不錯,音場大空間感好,聽起來像戴了一個大耳機,聽弦樂時那些弦的張力,音弓的加速減速摩擦都聽得很仔細,還會聽到一些錄音時不小心錄到的背景雜音呢!基本上,配合ipod shuffle時,音場沒有ipod那麼開放,樂器的形體比較渙散不凝聚(不要期望聽大編制交響樂了),音像也比較不穩定,會有比較飄來飄去的感覺。用Grado耳機來比較的時候差異稍微明顯一點,ipod出來的聲音比較四平八穩,樂器不會跑來跑去,ipod shuffle則會感覺到微微的浮動感,細節重現的能力也稍微差了ipod一點,聽單純的人聲的時候不會起雞皮疙瘩。另外動態範圍也比較小一點,音樂進行到應該很小聲的時候音量壓的不夠低,不像ipod常常可以大起大落嚇人一跳。低頻可以沈得下去,動能也很大,聲底跟ipod一模一樣同個性,稍微毛躁一點,稍嫌不夠細緻的細節播放能力,不過,重申一下好消息,如果都用原廠附的耳機(SENNHEISER MX300的單元),除非你比胖胖更龜毛,基本上是不會注意到這些差異的。

這樣的表現,對一個只有22公克的隨身聽來說,已經很不錯了。對!只有22公克,掛在脖子上就跟掛了公司名牌一樣沒感覺。使用時間12小時。比其他牌子同容量的MP3便宜,但是沒有錄音跟FM功能。

實際在運動時使用起來如何呢?因為是記憶體MP3,不再擔心晃來晃去了。但是,但是,但是,實在太輕巧了,又是塑膠做的殼實在很擔心不小心被啞鈴碰到就毀了。掛在胸前,還是會晃來晃去(因為太輕了),做大動作時候覺得有些干擾,塞在背心裡又沒有乳溝可以夾住它(嗚!),所以有點不知道該怎麼擺。跑步或者騎腳踏車的時候都很好,因為ipod比起來就有點重,ipod shuffle就很適合。就是在做上半身的的重量訓練的時候,胖胖還是習慣用掛在腰間的ipod。如果有魔鬼沾可以把ipod shuffle黏在衣服上應該很理想吧!另外個人意見是,純白的ipod shuffle掛在胸前實在過於優雅秀氣,應該配襯衫而不是運動背心,所以胖胖一定會想辦法把它變成黑色或者迷彩色的(哈!)。

辦公室裡用起來如何呢?配襯衫很好看,又輕巧,祇是掛上耳機時就覺得耳機線太長了點。1 G的記憶體很好用,最近胖胖都躲在顯微鏡室裡拍顯微照片,一張就超過8MB,一邊聽歌一邊調顯微鏡,一路拍下來快上百張,從脖子上把ipod shuffle拿下來直接插在USB port上,都還很夠裝呢!唯一小缺憾的就是,它做為拇指碟的時候,傳輸速度比單純的拇指碟要來得慢。

大體上,胖胖版主覺得ipod shuffle不錯用啦!謝謝蛇王囉!它比較適合當作第二台隨身聽來使用,不必很正經地去聽,拇指碟的功能很好用。但是如果沒有ipod的人,還是買ipod比較好的,不管在容量跟音質上而言都勝出,只是ipod在有些場合還是太大太重了些(比如說,在野外騎登山車,滑雪,慢跑之類),當隨身硬碟又要帶傳輸線。真的有需要,再來考慮ipod shuffle吧!畢竟兩台ipod shuffle 1G就可以買20G的四代ipod了呀!

(圖片:跟胖胖的千輝打火機一樣大小喔!)

台長: 胖大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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